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38

1038.“我就看见

1038.“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这从“女人”、“骑”和“朱红色的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555, 707, 721a,c, 730a节),在此是指巴比伦,巴比伦不是一个教会,而是摧毁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一种宗教说服。这个“女人”是指巴比伦,这一点从启17:5明显看出来。“骑”(即坐)是指拥有统治权,或统治(参看AE 1033节);“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这个女人,也就是巴比伦,通过统治这些圣物而亵渎了它们。“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巴比伦亵渎了这些圣物,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启示录17:8–11)

后来又说:

那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把国给那兽。(启示录17:12, 16, 17)

从内义上的这些话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

“兽”之所以表示神性圣言,是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教会的许多圣物,如:显现为四只兽的基路伯(以西结书第1和10章);四只兽或四活物,它们也是基路伯,约翰看见它们坐在和站在宝座面前(启示录4:6–10; 5:6–12; 7:11; 14:3)。这些作为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因此,它们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这是一种保护(AE 277—278a, 717c节)。此外,被献祭的一切牲畜,如公牛、小母牛、公山羊、母山羊、小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羔羊,都表示教会的圣物,这可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AE 279, 283, 362, 552, 650a,g, 781d, 817d,e节)。这就是为何人们因仁爱而被称为“绵羊”,甚至主自己因神性纯真而被称为“羔羊”,因神性能力而被称为“狮子”。提及这些事,是为了不让这一点显得很奇怪,即:“兽”在此表示圣言,但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圣言中,“兽或牲畜”在一般意义上表示情感方面的属世层。这兽看起来是朱红色的,因为“朱红”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就是在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真理,这就是它的神圣性的意思。被看到“坐在众水之上”(启17:1)和“多有财宝”(耶利米书51:13)的“淫妇”所表几乎相同。因为“众水”和“(许)多财宝”在那里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圣物,它们被玷污了(AE 1033节)。在解释下一节经文时,我们会看到“朱红色”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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