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IX.神性之爱是神性良善,神性智慧是神性真理
这是因为爱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智慧所教导的一切都是“真理”。这清楚表明,神性之爱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良善;神性智慧也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结果就是做或教导,做与爱有关,或说是爱所实现的,教导与智慧有关,或说是智慧所实现的;一切结果都是功用,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是功用的本质,真理是功用的形式。无需进一步解释并详述这一点,因为谁都能凭自己的理性看出,爱就是那去做的,智慧就是那去教导的;凡爱所做的,都是良善,凡智慧所教导的,都是真理;还能看出,爱所行的良善是功用,智慧所教导的真理也是功用。仔细想一想,离了结果中的良善,爱算什么?离了功用,结果中的良善算什么?爱是什么东西?良善又是什么东西?你会看到,它们只有在功用中才是某种东西;所以爱存在于功用中。智慧同样通过真理存在,因为智慧进行教导,爱则去做。这就是为何来自太阳,也就是主的热被称为神性良善,来自这太阳的光被称为神性真理。它们凭它们所产生的结果而被如此称呼,热是爱的结果,光是智慧的结果;这两种结果都是功用,因为热使天使和人类具有生气,光则启示他们。
前面部分已经阐明什么是神性之爱;此处有必要阐明什么是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就是那被称为圣治,也被称为神性秩序(译注:简称神序)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前面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以及神序律法的。这些律法一方面关乎主,另一方面关乎人,在两个方面都关乎结合。神性之爱以引导人,并把他带到自己这里为目标;神性智慧以教导人必须走哪条路才能与主结合为目标。主在圣言,尤其在十诫中教导了这条路;因此,当时主亲自用手指头将十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乎主,另一块关乎人,两块都关乎结合。因此,为叫人们知道这条路,有必要在后面解释十诫。
人因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故被赋予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意愿可用来接受神性之爱,理解力可用来接受神性智慧;神性之爱通过生活在意愿中被接受,神性智慧通过教义在理解力中被接受。至于接受是如何通过教义在生活中,并通过生活在教义中实现的,这是唯一在解释十诫时将尽可能清楚教导的主题。
182.启3:1.“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或灵义来观之时,可以看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在展开接下来这些话的内义之前,有必要解释并说明什么是道德生活,什么是属灵生活,以及什么是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
道德生活就是在履行生活的各种责任和职业时,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或说在生活的一切事务和职业中,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总之,这是世人看得见的生活,因为它是在世人中间所过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有两个来源,要么来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要么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道德生活,尽管它看似道德,因为这样一个人如此表现良善、诚实和公正,只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对他来说,良善、诚实和公正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也就是说,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被提到其他人之上,管辖他们,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获得财富。他在灵里,或私下独自一人时就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但他不敢公开宣称他如此思想的事,因为这会摧毁其他人对他的好感或尊重,从而废掉他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用的手段。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个人的道德生活里面所潜藏的,无非是优先于其他人获得一切的欲望,因而是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服侍他,或他可以占有他们财物的欲望;由此明显可知,他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并剥夺他们的财物。由于一切手段都含有目的的味道,并且本质上与它们的目的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因此被称为中间目的,所以这样一种生活就本身而言,无非是狡猾和欺诈。当联结社会的这些外在纽带松开时,如当所描述的这些人在向自己的同胞提起法律诉讼时的情形,这一点就变得清楚、明显;那时,他们只渴望颠覆正义,获得法官的青睐或国王的恩宠,并且这一切都暗中进行,好叫他们可以剥夺其他人的财物;一旦得逞,他们就在灵里和内心充满快乐。这一点在那些看重战争和胜利的荣誉的君王身上看得更清楚,他们内心的最高快乐就是征服各个领域和国家,在凡有抵抗的地方剥夺被征服者的一切财物,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在多数情况下,这也是许多外出打仗之人的快乐。
当所有这样的人成为灵人时(这种事在身体死后随即发生),前面所描述的道德生活的性质在他们身上变得更显而易见。那时,他们因出于自己的灵思考和行动,故会照着他们的爱而冲进各种罪恶,无论他们活在世上时表面上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
但属灵生活完全不同,因为它有一个不同的来源;事实上,它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那些属灵之人的道德生活也是不同的,并且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生活;因为当这些人在灵里思考时(这是他们私下独自一人思考时的情形),他们不是出于自我和世界,而是出于主和天堂思考;事实上,他们的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实实在在被主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与祂结合;因此,主流入他们的思维、意图和目的,并掌管它们,把它们从他们的自我中撤回来,这自我完全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人的道德生活表面上类似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因为它有一个属灵源头。他们的道德生活只是属灵生活的一个结果,属灵生活是有效原因,因而是它的源头。因为他们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邻舍的爱而良善、诚实和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主把他们的心智和灵保守在这些爱中;因此,当他们成为灵人时(这是他们身体死亡时的情形),就聪明和智慧地思考和行动,并被提升到天堂。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天堂流入他们,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他们。不过,这话并不适用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因为他们的良善不是天堂的良善,他们的真理也不是天堂的真理;但他们却将肉欲的快乐称为良善,将由此而来的虚假称为真理;这些从自我和世界流入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何性质,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又是何性质,即: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真正的道德生活,这种生活可称为属灵的,因为它的原因和源头由此而来;而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不是道德生活,可称为地狱的,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它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欺诈和虚伪的。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推断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然而表面上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神圣(外在神圣是指在教会中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是何品质,即:这些事无一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相反,它们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某种思维中流出,因而从他们的口流入世界。因为他们灵的内层思维充满对邻舍的狡猾和欺诈;然而,提升到天堂正是通过内层实现的。此外,他们在教会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要么是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从而变得熟悉,要么是出于相信这些外在事物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要么是节日里他们在家里或户外都没有什么事可做,要么是出于害怕被他们的同伴视为缺乏虔诚。而那些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之人的敬拜则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的祷告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事实上,主通过天堂接受他们的祷告。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68, 484, 529, 530–534节),以及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7节)。此处提前说明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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