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

107.启2:6.“

107.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这从“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作为”和“尼哥拉派”的含义清楚可知:“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是指厌恶,它之所以表示源于神性的厌恶,是因为经上说“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作为”是指属于心智的事物,作为从心智发出(参看AE 98节);“尼哥拉派”是指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的人,如此行的人没有生活。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之所以没有生活,是因为一切属灵生活都属于仁爱,无一属于与仁分离之信。事实上,知道和思考属于信,而意愿和实行属于仁。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天堂和与人同在的教会,因而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属灵生活,因为他们不在自己里面,而是在自己外面思考。在自己外面思考就是只出于记忆思考;因为记忆在这个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外院,经过这个外院而有一个进入房屋及其内室的入口。此外,天堂无法流入在人之外的思维,因为天堂流入在人之内的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流入在他之外的事物。这就是为何他们无法被教导是什么构成天堂和教会,或永生。因为每个人都从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被教导那些属于永生的事;因此,他通过他的生活,或通过他的灵魂和内心被教导。人若以为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能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人以为一切都来自他们自己,丝毫不来自天堂。人以为来自自我,而非来自天堂的东西都是虚假,因为那时他在黑暗里,而不是在光中思考。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里面的一切光必都来自天堂。

诚然,教会里有许多人声称教会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分离之信;但声称并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是没有将它当成本质,只是说是这样。因此,这些人和那些说信是本质的人一样,因为对他们来说,仁是唯信的问题,不是生活的问题;因此,他们无法被光照。在灵界,仿佛光的某种雪白的东西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但这种雪白的表象所来自的光是属世的;这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天堂之光,也就是属灵之光流入时,它就变成黑暗。这些人住在灵界的左边,几乎在西北角。只有那些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人才是聪明的。

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与它们相一致的生活良善的人有可能和那些处于知识,并通过这些知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一样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出于宗教诚实、公正、良好地生活;那些没有出于宗教如此生活的人无法与天堂结合,因为正是宗教使得一个人属灵并将他与纯属灵的天使结合在一起。出于宗教过良好的生活就是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这是圣言所教导的,还因为主就是如此吩咐的;但不出于宗教生活就是仅仅由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而思考、意愿和实行。后者因只关注这些法律而只与世界结合,这些法律是为世界而制定的;而前者仰望主,并由此与主结合。外邦人得救只因这一事实:他们关注宗教,思想并声称他们应这样做,不应那样做,因为那样做会违背他们宗教的律法,从而违背神性;当他们如此思想,并相应地行事时,属灵生活就被赋予他们;对他们来说,属灵生活具有这种性质:后来在灵界,他们比那些在自己所做的任何事上不考虑圣言,或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的基督徒更容易接受真理。

那些不出于宗教思考的人没有良心,因为他们不是属灵的;因此,如果他们的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被除去,他们就会冲进各种罪恶;而另一方面,如果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从那些出于宗教思考的人那里被夺去,他们仍行事诚实、公正和良好;因为他们惧怕神,并被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保持在服从和仁爱的生活中,他们与主结合。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被称为“尼哥拉派”,这主要是由于这个词在天堂发出的声音,因为它的声音来自真理或信仰,而不是来自良善或仁爱。从圣言中的词语可以知道它们是涉及良善还是涉及真理,因而也可以知道它们是否涉及这一个与那一个的分离(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揭秘启示录 #830

830.启19:16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示主在圣言中教导,祂是谁,或祂是什么样,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如前所述(AR 825节)。主的“大腿”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所以“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这是由于其对应关系(可参看AR 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祂自己,在此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圣言。“写着的名”表示主的品质,如前所述(AR 824节)。“万王之王”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万主之主”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主的国度和统治都被提到的地方,这两者所表相同(参看AR 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它们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所以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这两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意义,即灵义中,属灵意义是给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意义中,属天意义是给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智慧。但属天意义深深隐藏,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感知到。在前面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公开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就是主:

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在宝座上的一个人的形像;从祂腰以上的形状,从祂腰以下的形状,有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在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以下的火的形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但以理书:

但以理看见一个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个人是一位有主在里面的天使;“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 以及其它地方)所表相同。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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