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指示”表示显明,“仆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些事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接受它们。“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由于真理源于良善,所以“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也指那些处于源于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
“仆人”亦指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真正的灵义是从人抽象出来的,所以“仆人”在真正的灵义上表示真理。由于真理通过教导良善而服务于良善,所以无论一般来说,还是正确地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的,即服务的人或物。在灵义上,不仅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而且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差遣祂的众仆人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阿摩司书:
祂将祂的奥秘启示祂的仆人先知。(阿摩司书3:7)
但以理书:
祂经祂仆人先知的手摆在你们面前。(但以理书9:10)
玛拉基书: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原因在于,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如下面所解释的。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即圣言,祂自己因此被称为先知,在世上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所以在许多经文中,祂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以赛亚书53:11)
同一先知书:
哪,我的仆人必行事谨慎,必被高举上升,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又: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话论及主。大卫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是指主;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4)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以赛亚书:
为了我的缘故,又为了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在诗篇78:70-72; 89:3-4, 20中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大卫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主自己以同样的方式论到祂自己: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5–28; 马可福音10:42–44; 路加福音22:27; 12:37)
主这样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是指一个通过教导来服侍和事奉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主自己。
因此,既然“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这个地方,“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出于主教导人,也就是说,主能通过他们教导并事奉人。在马太福音,他们就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
在时代的完结,谁是忠信和谨慎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祂的家,按时分食粮给他们的呢?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腰带,叫他们坐席,祂自己近前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仆人;而凡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爱;此外,良善事奉,真理服侍。但在反面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服侍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真正奴役的状态,而那些服侍主的人处于自由的状态,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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