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2.“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从主发出的在天上和世上的神性。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方面的主,因为一位天使在内义上不是指一位天使,而要么是指主,要么是指属于主的某种事物(可参看AE 130b, 302, 593, 910节),在此是指主,因为经上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这句话是指神性真理在天上和世上的能力和同在;现在已经清楚表明,巴比伦被摧毁了,当她被摧毁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的能力和光明就会增强。下文将解释其原因。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这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关于神的教义,因为它出自一个公会。但在检查这个教义之前,先要揭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涉及人在这个世界上,以及后来在死后所进入的另一个世界上的信与爱的状态;因为若不揭开这个奥秘,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无论他的信是什么,都能凭神性怜悯被准许进入天堂并得救。这是以下罗马天主教徒,或巴比伦种族的错误信仰的源头,这个错误信仰是:人照着教皇的美意和他牧师的青睐而拥有天堂。
奥秘是这样,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方向上,与火焰发出的光线差不多。由于灵界是由天堂和地狱构成的,而天堂和地狱是由无数社群组成的,所以人的思维必然延伸到社群;与主,与对祂的爱和信,以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有关的属灵思维延伸到天堂社群;但与自我和世界,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同时与神无关的纯属世思维延伸到地狱社群。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人的一切思维都有这种延伸和方向,因为人们完全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地狱是什么样,从而不知道它们是由社群组成的,因此人的思维还可以延伸到他眼睛的视觉所延伸到的自然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因此,思维延伸到灵界,视觉延伸到自然界,因为心智的思维是属灵的,而眼睛的视觉是属世的。多年的经历清楚告诉我,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社群,没有这种延伸,思维是不可能的,我可以完全自信地宣布:这是千真万确的!
总之,人的头在灵界,就像他的身体在自然界一样,这里的头是指他的心智,心智是由理解力、思维、意愿和爱构成的,这里的身体是指他的五种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由于人的头,也就是他的心智在灵界,所以他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心智在哪里,整个人当成为灵时,连头带身体就都在哪里。此外,一个人的品质和他与灵界社群的结合的性质完全一致:他若是天使,其品质就像他与天堂社群结合的性质,他若是魔鬼,其品质就像他与地狱社群结合的性质。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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