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999.“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表示从被歪曲的圣言所确认的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教义和因这信称义的教义。这从“假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假先知”是指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的虚假教义。“假先知”表示这种教义,因为“先知”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圣言(可参看AE 624节);因此,“假先知”是指反面。此外,这里的“假先知”与“从地里上来的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经上说:“从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事实上,有两只兽进一步描述了这龙,只见一只“从海里上来”,另一只“从地里上来”;“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与生活分离之信的确认,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从圣言对与生活分离之信的确认,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由于教会的教义由此而来,该教义教导信仰与生活分离,以及因这分离之信而称义,所以“假先知”是指这第二只兽。
(关于第六诫续)
从真正的婚姻之爱中有对抗地狱的能力和保护,因为它对抗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和虚假。原因在于,通过婚姻之爱,人拥有与主的结合,只有主才有战胜所有地狱的能力;还因为通过婚姻之爱,人拥有天堂和教会。因此,主怎样不断保护天堂和教会免受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和虚假伤害,就怎样保护所有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人,因为天堂和教会只与这些人同在。事实上,天堂和教会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来自该婚姻,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人通过婚姻之爱拥有平安,平安就是内心至内在的喜悦,这种喜悦源于免受地狱侵扰的各种安全,以及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侵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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