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912.启14:16.“那坐在云上的,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表示从恶人当中收集善人,并且他们与恶人分离,通过这种方式,教会荒废了。这从“坐在云上的”、“地”、“地被收割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在云上的”是指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审判从神性真理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实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地被收割了”是指教会荒废了。因为“收割”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如前所示(AE 911节);因此,“地被收割了”表示没有教会,或它荒废了,因为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任何真理,这些良善和真理由收割的五谷来表示。此处经上说,地被坐在云上的收割了,但意思是这是人做的;如在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在那里,毁灭被归因于主,尽管它从人那里发出。因为人按着他的最初观念无法以其它方式看到这一点,而字义上的圣言就是照着这最初观念来写的。
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就这样实现,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当善人与那些内心邪恶,却能表面上过一种像基督徒那样的道德生活,并因此在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表面天堂的人分离时,一旦与善人联结的纽带被打破,这些恶人就立刻进入自己的邪恶,就是他们内心深藏的邪恶。这就是为何只在外在上维持的教会在他们中间荒废;因为他们能于外在过一种像基督徒那样的道德生活,只因他们与善人结合,并且在此期间关闭了他们那属于意愿的内层。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一书,以及前面几段内容,尤其《最后的审判》附录所说的;因为除非解释这一系列事,否则它们只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被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