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8.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大城”表示教会的可憎教义。这从“女人”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被亵渎的教会,这样的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被称为巴比伦的一种宗教说服。“城”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AE 223节),在此是指巴比伦的教义,该教义是可憎可怕的,因为它出自被亵渎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而教会的圣物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表示教会的这个女人被称为“大城”,而“城”表示教义,因为教会凭教义而存在,教义如何,教会就如何,在此则宗教说服就如何。这里的“城”是指巴比伦,作为大都市的“巴比伦”和作为王国的巴比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但以理书,在那里,它被称为“巴别”。其它大都市与其王国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犹太王国与耶路撒冷,以色列王国与撒玛利亚,亚兰或叙利亚王国与大马士革。不过,王国表示教会,而大都市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关于圣言续)
被称为神圣的,是神性真理。但它在处于其终端之前不是神圣的;它的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因此,那里的神性真理是神圣的,可称为圣所。原因在于,这层意义包含和包括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表面上看,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比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更神圣;但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相对来说就像人的肺和心,只有当心肺被肋骨包围,并被包裹在胸膜和横膈膜里面时,它们才形成胸部;因为没有这些覆盖物,事实上除非心肺通过纽带与它们相连,否则心肺就无法发挥其至关重要的功能。圣言的属灵事物就像肺脏的呼吸,圣言的属天事物就像心脏的收缩和舒张,圣言的属世事物则像胸膜、横膈膜和肋骨,以及所附着的运动纤维,运动则通过这些运动纤维变成往复运动。
此外,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相对来说就像会幕中的圣物,即:摆放陈设饼的桌子,上面有香的金坛,香料和香炉;以及带有灯的灯台,再里面有基路伯、施恩座和约柜。这一切都是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圣物;但它们仍不能被称为神圣和圣所,直到它们被帷幔和幔子遮盖,因为没有这些遮盖物,它们就会裸露在天空之下,暴露在阵雨和暴风中,也暴露在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面前,又暴露给会侵犯、掠夺和分散它们的强盗。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若不包裹在像圣言字义的真理那样的属世真理中,也是如此。
属世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天堂的真正真理,而是它们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包围、包裹并包含天堂的真理,也就是真正的真理,使它们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并一起行动,就像心肺器官及其覆盖物和肋骨一样,如前所述。当这些真理被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时,它们才第一次是神圣的,在此之前不是神圣的。我们圣言的字义就通过构成它终端的真理表象而如此行;这就是为何这字义本质上是神圣的和神性本身,也是圣所。
但人若将真理的表象与真正的真理分离,称这些表象或字义凭自己并独自为神圣,而不是认为字义凭真正的真理,因它们并与它们一起为神圣,就大错特错了。只看见字义的人会把它们分离,不去探究它的意义,如那些不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所做的那样。在圣言中,“基路伯”是指守卫和保护,免得天堂的圣物遭到侵犯,也免得不通过爱就靠近主。因此,它们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就是那进行守卫和保护的。它以这种方式进行守卫和保护,是为了让人可以照着真理的表象思考和说话,只要他心地善良,单纯,就像个孩子一样;但他必须小心,不要过于确认表象,以至于摧毁了天堂里的真正真理。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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