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8

8.VIII.没有,

8.VIII.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天使或灵人不曾在世上生而为人

《天堂与地狱》(311-317节)已经证明,天使不是直接被造为天使;相反,所有在天堂,或一直在天堂里的人都首先生而为人,在世上度过一生之后成为天使。任何天使若不在世上生而为人,都不能存在,这是依照神性秩序,这一点将从以下命题看出来: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

(3)它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在基督教界,人们都知道,人是为天堂而生的,还知道,人若生活良善,就会上天堂,在那里作为天使当中的一员而与天使交往;此外,他被赋予这样一个灵魂或心智,即:它将活到永远;这心智就本身而言,是来自主、源于对主之爱的智慧;天使也拥有相似的心智。这清楚表明,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这心智就是人自己,因为每个人都凭它而为人;这心智如何,人就如何。这心智在世上穿上身体并被身体包围,但这身体本身不是一个人,因为身体不能凭自己从主变得智慧,并爱祂,只能从它里面的心智如此行。正因如此,当心智即将离开,成为一位天使时,身体就被分离并丢弃。那时,心智或这个人之所以也进入天使的智慧,是因为那时其心智生命的更高层级被打开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最低层级是属世层级,世人就处于这一层级;第二层级是属灵层级,低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第三层级是属天层级,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一个人照着在世上这两个更高层级通过来自主的智慧和对主的爱而在他里面打开的程度而为一个天使。然而,他在世上没有意识到这些层级已经打开,并且一直不知道这一点,直到他与第一个层级,即属世层级分离;这种分离通过身体的死亡实现。那时他像天使一样智慧,尽管他在世上不是这样,我被恩准看到并听到这一点。我在天上见过许多在世上我所认识的男男女女,他们在世时单纯地相信圣言里来自主的事物,忠实地照之生活;只听见他们在天上说一些无法形容的话,正如人们所说的天使一样。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一切神性流注都从最初事物进入最后事物,并通过与最后事物的联系而进入中间事物;主以这种方式将创造的一切事物都联结在一起;因此,祂被称为“初和终”。出于同样的原因,祂来到这个世界,披上人的身体,还在世上荣耀了祂自己,以便祂可以从最初事物,同时从最后事物统管宇宙,包括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一切神性运作都是如此。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共存于最后事物中;事实上,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当在最后事物中时,便处于同步次序;因此,处于同步次序的一切事物都与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有着不间断的连续联系。这清楚表明,在最后或最外在事物中的神性就处于它的完满之中。至于何为相继次序及其性质,何为同步次序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80节)。由此清楚可知,一切创造都在最后事物中实现,一切神性运作都贯穿到最后事物中,在那里创造和运作。天使心智在人里面形成,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和出生后的形成,以及以下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从人回到造人的创造者那里。

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的形成明显可知,这从前面的阐述(75, 76, 82, 83节)清楚看出来,那里说明:人在子宫里凭来自主的生命而完全形成,直到出生,以便接受来自主的生命,通过将来的意愿接受爱,通过将来的理解力接受智慧,这些一起构成能变得如天使一般的心智。

这一点从人出生后的形成明显看出来,因为能使人变成这样一个心智的一切手段都已经提供了;事实上,每个民族都拥有一种宗教,主的同在无处不在,并有一个照着一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而与祂的结合。因此,每个人都有为天堂而形成的可能性在里面;凡渴望它的人从婴孩到老年,都在不断为天堂而形成,以便成为天使。这一点从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这从世上的每个受造物可以看出来。一粒种子是一棵树的最初事物。这棵树从这粒种子开始破土而出,然后长出枝子,开花结果,把种子再储存到果实中,从而回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事物。一切灌木、植物和花卉都是如此。一粒种子也是一个动物的最初事物,动物在子宫或蛋卵里形成,直到出生;出生后继续成长,成为同类的动物;它发育成熟后,就有种子在自己里面。因此,动物界的一切,和植物界的一切一样,从其最初上升到最后,又从最后上升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人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动物或植物的最初是属世的,因此它长大后会返回到大自然;而人的最初和他的灵魂一样是属灵的,能接受神性之爱和智慧;这最初与返回到大自然的身体分离后,必须回到主那里,它从主那里获得生命。关于这条律法的其它例子可见于动物界和植物界;植物界的例子是,植物可以从灰烬中复活;动物界的例子是,一些毛虫可以蜕变成蝶蛹和蝴蝶。

(3)天使心智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凡了解灵界实质的性质,以及相比之下自然界物质的性质之人,都能很容易地看出,天使心智的繁衍只发生在,也只能发生在那些住在创造的终极作品,也就是地上的人里面,并从他们而出。但由于相对于自然界的物质,灵界实质的性质不为人知,所以必须描述一下。灵界的实质看上去都是物质的,但其实并不是物质的;它们因不是物质的,故不会保持恒久;它们都是天使情感的对应,只要情感或天使存在,它们就持续存在,并随着它们消失而消失。天使若在灵界被造,也是这样。此外,除了属灵的繁衍和增多外,天使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繁衍和由此而来的增多;属灵的繁衍和增多是一种爱和智慧的繁衍和增多,就是属于重新出生或重生之人的灵魂的那种。而另一方面,自然界有物质;繁衍和后来的形成,因而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的增多通过并出于物质才能实现。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这是因为天使或灵人凭他首先在世上生而为人而在自己里面拥有持续存在;事实上,他从自然界至内在的事物中为自己取得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之间的一种媒介;这种媒介给他提供了终止之处,好叫他可以不断存在并持久。正因如此,他拥有与自然界的事物有关的某种东西,还拥有与它们相对应的某种东西。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灵人和天使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为了结合的存在,哪里有结合,哪里也必须有一个媒介。天使清楚知道这种媒介的存在,但由于它出自自然界的至内在事物,并且语言的词汇来自自然界的最后事物,所以只能用抽象的术语来描述它。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以推知;因此,人类是天堂的苗圃和供应来源。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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