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7

1087.“直等到神

1087.“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甚至直到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完结”和“神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有一个结局,尤指当不再有教义和生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剩下时,也就是当教会的最后状态来临时。完结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可参看AE 624b, 911节)。由于在教会的最后状态,最后的审判就来临,之后主会建立一个新教会,所以“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神的话”是指圣言中的预言;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当预言被应验时。经上之所以说“兽的十角”所表示的那些人要“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是因为那时,那些完全退出巴比伦,弃绝其亵渎之物的人也在天堂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被荒废或毁灭了,也就是说,他们同样歪曲了圣言,不过不是出于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原则,而是出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的原则来歪曲的;当作为与信仰被分离时,就不再有来自主的任何生活了,只有来自自我和世界的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来自虚假的邪恶的生活。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也是指当这些人也被毁灭时。

(关于圣言续)

由于一切内在事物,也就是说,三层天堂的圣言里面的属灵和属天事物都一起在圣言的终端意义中,这终端意义被称为字义(因为与第三层天堂天使同在于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中,低层天堂天使的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它的中间部分中,这些事物被诸如存在于我们世界的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包围,并包含在这类事物中),所以我们圣言的字义来自后者和前者,或来自这一切。由此可见,我们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那将一切在先之物,甚至自最初之物以来的,或一切较高事物,甚至自最高事物以来的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就被称为完全;终端就是那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完全可比作一个总体或普遍的大理石器皿,其中有无数较小的水晶器皿,在这些较小的水晶器皿里面又有更多由宝石制成的器皿,天堂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就在这些宝石器皿里面和周围;这些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是给那些从圣言履行杰出或珍贵功用之人的。圣言就具有这种品质,人在世上时看不到这一点,但当他成为天使时,就会看到。由于圣言在终端中是这样,所以可推知,圣言在处于这种终端,也就是说,在处于字义之前,不是圣言。圣言若不处于这种终端,就会像空中的圣殿,而不是地上的圣殿,或像一个有肉无骨的人。

由于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也处于其能力,因为当它处于这终端时,它同时在一切事物中,所以主若不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而在完全中,就从不作工或运作。事实上,祂只通过终端中的真理改造和重生一个人,终端中的真理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一个人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就如何,直到永远。也正因如此,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使不是立刻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在世上,一个人处于其完全之中,因此,他能在那里成孕并出生,然后充满知识,聪明和智慧,成为天使。以其它任何方式创造天使都是不可能的。

由于主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做一切事,并在终端处于其能力和完全之中,所以主乐意披上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而凭自己将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纳入秩序,也就是说,施行一次最后的审判。主能从在祂自己里面,也就是在最初事物里面的神性,通过祂那在终端中的人身完成这一切,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从祂在教会之人里面的同在或居住来完成;因为这些人已经完全离弃了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而主以前就在这些真理和良善中与人同住。这是主降世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为了祂可以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祂就有能力使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永远保持在秩序中。这就是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的意思。“神的右手边”是指神性全能,“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人身处于这种全能。主带着甚至直到终端都被荣耀了的人身升天,祂自己在路加福音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对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主刚刚复活后就说了这些话。“肉和骨”是人体的终端,身体的力量就取决于它们。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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