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860.“从地上买来的”表示那些在世上因被教导已经接受这种承认的人。这从“买来的”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来的(人)”是指那些从圣言接受教导,尤其关于主的教导之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697, 741b-d—742, 752节);因此,“从地上买来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中,因而在世上因被教导已经接受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要知道,只有那些在世上已经承认并称谢主的人才能在来世承认并称谢祂;因为一个人的承认和由此而来的称谢在世上是什么样,在他死后仍是什么样。有些人以为,那些在世上没有信的人在来世当从其他人那里听到,并且自己看到事情的真相时,就会接受它;例如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圣言是神圣的,等等;但我可以证明,那些在世上没有信的人死后不能接受信,哪怕他们从天使那里听到,并亲眼看到事情的真相。我看见在许多不相信的人身上尝试过这一点,好叫他们被带到信仰中,但徒劳无功。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在死亡时是什么样,就永远是什么样。这也是灯里没有油,但想为自己获得油的五个愚拙童女的意思;可当她们买了,来到婚礼房前时,却不允许进入。“买油”表示死后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有许多人死后成为灵时,会为自己获取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不会存留下来,因为它没有从内在扎根在他们里面,不像在那些在世上为自己获取这些事物的人身上那样。
“从地上买来的(人)”表示那些在世上因被教导已经接受对主的承认之人,因为“买”表示为自己获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是通过教导实现的;因此,“买来的(人)”在此表示那些接受教导的人。“买和卖”表示为自己获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把它们交流给其他人(可参看AE 840节)。那些因被教导而接受对神的信之人被主称为“买来的”,因为那些因虚假而疏远的人被称为“卖”;因此,那些从虚假被引向真理,因而被主从地狱中解救出来,并被引到天堂的人被称为“被救赎者”,主则被称为“救赎主”。“救赎”当论及主时,表示从邪恶中解救出来,从虚假中释放出来,也就是从地狱中解救和释放出来;因此,它表示改造和重生(可参看AE 328节)。“因祂的血救赎”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通过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与神性结合(参看AE 328—329节)。主在神性人身方面被称为“救赎主”(也可参看AE 328f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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