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启2: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这从“起初的仁爱”和“离弃那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初的仁爱”是指遵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生活,就是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离弃那仁爱”是指没有使它成为知识的本质。因为那些研究或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为自己会由此得救的人使知识,而非生活成为本质;而事实上,遵行知识的生活才是本质。由于下文论述的是教会和得救的这种本质,所以那里会详述它。仁爱是生活,因为与圣言中主的诫命相一致的一切生活都被称为“仁爱”;因此,践行仁爱就是照这些诫命生活。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相关章节(NJHD 84–106节),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起初的仁爱”在此表示教会起初的生活,因为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然后渐渐远离仁爱,转向唯信,或寻求功德的行为。关于这个主题和仁爱,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即: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却远离了仁爱(AC 494, 501, 1327, 3773, 4689节);从而转向源于邪恶的虚假,最终转向邪恶(AC 1834,1835, 2910, 4683, 4689节);通常转向唯信(AC 1834, 1835, 2231, 4683, 8094节);教会的开始和衰落好比日升和日落(AC 1837节);又好比人的幼年和老年(AC 10134节);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被植入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AC 3310节);仁爱构成教会(AC 809, 916, 1798, 1799, 1844, 1894节);教会的内在就是仁爱(AC 4766, 5826节);如果所有人都出于仁爱被看待,尽管他们在信仰的教义和敬拜的仪式上可能各不相同,那么教会将是一个,不像如今那样是多个(AC 1286, 1316, 1798, 1799, 1834, 1844, 2385, 2982, 3267, 3451节);对主的敬拜在于仁爱的生活(AC 8254, 8256节);敬拜的品质取决于仁爱的品质(AC 2190节)。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