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IX.神性之爱是神性良善,神性智慧是神性真理
这是因为爱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智慧所教导的一切都是“真理”。这清楚表明,神性之爱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良善;神性智慧也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结果就是做或教导,做与爱有关,或说是爱所实现的,教导与智慧有关,或说是智慧所实现的;一切结果都是功用,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是功用的本质,真理是功用的形式。无需进一步解释并详述这一点,因为谁都能凭自己的理性看出,爱就是那去做的,智慧就是那去教导的;凡爱所做的,都是良善,凡智慧所教导的,都是真理;还能看出,爱所行的良善是功用,智慧所教导的真理也是功用。仔细想一想,离了结果中的良善,爱算什么?离了功用,结果中的良善算什么?爱是什么东西?良善又是什么东西?你会看到,它们只有在功用中才是某种东西;所以爱存在于功用中。智慧同样通过真理存在,因为智慧进行教导,爱则去做。这就是为何来自太阳,也就是主的热被称为神性良善,来自这太阳的光被称为神性真理。它们凭它们所产生的结果而被如此称呼,热是爱的结果,光是智慧的结果;这两种结果都是功用,因为热使天使和人类具有生气,光则启示他们。
前面部分已经阐明什么是神性之爱;此处有必要阐明什么是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就是那被称为圣治,也被称为神性秩序(译注:简称神序)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前面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以及神序律法的。这些律法一方面关乎主,另一方面关乎人,在两个方面都关乎结合。神性之爱以引导人,并把他带到自己这里为目标;神性智慧以教导人必须走哪条路才能与主结合为目标。主在圣言,尤其在十诫中教导了这条路;因此,当时主亲自用手指头将十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乎主,另一块关乎人,两块都关乎结合。因此,为叫人们知道这条路,有必要在后面解释十诫。
人因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故被赋予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意愿可用来接受神性之爱,理解力可用来接受神性智慧;神性之爱通过生活在意愿中被接受,神性智慧通过教义在理解力中被接受。至于接受是如何通过教义在生活中,并通过生活在教义中实现的,这是唯一在解释十诫时将尽可能清楚教导的主题。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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