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诠释启示录 #938

938.“说,你的作

938.“说,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主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的作为”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这就是“主的作为”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主的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事实上,在圣言中,哪里论述良善,哪里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的“作为”表示良善,“道路”表示真理。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就是主的作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教会之所以为教会,都是凭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

(续)

前面(AE 936节)论述了出于属灵自由停止邪恶,每个人都被主保持在这属灵自由中。但由于人与生俱来的一切邪恶都从对统治他人的爱和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中获得它们的根,并且人自己的生命快乐都源于这两种爱,而一切邪恶都来自它们,所以对这些邪恶的爱和快乐构成人自己的生命。由于邪恶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可推知,人凭自己决不能停止它们,因为这将是凭他自己的生命而放弃他自己的生命。因此,凭主停止它们的能力被提供;为叫他拥有这种能力,随心所欲思考的自由,以及向主祈求帮助的自由也赐给他。他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他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良善与邪恶的中间。他因在中间而处于平衡之中;处于平衡之中的人能轻易地、貌似自愿把自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并因主不断抵挡并驱逐邪恶,把人提升并吸引到祂自己这里而更是如此。然而,争战仍旧存在,因为属于人生命的邪恶被不断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搅动起来;这时,人必须与它们争战,事实上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如果他不貌似凭自己争战,邪恶就不会被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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