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VIII.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天使或灵人不曾在世上生而为人
《天堂与地狱》(311-317节)已经证明,天使不是直接被造为天使;相反,所有在天堂,或一直在天堂里的人都首先生而为人,在世上度过一生之后成为天使。任何天使若不在世上生而为人,都不能存在,这是依照神性秩序,这一点将从以下命题看出来: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
(3)它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在基督教界,人们都知道,人是为天堂而生的,还知道,人若生活良善,就会上天堂,在那里作为天使当中的一员而与天使交往;此外,他被赋予这样一个灵魂或心智,即:它将活到永远;这心智就本身而言,是来自主、源于对主之爱的智慧;天使也拥有相似的心智。这清楚表明,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这心智就是人自己,因为每个人都凭它而为人;这心智如何,人就如何。这心智在世上穿上身体并被身体包围,但这身体本身不是一个人,因为身体不能凭自己从主变得智慧,并爱祂,只能从它里面的心智如此行。正因如此,当心智即将离开,成为一位天使时,身体就被分离并丢弃。那时,心智或这个人之所以也进入天使的智慧,是因为那时其心智生命的更高层级被打开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最低层级是属世层级,世人就处于这一层级;第二层级是属灵层级,低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第三层级是属天层级,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一个人照着在世上这两个更高层级通过来自主的智慧和对主的爱而在他里面打开的程度而为一个天使。然而,他在世上没有意识到这些层级已经打开,并且一直不知道这一点,直到他与第一个层级,即属世层级分离;这种分离通过身体的死亡实现。那时他像天使一样智慧,尽管他在世上不是这样,我被恩准看到并听到这一点。我在天上见过许多在世上我所认识的男男女女,他们在世时单纯地相信圣言里来自主的事物,忠实地照之生活;只听见他们在天上说一些无法形容的话,正如人们所说的天使一样。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一切神性流注都从最初事物进入最后事物,并通过与最后事物的联系而进入中间事物;主以这种方式将创造的一切事物都联结在一起;因此,祂被称为“初和终”。出于同样的原因,祂来到这个世界,披上人的身体,还在世上荣耀了祂自己,以便祂可以从最初事物,同时从最后事物统管宇宙,包括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一切神性运作都是如此。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共存于最后事物中;事实上,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当在最后事物中时,便处于同步次序;因此,处于同步次序的一切事物都与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有着不间断的连续联系。这清楚表明,在最后或最外在事物中的神性就处于它的完满之中。至于何为相继次序及其性质,何为同步次序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80节)。由此清楚可知,一切创造都在最后事物中实现,一切神性运作都贯穿到最后事物中,在那里创造和运作。天使心智在人里面形成,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和出生后的形成,以及以下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从人回到造人的创造者那里。
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的形成明显可知,这从前面的阐述(75, 76, 82, 83节)清楚看出来,那里说明:人在子宫里凭来自主的生命而完全形成,直到出生,以便接受来自主的生命,通过将来的意愿接受爱,通过将来的理解力接受智慧,这些一起构成能变得如天使一般的心智。
这一点从人出生后的形成明显看出来,因为能使人变成这样一个心智的一切手段都已经提供了;事实上,每个民族都拥有一种宗教,主的同在无处不在,并有一个照着一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而与祂的结合。因此,每个人都有为天堂而形成的可能性在里面;凡渴望它的人从婴孩到老年,都在不断为天堂而形成,以便成为天使。这一点从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这从世上的每个受造物可以看出来。一粒种子是一棵树的最初事物。这棵树从这粒种子开始破土而出,然后长出枝子,开花结果,把种子再储存到果实中,从而回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事物。一切灌木、植物和花卉都是如此。一粒种子也是一个动物的最初事物,动物在子宫或蛋卵里形成,直到出生;出生后继续成长,成为同类的动物;它发育成熟后,就有种子在自己里面。因此,动物界的一切,和植物界的一切一样,从其最初上升到最后,又从最后上升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人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动物或植物的最初是属世的,因此它长大后会返回到大自然;而人的最初和他的灵魂一样是属灵的,能接受神性之爱和智慧;这最初与返回到大自然的身体分离后,必须回到主那里,它从主那里获得生命。关于这条律法的其它例子可见于动物界和植物界;植物界的例子是,植物可以从灰烬中复活;动物界的例子是,一些毛虫可以蜕变成蝶蛹和蝴蝶。
(3)天使心智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凡了解灵界实质的性质,以及相比之下自然界物质的性质之人,都能很容易地看出,天使心智的繁衍只发生在,也只能发生在那些住在创造的终极作品,也就是地上的人里面,并从他们而出。但由于相对于自然界的物质,灵界实质的性质不为人知,所以必须描述一下。灵界的实质看上去都是物质的,但其实并不是物质的;它们因不是物质的,故不会保持恒久;它们都是天使情感的对应,只要情感或天使存在,它们就持续存在,并随着它们消失而消失。天使若在灵界被造,也是这样。此外,除了属灵的繁衍和增多外,天使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繁衍和由此而来的增多;属灵的繁衍和增多是一种爱和智慧的繁衍和增多,就是属于重新出生或重生之人的灵魂的那种。而另一方面,自然界有物质;繁衍和后来的形成,因而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的增多通过并出于物质才能实现。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这是因为天使或灵人凭他首先在世上生而为人而在自己里面拥有持续存在;事实上,他从自然界至内在的事物中为自己取得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之间的一种媒介;这种媒介给他提供了终止之处,好叫他可以不断存在并持久。正因如此,他拥有与自然界的事物有关的某种东西,还拥有与它们相对应的某种东西。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灵人和天使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为了结合的存在,哪里有结合,哪里也必须有一个媒介。天使清楚知道这种媒介的存在,但由于它出自自然界的至内在事物,并且语言的词汇来自自然界的最后事物,所以只能用抽象的术语来描述它。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以推知;因此,人类是天堂的苗圃和供应来源。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实存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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