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974.“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这从“判断这些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判断这些事”是指使它们被做或发生,即接下来的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祂给他们血喝。”但由于这些事论及主,而主从不给任何人血喝,或给“喝血”所表示的东西喝,然而,在圣言中,这些事和其它许多类似的事在字义上都被归因于主,所以可推知,这些话的意思是说,主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并规定不可伤害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因为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这些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事;也就是说,当属世之物,也就是外层被脱去,属灵之物,也就是内层显现出来时,因而当遵照表象的属世人的思维被遵照事物本质的天使的属灵思维所取代时。这清楚表明,圣言的字义是何性质,圣言的灵义又是何性质;以及人类的思维是何性质,天使的思维是何性质,也就是说,它们就像内在和外在,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是一致的;与人同在的结果或外在被脱去,与陪伴人的天使同在的原因或内在则显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一个神圣的内在从天使流入视圣言为神圣的那人的外在思维,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
(关于第五诫续)
当一个人开始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也可以称作善行,并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不同。因为在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前,他所做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的作为;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就在这些作为里面,它们是为了世界而做的,所以它们是或恶行;但人在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后所做的作为,是来自主的作为。由于主,以及与主同在的天堂在这些作为里面,所以它们是善行。来自人的作为和来自主与人同在的作为之间的不同在人看来并不明显,但在天使眼里却是显而易见的。从人所做的作为就像外面粉白,里面却满了死人骨头的坟墓;它们就像外面干净,里面却盛有各种不洁之物的杯盘;像里面腐烂,外皮仍完好发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仍完整的坚果和杏仁;或像长着一张漂亮脸蛋的肮脏妓女。这些就是来自人自己的善行,无论它们外面看上去多么良善,里面却充满各种杂质;因为它们的内层是地狱的,而它们的外层似乎是天堂的。
不过,一旦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那么他的作为不仅外面是良善,里面也是良善;它们越内在,就越好,因为它们越内在,就越接近主。那时,它们就像果肉鲜美的水果,其核心是存放许多种子的仓库,新树就从这些种子中产生,甚至充满整个花园。他属世人里面的一切都像蛋,从中孵化出成群的飞行生物,并逐渐充满大部分天空。总之,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时,他所做的作为就是活的,而他在此之前所做的作为是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活的,凡来自人的,都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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