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7

7.VII.对人来说

7.VII.对人来说,身体与灵的结合是通过他的心肺运动实现的;当这些运动停止时,分离就会发生

为理解这一点,有些东西必须首先说明,这些东西可以说预先持有火炬;这真理将从以下命题中显现出来:

(1)一个人的灵就等于是一个人。

(2)他的灵同样有一个心脏和由此而来的心跳,以及肺脏和由此而来的呼吸。

(3)灵的心跳和肺呼吸流入世人的心跳和肺呼吸。

(4)属世的身体生命通过该流注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并因这流注的退出,从而因分离而停止。

(5)这时,一个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

(1)一个人的灵就等于是一个人。关于这一点,你可以在《天堂与地狱》一书(73-77, 311-316, 445-452, 461-469节)找到许多证据;还能看到,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对此,可以补充的是:一切属灵事物本质上都是人,因而从主发出的一切爱和智慧都是人,因为这是属灵的。一切属灵事物,或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人,因为作为宇宙之神的主自己就是人,凡不具有类似性质的东西都不能从祂发出,因为神性本身是不可改变的,也没有延伸,而没有延伸的东西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祂的全在由此而来。人们之所以认为天使、灵人和死后的他们自己就像没有人体的以太或空气,是因为物质主义或感官的学者根据“灵”这个词获得这种看法,“灵”是指口中的气息,而且灵人是看不见的,从来没有显现给视觉;事实上,物质主义者,或感官人只从肉体感官层面和物质来思考;他们的这种观点还由于圣言中某些没有作属灵理解的经文。然而,他们从圣言知道,尽管主在肉和骨方面都是一个人,但祂在门徒面前仍是看不见的,并穿过了紧闭的门。他们还知道,在圣言中,许多人都看见天使是人;这些天使没有披上人类的形式,而是以自己的形式展现在他们当时被打开的灵眼面前。因此,为叫人们对天使和灵人,以及死后他们自己的灵魂不再停留在谬论中,主乐意打开我灵的视觉,从而使我能与天使和离世的人面对面交谈,观察他们,触摸他们,告诉他们关于现在仍活着的人的不信,以及他们如何受到蒙骗的许多事。从1744年到现在的19年时间里,我天天与他们交往。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灵就等于是一个人。

(2)他的灵同样有一个心脏和由此而来的心跳,以及肺脏和由此而来的呼吸。这一点必须通过经历,然后通过理性得以证实。据经历:天使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属天国度处于对主之爱,属灵国度处于来自这爱的智慧。天堂以这种方式来划分,是因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爱和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然而却又合而为一;如前所述,它们就像来自太阳的热和光一样是不同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处于对主之爱而与天堂的心有关,属灵国度的天使因处于来自这爱的智慧而与天堂的肺有关,因为如前所述,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此外,属天国度进入属灵国度的流注就像人里面心进入肺的流注。因此,每个人里面都有天堂与这两种运动,即心脏运动和肺运动的普遍对应关系。我甚至还得以从天使那里获知,他们的动脉有来自心脏的跳动,他们和世人一样呼吸;而且他们的脉博随着他们爱的状态而变化,呼吸随着他们智慧的状态而变化。他们触摸自己的手腕,并告诉我是这样,我经常感觉到他们嘴里的呼吸。

由于整个天堂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而分为各个社群,并且一切智慧和聪明都取决于情感,所以每个社群都有不同于其它任何社群的独特呼吸,同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心跳。正因如此,没有人能从一个社群进入与它分离的另一个社群,也没有人能从一个高层天堂下降到一个低层天堂,或从一个低层天堂上升到一个高层天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脏跳动困难,肺也受到压迫;最不可能的,就是从地狱升到天堂;有人若冒险攀登,就会像一个垂死挣扎的人,或从水里跃到空中的鱼儿一样开始呼吸困难。呼吸和心跳最普遍的差别取决于他们对神的观念,因为由此而来的爱与智慧的差别就源于神观。因此,持守这种宗教的民族不能靠近持守另一种宗教的民族。我看到基督徒因呼吸而如何不能靠近伊斯兰教徒。那些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之人享有最轻松、最柔和的呼吸;那些持有主是天堂之神的观念之人来自基督教界;而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则有艰难而粗暴的呼吸。由于心跳与意愿的爱构成一体,呼吸与理解力的智慧构成一体,所以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首先通过和谐一致的呼吸被引入天使的生命;这个过程是以各种方式实现的;他们由此进入内在感知和天堂的自由。

据理性:一个人的灵不是与他的内脏、器官和肢体无关的一种物质,而紧紧附在它们上面;因为从最外在的事物到最内在的事物,它们的每一根纤维,因而心肺的每一根纤维和细丝,都伴随着属灵之物;因此,当一个人的身体和灵之间的联系被切断时,他的灵就处于一个类似这个人以前所拥有的形式的形式;只有一个属灵实质与材料物质的分离。因此,灵和世人一样拥有心肺,因而也享有类似的感觉和运动,以及言语;没有心肺,不可能有感觉,也不可能有运动或言语。灵还拥有大气,但这些大气是属灵的。那些在身体里为灵魂指定某个具体位置,如脑或心的人受了何等大的迷惑啊,因为死后活着的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

(3)灵的心跳和肺呼吸流入世人的心跳和肺呼吸。这一点也必须通过经历,然后通过理性得以证实。据经历:人们不知道,当活在世上时,他们有一个双重的肺呼吸和一个双重的心跳,因为他们不知道一个人就其内层而言,就是一个灵,他的灵就等于是一个人。然而,我得以明显感觉到,这两种双重运动不断存在于人里面,灵的这两种运动流入身体的两种运动。有一次,当一些灵人与我同在时,我获准进入这些运动;这些灵人凭借强大的说服力而能剥夺理解力的一切思考官能,同时剥夺呼吸能力。为了不伤害我,我被带入我灵的呼吸中,那时感觉这呼吸与天堂天使的呼吸是和谐一致的。由此清楚可知,总体上,天堂在呼吸;具体地,那里的每位天使也在呼吸;而且只要理解力受到影响,呼吸也会受到影响。因为在灵界,一些恶灵具有说服力,这种说服力同时也有窒息的效果。因此,就身体而言,这种说服力被称为窒息,就心智而言,被称为毁灭。有一次,天使还被授权控制我的呼吸,减少我身体的呼吸,逐渐抑制它,直到只剩下我灵的呼吸;那时,我也明显感觉到它。此外,每当我处于类似灵人和天使的状态时,并且每当我被提升到天堂时,就处于我灵的呼吸;在这些时候,我在灵里,不在身体里,而在其它时候,既在灵里,也在身体里。至于当只剩下我灵的活力时,我的肺和被暂停的肉体的活力,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49节

据理性:这些活生生的实际经历证实了以下事实,即:由于每个人都享有一个在另一个里面的这种双重呼吸,所以他能凭他的理解力理性思考,还能属灵地思考,由此也能与动物区分开来;此外,他还能在其理解力方面受到启示,被提升到天堂,与天使同呼吸,从而得到改造和重生。另外,哪里有一个外在,哪里也必有一个内在;这内在必在每一个行为和每一种感觉中。外在供应总体,内在供应细节;哪里没有一个总体,哪里就没有细节。因此,人既有一个外在的心脏收缩运动和吸气运动,也有一个内在的心脏收缩运动和吸气运动;外在的心脏收缩运动和吸气运动是属世的,内在的是属灵的。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意愿与理解力能一起产生身体运动,理解力与意愿能一起产生身体感觉。总体和细节的心跳和呼吸也存在于动物中;但对它们来说,外在和内在都是属世的,而对人类来说,外在是属世的,内在是属灵的。总之,理解力怎样,呼吸就怎样,因为这就是人的灵;正是他的灵从理解力来思考,从意愿来意愿。为了这些属灵的运作可以流入身体,使人能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和意愿,灵的呼吸和心跳必须与他身体的呼吸和心跳结合,并且必须有从这一个进入那一个的流注;否则,转移是不能发生的。

(4)属世的身体生命通过该流注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并因这流注的退出,从而因分离而停止。一个人死后和死前一样是一个人,只是死后他变成一个灵人,因为他的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或他灵的实质与身体的物质联结得如此恰好、合一,以至于没有一根纤维丝,或交织的粒子,或它们当中最细的线使得灵的人性与身体的人性不在其中构成一体。由于整体的生命和各个部位的生命都完全依赖于这两种普遍运动,即心脏的收缩运动和肺的呼吸运动,所以可推知,当这些运动在身体里停止时,物质的属世事物就与实质的属灵事物分离,因为它们不能再一起做同样的工作了;结果,本质上起作用的属灵之物便从被作用的每个事物,即属世事物中退出;这个人从而成为另一种人。因此,这就是人的死亡,这就是他的复活;关于这个主题,根据实际经历所讲述的一些事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45-469节

当一个人的呼吸停止时,他看上去好似死了,其实并没有死,直到他的心脏运动也停止,这通常要到晚些时候发生。在此之前,一个人不会死亡,这一点从子宫里的婴儿的生命,以及昏厥或窒息中的成人的生命明显看出来;在这些情况下,心脏仍保持收缩和扩张,而肺脏却静止不动了;然而,他们还活着,只是没有了感觉和运动,从而没有任何生命意识。原因在于,诚然,那时他们灵的呼吸仍在继续,但却没有了相对应的身体呼吸,因而这两种生命运动,即心脏运动和肺运动之间不可能有任何往复运动;没有这种对应和往复运动,就没有感觉生命,也没有任何行动。这同样适用于人身体的属世生命和他心智的属灵生命;如果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不联合行动,理性活动就无法进行。如果理解力或智慧停止行动,意愿及其爱就会变得像死了一样;然而,它仍活着,尽管只要理解力停止行动,如记忆丧失的情况,它就没有自我意识。但当意愿或爱消退时,情况就迥然不同了;这时一个人的心智就都结束了,就像当心脏停止跳动时,一切都结束了一样。灵与身体的分离通常发生在死亡的最后挣扎之后的第二天,我被允许从以下事实知道这一点:我曾与一些离世三天的人交谈过,那时他们是灵。

(5)这时,一个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一个属世人完全不同于一个属灵人;这种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凡不知道属灵之物的本质是什么的人可能以为,属灵之物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理性。然而,属灵之物高于属世之物,并且就像正午之光相比秋天傍晚的阴影一样与之不同。只有一个在属世和属灵这两个世界,并被恩准在它们之间来回穿梭,时而在这个世界,时而在那个世界,从而通过对它们的反思而能从那一个来看待这一个的人才能知道这种区别和不同。这种特权被赋予了我,我由此得知一个属世人是何性质,一个属灵人,也就是一个灵是何性质。为叫其他人可以知道这一切,必须简要描述一下。一个属世人在其一切思维和言语,以及一切意愿和行为上都以物质、空间、时间和数量为他的主体;对他来说,这些都是固定不变的恒久事物;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对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拥有任何观念,也无法拥有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行动。

一个属灵人,或一个灵,则不以这些事物为主体,只是作为对象。原因在于,灵界的物体与自然界的物体非常相似;灵界有土地、平原、田野、花园和森林;有包含房间的房屋,房间里有一切有用的东西;此外还有男女服装,和世上的一样;有桌子、食物、喝的东西,和世上的一样;也有一些动物,包括无害的和有害的;因而有空间和时间,以及数字和度量。所有这些事物都与世上的如此相似,以至于眼睛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然而,它们都是属于天使理解力的智慧的表象和属于天使意愿的爱的感知;因为这些物体是主在一瞬间创造出来的,也在一瞬间消散。它们长久还是不长久,取决于灵人和天使在智慧和爱上持久还是不持久,它们是智慧和爱的表象。这就是为何这些事物只是他们思维和情感的对象,而他们的主体是表象所源于的事物;如前所述,这些事物都是智慧和爱的事物,因而是属灵事物。例如,当他们看见空间时,不会从空间来思想空间;当他们看见花园、树木、果实、灌木、花朵和种子时,不会从它们的外在表象来思想它们,而是根据这些表象所源于的事物来思想;其它情况也一样。

正因如此,属灵生物的思维完全不同于属世生物的思维;它们的情感同样完全不同;事实上,它们如此不同,以至于超出属世生物的思维,不会落入属世观念,除非在某种程度上落入内在理性视觉,但只以把“量”从“质”中抽出来或除去的方式落入内在理性视觉。这清楚表明,天使拥有一种对属世人来说无法理解,也无法言喻的智慧。他们的思维怎样不同,他们的言语也怎样不同,并且与人的言语如此不同,以至于它们连一个字都不一致。他们的写作也是如此;尽管就字母而言,它与世人的写作很相似,但世上没有人能理解。在他们的写作中,每一个辅音都表达不同的含义,或说是一个完整的观念;每一个元音都表达一种独特的情感,或说是一种情感。此外,元音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突出来的。他们无数的手工工作,以及职业职责,同样不同于世上的属世人的工作和职责,因而无法以人类的语言来描述。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世”和“属灵”就像阴影和光明一样彼此不同。然而也有各种不同,因为既有感官属灵人,也有理性属灵人,还有属天属灵人;以及邪恶的属灵人和良善的属灵人。这些不同取决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所呈现的表象则取决于这些不同。由此清楚可知,一旦身体的心肺停止运动,通过这种方式肉体与灵体分离,一个人就从一个属世人变成一个属灵人。

诠释启示录 #239

239a.“瞎眼、赤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

239b.“瞎眼的”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想在此引用其中一些经文,从中可以看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而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因此,属世的圣言字义拥有一个珍藏在它里面的灵义。“瞎眼的或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或重建;“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的聋子”表示那些愿意服从真理,因而过一种良善生活,但因没有圣言而不能的人;“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因无知而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那时他们必理解。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字面上的聋子和瞎子。

同一先知书: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4–6)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说明那时,那些信祂的人将得救。“瞎子的眼必打开”表示那时,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将理解;“聋子的耳必开通”表示那时,那些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和意愿的人将在良善上服从和生活。故经上说:“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水”表示真理,“河”表示源于真理的聪明。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的建立。“祂必开瞎子的眼”表示那时,那些以前处于无知的人将理解真理;“祂必领被囚的出监狱”表示他们将从无知和虚假中被领出来。“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表示神性本身将取得一个人身。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此处“瞎子”也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的人;他们被引到不知道的道和路上表示他们将要接受的真理之真理和良善;“我要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表示对无知的虚假的驱散,以及光照。

又: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你要将有眼而瞎的民带出来,有耳而聋的带出来。(以赛亚书43:5–8)

这些话也论及主在外邦人或列族当中的教会的建立;“从东、西、北、南领种来”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属哪个宗教;因为“东”和“西”表示爱之良善清晰和模糊的地方;“北”和“南”表示信之真理处于模糊和光明的地方。此处所指的是那些由于无知而处于模糊的人,因为经上说:“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众子”,那些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众女”;“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遥远的人。“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表示所有承认主的人都将被主接受和改造。他们就是此处“有眼而瞎的,有耳而聋的”所表示的人。

又: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我们在幽暗中行走,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 10)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黑暗”和“幽暗”表示虚假;“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是指因虚假而犯错或迷失,尽管他们可以处在来自圣言的光中。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他们是不知道,不知道明白的牧人。(以赛亚书56:10, 11)

此处“瞎眼的”也表示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尽管他们拥有圣言;“瞎眼的”明显表示这些人,因为经上说:“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明白。”

耶利米书:

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以恳求领他们;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8, 9)

“北方之地”是指无知的虚假盛行的地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子”;“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表示他们被引入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锡安使火着起,吞灭了锡安的根基,这都因她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1, 13, 14)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吞灭她根基的火”是指将要驱散一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自我之爱;“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和良善之人的败坏;“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表示他们将因此不明白任何真理。玷污他们的“血”是指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和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亵渎。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要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聪明人。这清楚表明“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和“以疯狂击打骑马的”表示什么。“马”表示理解力(参看小册子《白马》,1–6节)。

诗篇: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7, 8)

那些处于虚假,并渴望从它们当中被释放的人被称为“被囚的”;“瞎子”是指那些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开他们的眼”是指使他们理解。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39, 40)

“瞎了眼,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明显表示不理解真理。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他们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看不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但“看得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拥有圣言的人,因而表示犹太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反而成为瞎子”;但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经上之所以说“他们的罪还在”,是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瞎眼的,而是看得见;原因在于,他们虽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却不愿看见并承认真理,因而也不愿看见并承认主。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人当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为领瞎子的瞎子(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以及瞎眼领路的,愚蠢瞎眼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约翰福音:

耶稣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对门徒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于是他去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1, 5–7)

没有人能明白为何主如此行,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生来瞎眼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因而无法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或从圣言被教导的人。主用地上的唾沫所和的“泥”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改造;“地”是指圣言所在的教会;“泥”是指形成的终端神性;“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是指由此赋予对真理的理解;“西罗亚池子”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那里“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得以洁净。这就是这段经文所表示的,迄今为止,这一点一直是隐藏的。“地”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6, 10570节);“泥”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因而表示形成的良善(AC 1300, 6669节);“西罗亚池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以赛亚书8:6);耶路撒冷的池子一般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22:9, 11)。

马可福音:

耶稣来到伯赛大,他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手拉着瞎子,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问他看见什么没有。他往上一看,说,我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随后耶稣又按手在他眼睛上,叫他往上看;那时他就复原了,样样都看得清楚了。(马可福音8:22–27)

至于这些话涉及什么,这一点只能从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得知;人若不理解这一切,就只能看见所做的这些事,并且对此的思维或许是纯属世的;但主在世上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都包含按顺序从最高到终端、因而完全的属灵事物,一切神迹和对它们的描述也是如此。主所恢复看见的瞎子表示属灵的瞎子,就是那些不知道和理解真理的人。此处提到的瞎子之所以被领到村外,是因为“伯赛大”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吐唾沫在他眼睛上”和前面提到的“用唾沫和泥”具有类似含义;后来主摸他的眼睛表示主从神性光照他;正因如此,瞎子刚开始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这句话表示凭字义而对真理的一般和模糊的感知;“树”也表示知识,“行走”表示生活。“主摸了他之后,他样样都看得清楚了”表示从主被教导和光照之后,他理解了真理;这种含义就包含在这些话中,并被天使感知到。“伯赛大”这个村或镇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这一点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清楚看出来;“摸”表示传递和转移,但在此表示光照,因为被摸的,是眼睛(参看AE 79节)。“树”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2722, 2972, 7692节);“行走”表示生活(AC 519, 1794, 8417, 8420节; AE 97节)。

239c.此外,主所治愈的一切“瞎子”都表示那些处于无知,却接受主,并通过圣言被祂光照的人;一般来说,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因此,祂的神迹是神性,因为正是神性从最初行动,并将这些事物呈现在终端。由此清楚可知,主所治愈的“瞎子”表示什么(关于他们,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10:46–52; 路加福音7:21-33; 18:35–43)。

由于“瞎子”表示那些没有真理的知识,从而不理解真理的人,所以在赋予以色列人的法律和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在亚伦或利未人的子孙中,凡瞎眼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也就是献祭。(利未记21:18)

利未记:

瞎眼的都不可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又:

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之所以制定这些律法,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的一切事物或仪式都代表属灵事物,它们对应于这些属灵事物。因此,下面的诅咒也是向那些不守诫命的人宣告的,摩西五经: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耶和华必用癫狂,瞎眼和内心的惊愕击打你;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幽暗中摸索一样。(申命记28:15, 28, 29)

这些话也表示那些不通过遵行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那些事而听从主的声音之人必受到属灵的瞎眼和惊愕的击打。属灵的眼瞎和属灵的内心惊愕是指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午间摸索”是指在教会,就是真理之光通过圣言被赐下的地方,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午间”表示真理在光中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9642节;《天堂与地狱》,148, 149,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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