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63

1063.启17:1

1063.启17:10.“又是七位王”表示被这些人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从“王”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29, 31, 625, 1034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因此,“七位王”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七位王”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刚才提到的“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在圣言中,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对此,参看AE 238, 660, 775节)。

一个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王”表示真理,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王”是什么意思,如在但以理书,那里说,那兽的头和角是王和国(但以理书7:17, 24; 启示录16:12, 14; 18:3; 19:19; 21:24; 以及别处)。在本章:

七头就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以及接下来的其它话。(启示录17:10–12)

因为如果“王”在此是指王,那么猜到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是不可能的。但当知道“王”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时,意思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也不是指这么多的真理,而是指诸如数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那类真理。因为如果“七位王”表示七个真理,“已经倾倒的五位王”表示五个真理,“十位王”和同样多的角表示十个真理,那么这一切就决不可能涉及属灵意义了。因此,必须完全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所描述的事物的品质。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属于这种亵渎的,主要是那些阅读圣言,了解主的人;因为能被亵渎的一切圣物都通过圣言来自主;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事物不能被亵渎。反对神圣之物,向神圣之物施暴并摧毁它,就被称为亵渎。由此可推知,那些不阅读圣言,也不接近主的人,如罗马天主教徒,不属于这种亵渎;更不用说那些对主和圣言一无所知的人了,如外邦人。

属于这种亵渎的人死后出现时,起初有一张人类肤色的脸,脸周围漂浮着许多游荡的星星。在这类人当中,那些曾为主教或领袖的人有时似乎有一张发光的嘴。但当他们被带入天堂之光时,星星和嘴巴的光芒就消失了,脸上的颜色也变成黑色;他们的衣服也一样。但这些亵渎者的黑色略带蓝色,而前一种亵渎者的黑色略带红色。这是因为后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良善,而前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真理。红色因源于太阳而表示良善,蓝色因源于天空而表示真理。


诠释启示录 #510

510.“就有仿佛火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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