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诠释启示录 #975

975.启16:6.

975.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这从“血”、“流血”、“圣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是指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就是歪曲它(参看AE 32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但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E 325a节);“圣徒”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故是指圣言。“先知”是指那些教导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节)。因此,“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

(关于第五诫续)

前面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他所行的善就是圣言所说的善行,因为它们是在主里面做的;还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反对这些作为的邪恶,这些作为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因为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是从主而做的,不是从人而做的。然而,作为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或多或少是良善,因为作为必是功用。最好的作为就是那些为了教会的功用而做的作为。就良善或良善的品质而言,接下来就是为了祖国的功用而做的作为,等等。功用决定了作为的良善或作为的良善品质。对人来说,作为的良善或良善品质照着真理的丰富而增长,它们是出于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而做的。一个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渴望知道真理,因为真理教导功用和它们良善的品质。这就是为何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渴望结合。因此,这样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学习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更智慧、更充分地行善:更智慧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区分功用,如何以公平和公义来执行功用;更充分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存在于功用的执行中,并形成对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属灵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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