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2

1022.“要把那盛

1022.“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表示它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毁灭。这从“杯”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对此,参看AE 960a节);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神为此发烈怒,所以它被称为“神烈怒的杯”,“烈”是由于虚假,“怒”是由于邪恶。因此,“把那杯递给她”表示毁灭,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巴比伦”是指教会,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章明显看出来。

(第十诫)

不可贪恋(或渴望)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这些是追求人自己的东西的欲望,或说这些欲望延伸到人自己的东西,因为妻子、仆婢、牛驴在他家里;在一个人家里的事物在属灵的内义上表示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妻子”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仆婢”表示服务于属灵之物的对理性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牛驴”表示对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这些事物就表示这些情感。但由于贪恋和渴望这些情感是指意愿和贪恋或急切地渴望使一个人服从人自己的权柄和权威,所以可推知,对这些情感的欲望是指自我之爱的欲望,也就是对统治的爱的欲望,因为一个人由此使属于邻舍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

由此可见,第九诫的欲望是世界之爱的欲望,第十诫的欲望是自我之爱的欲望。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欲望都属于爱;正是爱在贪恋。由于有两种邪恶的爱,即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一切欲望都与这两种爱有关,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的欲望与世界之爱有关,第十诫的欲望与自我之爱有关,尤其与对统治的爱有关。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是从这两种爱中流出来的(可参看AE 159, 171, 394, 506, 517, 650d, 950—951, 973, 982, 1010, 1016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诠释启示录 #766

766.启12:17

766.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767节);“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768节);“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769节);“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7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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