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966.“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知识都被歪曲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歪曲了。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也就是圣言中给属世人的真理,这些也是神性真理。“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完全被歪曲了。当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被扭曲,甚至于内层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时,就说它们被歪曲了。那时在天上,它们在人看来,好像是死人的血。从前面的频繁说明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人歪曲了圣言;正是这样才说这些事,这从本章第二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续:第四诫)
第四诫是必须孝敬父母。赐下这条诫命,是因为孝敬父母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爱和对教会的爱,因为天上意义的“父”,也就是天父,是主;天上意义的“母”,也就是天母,是教会;“孝敬”表示爱之良善;他们将享有的“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这条诫命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那里不认识别的父,只认识主,不认识别的母,只认识主的国,也就是教会。因为主从自己赋予生命,并通过教会赋予属灵的滋养。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条诫命的天上意义,即:当人处于一种天上观念时,所指的,不是世上的任何父,事实上不能提世上的父: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2, 200, 254, 297节)。“母”表示主的国度,教会和神性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AC 8898节);“孝敬”表示爱之良善(AC 8897节, AE 288, 345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第三诫和第四诫涉及与主有关的奥秘,也就是说,对祂神性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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