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6

1076.启17:1

1076.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总体上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也就是其它一切教义。这从“众水”和“那淫妇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因此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854节),在此是指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它们是“那淫妇坐的”众水,淫妇表示巴比伦,就是教会的一切圣物都被亵渎的地方。“那淫妇坐的”是指巴比伦统治的地方,“淫妇”表示因亵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而成为巴比伦的教会(对此,参看AE 1032节);“坐”表示统治(参看AE 1033, 1038, 1062节)。由于“众水”表示巴比伦的教义,这些教义是从教皇的会议发出的,所以“那淫妇坐的众水”表示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在此表示除了刚才所提到的那两个教义之外的其它一切教义。因为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所论述的一系列事如下:第12–14节论述了对作为教会首要真理的那两个真理的亵渎,即关于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神性权柄,以及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两个真理;也就是说,巴比伦王国里有许多人亵渎了这两个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它们。第15节经文论述了被亵渎的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论述了其它一切真理。但第16和17节经文论述了那些在巴比伦之外,承认主统治教会圣物的权柄,也承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改革宗的人。这就是包含在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的内义中的一系列事。

(关于圣言续)

我们已经说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圣言来自这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通过圣言获得智慧。但只要不知道神性真理如何从主发出,就可以这样说,它不能被理解。与神性智慧一样的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爱因对应而看似火,主的神性之爱看似一轮太阳,像世上的太阳那样发红和辉煌。这太阳高于天使所在的天堂,是神性之爱,它发出热和光;它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良善,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生命之热因都是属灵之热而被感觉为良善;这光是神性真理,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光因都是属灵之光而被感觉为真理。因此,理解力从这光中看见真理,意愿从这热中感受到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上的火是指爱,天上的光是指智慧。

人和天使也一样。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从自己的爱中流出的气场包围着每个人和每位天使。这气场由他的爱之良善和爱之真理构成,因为爱产生这两者,就像火产生热和光一样。它从人和天使的意愿中产生良善,从他们的理解力中产生真理。当人或天使是良善时,这气场就在各个方向上照着爱的质和量延伸到诸天堂;但当人或天使是邪恶时,它就在各个方向上延伸到诸地狱。不过,人或天使的爱之气场延伸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只延伸到少数天堂社群或地狱社群;而主的爱之气场因是神性,故具有无限的延伸,并创造了众天堂本身。


诠释启示录 #955

955.启15:8.

955.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殿”、“烟”、“神的荣耀”和“神的能力”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从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那里被光照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AE 948节);“烟”是指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荣耀”是指天堂之光,就是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神的能力”是指神性能力;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来自圣言的属灵意义,但没有脱离这层意义的荣耀和能力,或光明和能力。那些不视圣言为神圣,因此其中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没有光明和能力的人没有这层意义;而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拥有这光明和能力。原因在于,这些人通过属灵意义或灵义与天堂结合,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烟”之所以表示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是因为“烟”和“云”具有相同的含义;“云”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E 36, 504b, 594, 906节);还因为此处的“烟”和“香的烟”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94, 539末尾节)。“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烟来自火,而“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圣火”表示属天之爱。当圣言的字义被灵义光照,可以说被点燃时,这同样适用于这字义,即:那里的真理,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处于仿佛来自烟的模糊之中,直到把黑暗倾倒在光明上、造成盲目的虚假和邪恶被驱散;这就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的意思。

以赛亚书中的“烟”也表示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烟和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当律法颁布时,西乃山上所看见的“烟”也是这个意思;在圣言的别处,当耶和华降临时,“山上的烟”,以及冒烟的麻(以赛亚书42:3),并与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的香祭的烟(启示录8:4)同样是这个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凭天堂之光不仅看到,有一位神,这神为一,还看到,神是一个人。因为他渴望看见他的神,却只能看见作为一个人的神。亚伯拉罕前后的古人就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同样,教会之外的地区的各个民族凭一种内在感知看见神,尤其那些拥有内在智慧,尽管这智慧不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人。所有婴孩,儿童,小孩子,心地善良的简单成人也是如此看见神;所有星球上的居民同样如此看见神;因为他们声称,看不见的东西不能进入一个人的信仰,因为任何观念都无法从中形成。原因在于,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从天堂思考。整个天堂和其中的每个人都只有神是人的概念,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对天使来说,不照着这个神性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使的思维遍及天堂。整个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天使照着天堂的形式思考(HH 200–212节)。

对神的这种观念从天堂流入世上的所有人,并住在他们的灵里。但它似乎在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自我的聪明之人中间被根除了,事实上被如此根除,以至于不再是一个可能的观念。原因在于,他们从空间来思想神。但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在灵界,对神的一个模糊或不确定的观念不是对祂的观念。因此,那里的观念取决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答的人,或说这种观念属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应之人的。

人们从来自灵界的普遍流注中接受作为一个人的神的观念,这些观念照着感知的状态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三位一体神在我们这里被称为位格;又为何在教堂的绘画中,父神被描绘为一个人,亘古常在者。也正是由于这普遍流注,在基督教的外邦领域(Christian Gentilism),被称为圣徒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被平民百姓当作神来崇拜,他们的雕像也受到喜爱。其它地方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希腊、罗马和亚洲的古人同样如此,他们有许多神,这些神都被他们视为人。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把神看作一个人被植入人的灵,或说人的灵里面有一种直觉,即:把神看作一个人。来自普遍流注的东西就被称为植入或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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