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IX.神性之爱是神性良善,神性智慧是神性真理
这是因为爱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智慧所教导的一切都是“真理”。这清楚表明,神性之爱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良善;神性智慧也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结果就是做或教导,做与爱有关,或说是爱所实现的,教导与智慧有关,或说是智慧所实现的;一切结果都是功用,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是功用的本质,真理是功用的形式。无需进一步解释并详述这一点,因为谁都能凭自己的理性看出,爱就是那去做的,智慧就是那去教导的;凡爱所做的,都是良善,凡智慧所教导的,都是真理;还能看出,爱所行的良善是功用,智慧所教导的真理也是功用。仔细想一想,离了结果中的良善,爱算什么?离了功用,结果中的良善算什么?爱是什么东西?良善又是什么东西?你会看到,它们只有在功用中才是某种东西;所以爱存在于功用中。智慧同样通过真理存在,因为智慧进行教导,爱则去做。这就是为何来自太阳,也就是主的热被称为神性良善,来自这太阳的光被称为神性真理。它们凭它们所产生的结果而被如此称呼,热是爱的结果,光是智慧的结果;这两种结果都是功用,因为热使天使和人类具有生气,光则启示他们。
前面部分已经阐明什么是神性之爱;此处有必要阐明什么是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就是那被称为圣治,也被称为神性秩序(译注:简称神序)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前面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以及神序律法的。这些律法一方面关乎主,另一方面关乎人,在两个方面都关乎结合。神性之爱以引导人,并把他带到自己这里为目标;神性智慧以教导人必须走哪条路才能与主结合为目标。主在圣言,尤其在十诫中教导了这条路;因此,当时主亲自用手指头将十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乎主,另一块关乎人,两块都关乎结合。因此,为叫人们知道这条路,有必要在后面解释十诫。
人因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故被赋予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意愿可用来接受神性之爱,理解力可用来接受神性智慧;神性之爱通过生活在意愿中被接受,神性智慧通过教义在理解力中被接受。至于接受是如何通过教义在生活中,并通过生活在教义中实现的,这是唯一在解释十诫时将尽可能清楚教导的主题。
579.启9: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这从“人的第三部分”、“杀”、“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第三部分”是指真理的一切聪明,或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由于属灵生命由此而来,所以也表示属灵生命;“杀”是指灭绝,因为当对真理的理解被灭绝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参看AE 315a,b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AE 280, 546节);“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参看AE 578节)。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是何含义。这些话论及在异象中看见的马,因为火与烟,并硫磺是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由于在异象中看见的“马”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所以很明显,“火与烟,并硫磺”表示导致歪曲的东西,也就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以及对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种歪曲是通过在圣言的意义和对圣言的理解上基于谬误的思维和推理发生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纯粹的谬误思考时,他只从诸如在字义中第一眼看见的那类事物,而不是从任何内在的字义思考。因此,他对他从圣言所获得的一切教义形成最粗俗、最粗糙的观念,如:神发怒,惩罚人,把人投入地狱,试探他们,后悔,以及其它许多类似的事。
此外,他根本不属灵地,而是肉体和物质地思考他在圣言中读到的一切;因此,他的思维是纯感官的;当思维是纯感官的时,它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当它来自这些爱时,就只来自邪恶和虚假。因此,当这样一个人独自一人,从他的灵思考时,他就出于这些爱的情感思考,并把它们与圣言里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当圣言的神性事物与这些爱结合时,其中的一切事物都被玷污和歪曲了,因为圣言的神性事物只能与属天之爱或属灵情感结合在一起;如果它们与其它某种爱或其它某种情感结合,那么被称为属灵心智的高层心智就关闭了,只有被称为属世心智的低层心智打开。事实上,对那些将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的情感结合起来的人来说,属世心智也关闭了,只有该心智的终端打开;这终端被称为感官层,与身体粘附得最紧密,离世界也最近。因此,人的灵变得肉体化,与天使无份,因为天使都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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