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诠释启示录 #722

722.“等她生产之

722.“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这从“孩子”和“吞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即将生产的“孩子”是指教会的教义,因为下文我们会看到,这教义由她生产的“男孩子”来表示。“吞吃”是指摧毁;因为所论及的东西跟随它的主题,当“龙”是主题时,“吞吃”论及他,但当教会的教义是主题时,被摧毁论及它;因此,“吞吃”在此表示摧毁。所表示的是,在它一开始出现时,就摧毁它,因为经上说:“等妇人生产之后,他要吞吃她的孩子。”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当论及表示虚假和邪恶的野兽时,“吞吃”和“吃”也表示摧毁,这一点在以西结书是很明显的:

从狮子的幼崽中起来一个,它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猎,它就吞吃人。(以西结书19:3, 6)

“吞吃人”表示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聪明。何西阿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野兽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兽如熊,口内牙齿间衔着三根肋骨,有人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但以理书7:5)

此外,在希伯来语,许多经文中的“吞吃”表示消灭、破坏和摧毁,如在耶利米书:

他们吞吃了雅各,他们吞吃了他,把他消灭,使他的住处荒废。(耶利米书10:25,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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