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92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这从“从酒榨里流出来”、“血”和“直到马的嚼环”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酒榨里流出来”是指从邪恶中产生或流出来(可参看AE 920, 922节);“血”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也就是对它的歪曲(关于“血”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29f,g节)。“直到马的嚼环”是指对理解力的统治,因为“马”表示理解力,马的“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骑在马上的人通过马嚼环掌管和支配马。“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 364节);下面会看到,“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
至于对理解力的统治,所指的是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因为当宗教的虚假被圣言的字义证实时,理解力就不再看见真理。事实上,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都会被主光照;而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但没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无法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他看真理如在黑夜,看虚假如在光明。由于教会在末了时就是这样,所以那时,对真理的理解消亡到这种程度:它无法被光照;因为那时,宗教的虚假从圣言,也就是被歪曲的圣言中被确认到这种程度。启14:8中的“巴比伦”和启14:10中的“兽”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论到巴比伦,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论到那里的兽,说“凡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与神愤怒的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以此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881, 887节)。
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之所以在“住在巴比伦的”和“拜兽的”所指的那些人中间灭亡,是因为他们没有属灵良善;这良善,即来自主的仁之良善,是唯一能打开属灵心智的,主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并光照。若不打开属灵心智,光照是不可能的,因而对真理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人若以为他仅凭理性之光就能看到教会的任何真理,就大错特错了。他可能确实从别人那里认识真理,但却不能在光中看到它。当他想在思维上看到它,或领悟、追随它时,来自虚假的纯粹阴影就会挡道,或在他上面盘旋,造成盲目;这些阴影源于谬误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这一切清楚表明,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是什么意思,这些歪曲由“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来表示。
在圣言中,有些经文提到“嚼环”;它在灵义上表示约束和掌管,论及理解力及其思维,因为嚼环属于马,而“马”表示理解力;对那些没有理解的人来说,“马”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清楚表明,以赛亚书提到的“嚼环”表示什么:
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鼻子,将嚼环放在你嘴里,把你从你来的路上牵回去。(以赛亚书37:29)
这些话论及亚述王,他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因为“亚述”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性层。由于那时,亚述王围攻耶路撒冷,并亵渎神,所以有话对他说“用钩子钩住他的鼻子”,这句话表示愚蠢和愚笨将占据他;因为“鼻子”表示感知,“钩子”表示夺走它,或正确地说,把它浸没于肉体感官层,当肉体感官层与理性层分离时,它是愚蠢的。经上还说“将嚼环放在他嘴里”,这句话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上的疯狂,因为“嘴”表示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嚼环”表示对它的约束。“把他从他来的路上牵回去”表示陷入虚假,他即将因这些虚假而灭亡。因此,其表示虚假的军队在一场大屠杀中灭亡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吞灭的火,祂的气息如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以赛亚书30:27, 28)
耶和华的“嘴”、“舌头”和“灵”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它的终端直到它的至内层;当它被玷污和歪曲时,经上就说它“满有忿恨”、“像吞灭的火”、“如涨溢的溪河”;因为对它的玷污和歪曲向人关闭天堂,并毁灭他。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天堂这样做的,或也可说,似乎是天堂存在所凭的神性真理这样做的,所以经上说它“有忿恨”,是“吞灭的火”和“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表示虚假对它的摧毁到了这种程度:它不被理解,因为“颈项”表示结合,当下面的东西被夺去时,结合就会灭亡。“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利用虚构的东西对圣言的玷污;“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引入歧途的嚼环”正确地说,是指从对真理的理解中退出,“下颚”是指来自肉体感官层,因而来自谬误的思维;“万民或人民”这个词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列族或民族”论及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些不知道对应关系的人可能会以为,马的嚼环表示对理解力的掌管,只是出于一种比较,但却是出于对应关系,这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会看到披挂各种马具和装饰的马;这些马,以及它们上面的一切都是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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