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诠释启示录 #968

968.启16:4–

968.启16:4–7.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

“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69节);“它们就变成了血”表示它通过歪曲被摧毁了(970节)。

“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1节);“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72节);“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973节);“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974节)。

“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975节);“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976节);“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977节)。

“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8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9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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