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IX.神性之爱是神性良善,神性智慧是神性真理
这是因为爱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智慧所教导的一切都是“真理”。这清楚表明,神性之爱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良善;神性智慧也凭它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功用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结果就是做或教导,做与爱有关,或说是爱所实现的,教导与智慧有关,或说是智慧所实现的;一切结果都是功用,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是功用的本质,真理是功用的形式。无需进一步解释并详述这一点,因为谁都能凭自己的理性看出,爱就是那去做的,智慧就是那去教导的;凡爱所做的,都是良善,凡智慧所教导的,都是真理;还能看出,爱所行的良善是功用,智慧所教导的真理也是功用。仔细想一想,离了结果中的良善,爱算什么?离了功用,结果中的良善算什么?爱是什么东西?良善又是什么东西?你会看到,它们只有在功用中才是某种东西;所以爱存在于功用中。智慧同样通过真理存在,因为智慧进行教导,爱则去做。这就是为何来自太阳,也就是主的热被称为神性良善,来自这太阳的光被称为神性真理。它们凭它们所产生的结果而被如此称呼,热是爱的结果,光是智慧的结果;这两种结果都是功用,因为热使天使和人类具有生气,光则启示他们。
前面部分已经阐明什么是神性之爱;此处有必要阐明什么是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就是那被称为圣治,也被称为神性秩序(译注:简称神序)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前面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以及神序律法的。这些律法一方面关乎主,另一方面关乎人,在两个方面都关乎结合。神性之爱以引导人,并把他带到自己这里为目标;神性智慧以教导人必须走哪条路才能与主结合为目标。主在圣言,尤其在十诫中教导了这条路;因此,当时主亲自用手指头将十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乎主,另一块关乎人,两块都关乎结合。因此,为叫人们知道这条路,有必要在后面解释十诫。
人因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故被赋予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意愿可用来接受神性之爱,理解力可用来接受神性智慧;神性之爱通过生活在意愿中被接受,神性智慧通过教义在理解力中被接受。至于接受是如何通过教义在生活中,并通过生活在教义中实现的,这是唯一在解释十诫时将尽可能清楚教导的主题。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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