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8

8.VIII.没有,

8.VIII.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天使或灵人不曾在世上生而为人

《天堂与地狱》(311-317节)已经证明,天使不是直接被造为天使;相反,所有在天堂,或一直在天堂里的人都首先生而为人,在世上度过一生之后成为天使。任何天使若不在世上生而为人,都不能存在,这是依照神性秩序,这一点将从以下命题看出来: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

(3)它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

(1)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在基督教界,人们都知道,人是为天堂而生的,还知道,人若生活良善,就会上天堂,在那里作为天使当中的一员而与天使交往;此外,他被赋予这样一个灵魂或心智,即:它将活到永远;这心智就本身而言,是来自主、源于对主之爱的智慧;天使也拥有相似的心智。这清楚表明,人有一个天使心智在里面。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这心智就是人自己,因为每个人都凭它而为人;这心智如何,人就如何。这心智在世上穿上身体并被身体包围,但这身体本身不是一个人,因为身体不能凭自己从主变得智慧,并爱祂,只能从它里面的心智如此行。正因如此,当心智即将离开,成为一位天使时,身体就被分离并丢弃。那时,心智或这个人之所以也进入天使的智慧,是因为那时其心智生命的更高层级被打开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最低层级是属世层级,世人就处于这一层级;第二层级是属灵层级,低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第三层级是属天层级,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一层级。一个人照着在世上这两个更高层级通过来自主的智慧和对主的爱而在他里面打开的程度而为一个天使。然而,他在世上没有意识到这些层级已经打开,并且一直不知道这一点,直到他与第一个层级,即属世层级分离;这种分离通过身体的死亡实现。那时他像天使一样智慧,尽管他在世上不是这样,我被恩准看到并听到这一点。我在天上见过许多在世上我所认识的男男女女,他们在世时单纯地相信圣言里来自主的事物,忠实地照之生活;只听见他们在天上说一些无法形容的话,正如人们所说的天使一样。

(2)这样一个心智只能在人里面形成。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一切神性流注都从最初事物进入最后事物,并通过与最后事物的联系而进入中间事物;主以这种方式将创造的一切事物都联结在一起;因此,祂被称为“初和终”。出于同样的原因,祂来到这个世界,披上人的身体,还在世上荣耀了祂自己,以便祂可以从最初事物,同时从最后事物统管宇宙,包括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一切神性运作都是如此。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共存于最后事物中;事实上,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当在最后事物中时,便处于同步次序;因此,处于同步次序的一切事物都与处于相继次序的一切事物有着不间断的连续联系。这清楚表明,在最后或最外在事物中的神性就处于它的完满之中。至于何为相继次序及其性质,何为同步次序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80节)。由此清楚可知,一切创造都在最后事物中实现,一切神性运作都贯穿到最后事物中,在那里创造和运作。天使心智在人里面形成,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和出生后的形成,以及以下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从人回到造人的创造者那里。

这一点从人在子宫里的形成明显可知,这从前面的阐述(75, 76, 82, 83节)清楚看出来,那里说明:人在子宫里凭来自主的生命而完全形成,直到出生,以便接受来自主的生命,通过将来的意愿接受爱,通过将来的理解力接受智慧,这些一起构成能变得如天使一般的心智。

这一点从人出生后的形成明显看出来,因为能使人变成这样一个心智的一切手段都已经提供了;事实上,每个民族都拥有一种宗教,主的同在无处不在,并有一个照着一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而与祂的结合。因此,每个人都有为天堂而形成的可能性在里面;凡渴望它的人从婴孩到老年,都在不断为天堂而形成,以便成为天使。这一点从神性秩序的律法明显可知,即:一切事物都要从最后事物回到它们所源于的最初事物,这从世上的每个受造物可以看出来。一粒种子是一棵树的最初事物。这棵树从这粒种子开始破土而出,然后长出枝子,开花结果,把种子再储存到果实中,从而回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事物。一切灌木、植物和花卉都是如此。一粒种子也是一个动物的最初事物,动物在子宫或蛋卵里形成,直到出生;出生后继续成长,成为同类的动物;它发育成熟后,就有种子在自己里面。因此,动物界的一切,和植物界的一切一样,从其最初上升到最后,又从最后上升到它所来自或开始的最初。人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动物或植物的最初是属世的,因此它长大后会返回到大自然;而人的最初和他的灵魂一样是属灵的,能接受神性之爱和智慧;这最初与返回到大自然的身体分离后,必须回到主那里,它从主那里获得生命。关于这条律法的其它例子可见于动物界和植物界;植物界的例子是,植物可以从灰烬中复活;动物界的例子是,一些毛虫可以蜕变成蝶蛹和蝴蝶。

(3)天使心智若不在人里面,就无法繁衍,并通过繁衍增多。凡了解灵界实质的性质,以及相比之下自然界物质的性质之人,都能很容易地看出,天使心智的繁衍只发生在,也只能发生在那些住在创造的终极作品,也就是地上的人里面,并从他们而出。但由于相对于自然界的物质,灵界实质的性质不为人知,所以必须描述一下。灵界的实质看上去都是物质的,但其实并不是物质的;它们因不是物质的,故不会保持恒久;它们都是天使情感的对应,只要情感或天使存在,它们就持续存在,并随着它们消失而消失。天使若在灵界被造,也是这样。此外,除了属灵的繁衍和增多外,天使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繁衍和由此而来的增多;属灵的繁衍和增多是一种爱和智慧的繁衍和增多,就是属于重新出生或重生之人的灵魂的那种。而另一方面,自然界有物质;繁衍和后来的形成,因而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的增多通过并出于物质才能实现。

(4)正因灵人和天使都曾是人,所以他们才能继续存在并活到永远。这是因为天使或灵人凭他首先在世上生而为人而在自己里面拥有持续存在;事实上,他从自然界至内在的事物中为自己取得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之间的一种媒介;这种媒介给他提供了终止之处,好叫他可以不断存在并持久。正因如此,他拥有与自然界的事物有关的某种东西,还拥有与它们相对应的某种东西。

(5)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灵人和天使才能与人类毗邻并结合在一起;为了结合的存在,哪里有结合,哪里也必须有一个媒介。天使清楚知道这种媒介的存在,但由于它出自自然界的至内在事物,并且语言的词汇来自自然界的最后事物,所以只能用抽象的术语来描述它。

(6)天堂,也就是创造的目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以推知;因此,人类是天堂的苗圃和供应来源。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 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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