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9

1089.“有一国管

1089.“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它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从“有一国”、“地上众王”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国”是指统治,论及真理或虚假;“国”是指在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E 48, 684a—685节)。“地上众王”是指真理(参看AE 31, 625, 1034, 1063, 1073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所说的。这清楚表明,“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是对教会真理的统治,因为他们的首领被称为教皇和教宗,他将与圣言真理同等的神圣性和类似的灵感归于他自己的法令。这也是他们教义的一部分,即:他可以根据教会状态的变化来改变圣言的真理,从而把它们变成那些成为统治手段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虚假。事实上,所有关注统治的事物都是虚假,或被歪曲的真理,因为目的选择方法,并把方法应用于自己;方法若被应用于一个目的,就是统治人们的灵魂,统治教会的一切和天堂,就不可能是真理;即便它们是真理,目的也会歪曲它们;但只在那些处于统治欲望的人中间是这样。

(关于圣言续)

一个绝对的真理是: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因为他可能会被引入各种各样的错误,他可能出于某种爱倾向于这些错误,或出于某种原则被它们吸引,他的心智由此变得不稳定和不确定,最终可以说缺乏真理。但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会看到确认它的一切,也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许多东西;他也不允许自己被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此,他的心智变得如此稳定,以至于他会确定地看见。圣言可能会转过来确认异端,除非从教义来阅读它;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部分是真正的真理,除非有教义作为明灯,否则它们既无法被看见,也无法彼此区分。

但教义只能从圣言中获得,也只有那些被主光照的人才能获得它。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融入自己生活的人就被光照。此外,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或证实,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和能力之中,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与主结合,并与天使联系在一起。简言之,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可以说会在信仰的可疑问题上求问主,并从祂那里得到答案,但只能在圣言中得到答案,因为主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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