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6

1026.启16:2

1026.启16:21.“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这些虚假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雹子”和“从天上降在人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雹子”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03, 704节)。这雹子被称为“大”,“仿佛有一他连得重”,是因为所指的是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虚假的品质被比作一他连得,是因为在计算数字和称量银子方面,一他连得是最大面额,“银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重”表示来自邪恶,因而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沉重之物;因为来自地狱的虚假是沉重的,会自动坠入地狱。“从天上降在人身上”是指来自地狱,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人”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之人,或也可说,教会之人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

“从天上降(下来)”之所以表示来自地狱,是因为在此由“大雹子”所表示的虚假,不是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从地狱冒上来的。在灵界,冰雹的确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就像在自然界一样,因为冰雹是从天堂降下来的雨;但这雨因从地狱冒上来的寒冷而被冻成冰雹,冷是热或天堂之爱的缺乏。由此可推知,冰雹不是像冰雹那样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来自地狱。从天上降下来的硫磺和火的雨也是这种情况。水的“雨”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而“冰雹”表示变成地狱虚假的神性真理;当它从天堂降下来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由于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和世界是藉着这神性真理被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所以可推知,正是由于这一事实,天堂里的一切和世界上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好叫它们可以成为某种事物。这十条诫命包含了神性良善的一切和神性真理的一切,这些的结合也在它们里面。但这种结合是一个秘密;因为它就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神性良善属于对主之爱,神性真理属于对邻之爱。因为当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也就是爱邻舍时,主就以神性良善流入,并与他结合。

因此,这十条诫命写在了两块石版上,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后来它们被放在柜子中,不是一个挨着另一个,而是一个在另一个上面,作为主与人之间结合的一个见证。对主之爱的诫命写在一块石版上,对邻之爱的诫命写在另一块石版上。头三条诫命涉及对主之爱,后六条诫命涉及对邻之爱;而第四条诫命,即“孝敬父母”,是居间的诫命,因为在这条诫命中,“父”是指天上的父,“母”是指教会,也就是邻舍。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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