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728.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主对该教义的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这从“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孩子”(或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所生的男孩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事实上是指真理的教义,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以及最后信之教义。“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是指主的保护,免受“龙”的伤害,因为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意图并渴望吞吃所生产之物。这些话在此表示主的保护,免受“龙”所指的那些人伤害。由于这教义将是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所以经上说它受到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经上说“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神”表示主,“祂的宝座”表示天堂;它被提到主和天堂那里,是因为这教义来自主,天堂处于该教义。
此处论到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去的孩子的话,也论及雅列的儿子以诺,不过是以这些话来论及的:
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创世记5:24)
此处“以诺”是指谁,“以诺”表示什么,已经从天堂揭示给我了,即:他们是那些将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代表和对应收集起来的上古教会之人;因为上古教会之人处于对他们用肉眼所看见的一切事物的属灵理解和感知,他们由此从世上的物体中清楚感知到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由于主预见这属灵的感知将在他们的后代中间灭亡,与这感知一道灭亡的,还有对应的知识,而人类通过对应的知识拥有与天堂的结合,所以主规定,那些生活在上古之人当中的人中的一些人要汇集对应关系,把它们收集成手稿,或说变成书本形式;“以诺”就是指这些人,此处所表示的,就是这本书或手稿。由于这本书或手稿要为大洪水之后主将要建立的即将到来的众教会提供在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所以主保存了它,以供他们使用,它也被保护起来,免得邪恶的上古教会最后的后代对它造成伤害。因此,这就是“以诺不在了,因为神将他取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此可见,“妇人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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