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662.“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这从“两个见证人”、“折磨”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此被称为“两位先知”的“两个见证人”是指教义的良善与真理;“折磨”是指内心的焦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生活,此处则在被摧毁的教会里生活的人。因此,这话表示对那些属于被摧毁的教会之人来说,内心因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而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以及这些欲望的邪恶和虚假掌权时,教会的结束。这时,人们就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因为他们内在或内心仇恨它们,无论他们口头上多么信奉它们;当一个人所恨的东西进入时,它从内在折磨他。
然而,这样一个教会之人只要活在世上,就不知道他对这两个见证人怀有如此大的仇恨,从内心被他们折磨,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内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只知道其直接进入言语的外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但当他进入灵界时,他的外层思维和情感就睡去,内层思维和情感则打开,那时他出于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仇恨而感受到如此大的厌恶,以至于无法忍受听见它们。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进入属灵之爱和信掌权的任何天使社群时,他会受到极痛苦的折磨,这是出于对爱和信的仇恨的内在厌恶的一个迹象。这清楚表明,“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什么。“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这些人从内在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住”表示生活,因而表示生命,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9:2; 13:20; 37:16; 耶利米书2:6, 15; 51:13; 但以理书2:22; 4:9; 以西结书31:6; 何西阿书9:2, 3; 诗篇23:6; 27:4; 80:1; 101:7; 西番雅书3: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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