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VI.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这是不为世人所知的事,因为世人不知道什么是对应关系,也不知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同样不知道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为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前面(73节)已经说明什么是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以及与人体里的哪些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怎样存在对应关系,对心与肺来说,在最初的地方就怎样存在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普遍的,因为心脏支配整个身体,肺脏也支配整个身体。心和肺可以说是身体里的一切属世运动的两个源头,而意愿和理解力则是身体里的一切属灵活动的两个源头;身体的属世运动必须对应于其灵的活动,因为除非它们相对应,否则身体的生命,以及心智(较低心智)的生命就会停止。正是对应关系使这两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心对应于意愿,或也可说,对应于爱,这一点从脉搏因情感而变动明显看出来。脉搏的变动在于跳动或慢或快,或强或弱,或易或难,或规律或不规律,等等。因此,在快乐中和在悲伤中,它是不同的;在心灵平安中和在愤怒中,在无畏中和在恐惧中也是不同的;当身体变热时和当身体变冷时,它同样是不同的;它还因疾病而各异,等等。
一切情感都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正因心对应于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的情感,所以古代的智者将情感归于心,有些智者甚至认为情感的居所就在那里。这就是一些日常用语的来源,如“仁慈的心”,“胆怯的心”,“欢快的心”,“悲伤的心”,“心软”,“心硬”,“心大”,“心小”,“全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心情沉重”,“豆腐心”,“卑鄙的心”,“无心”,“把心扑在工作上”,“一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上”,“铭记于心”,“心未受到触动”,“铁石心肠”,“振奋人心”,“知心朋友”,以及“和谐”,“不和”,和其它许多词语。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心”都表示意愿或爱,整部圣言完全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肺也是如此,其气息或灵表示理解力;因为正如心对应于爱或意愿,肺的气息或灵,也就是呼吸,对应于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圣言说,人必须用“全心全灵魂”来爱神,这表示他必须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还说,神要在人里面造“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灵”,其中“心”表示意愿,“灵”表示理解力,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就是在被新造。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亚当说,“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使他成了“一个活的灵魂”,这表示神将智慧吹到他里面。此外,“鼻孔”因通过它们所实现的呼吸的对应关系而表示感知;正因如此,一个聪明人可以说“嗅觉敏锐”,一个不聪明的人可以说“嗅觉迟钝”。也正因如此,经上还说:主就向门徒吹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向他们吹气”表示他们即将获得聪明,“圣灵”表示教导并启示人的神性智慧。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圣灵”所表示的神性智慧是从祂自己发出的。灵魂和灵论及呼吸,这也从日常用语清楚可知,因为当人死亡时,就说他放弃了魂,或交出了灵,因为那时他停止了呼吸。此外,在大多数语言中,“灵”都表示两样事物,即天上的灵和人的呼吸,以及风。这就是流行在许多人当中的观念的来源,即:天上的灵就像空气,人死后的灵魂也像空气,甚至神自己也是如此,因为祂被称为一个灵;而事实上,神自己是一个人;人死后的灵魂也是一个人,天上的每个灵同样都是一个人。然而,他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根据对应关系,“灵魂”和“灵”表示智慧。
正如心对应于意愿,肺则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从人的思维和言语进一步看出来。一切思维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言语都属于思维。人不能思考,除非他的肺呼吸伴随并和谐一致。因此,当他安静思考时,他的呼吸也是安静的;他若深入思考,就会深入呼吸;他若缓慢、快速、专心、冷静、热切地思考,等等,也会同样如此呼吸;他若完全屏住呼吸,就不能思考,除非在灵里,并通过灵的呼吸,等等。从人的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口中的言语与肺呼吸构成一体,并且如此合而为一,以至于若没有肺通过喉和会厌的帮助,他不能发出一丝声音或一个音节;事实就是如此,每个人若愿意,都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中知道这一点。心对应于意愿,肺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也可从心和肺在整个身体,以及身体的所有和每个部位的普遍统治清楚看出来。
众所周知,心在体内通过动脉和静脉进行统治。任何解剖学家都能看到肺也在那里进行统治;因为肺通过肺呼吸作用于肋骨和横膈膜,又通过这些藉着韧带和腹膜作用于整个身体的所有内脏,也作用于身体的所有肌肉;它们不仅包裹着内脏和肌肉,还一直穿透到它们里面,并且穿透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任何内脏或肌肉,从表面到至内层或核心,没有一个最小部分不从韧带,因而从呼吸中获得某种东西。胃尤其如此,因为食道穿过横膈膜,与从肺发出的气管密切联合。由于同样的原因,心本身除了自身运动外,还有一个肺运动,因为它停靠在横膈膜上,位于两肺之间的中心处,通过心房附在肺上,并与它们持续相连;呼吸运动通过这种安排也进入动脉和静脉。因此,心和肺在一个与身体其余部位分离的拱形空间中有一个共同的住处,这个空间被称为胸腔。
敏锐的观察者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称为行为并通过肌肉存在的一切生命运动都通过心脏运动和肺运动的合作而发生;这种合作,即外在的总体合作与内在的具体合作,一起存在于每个部位中。此外,凡头脑清晰、拥有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身体运动的这两个源头对应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它们是由这两者产生的。这一点也从天堂得到证实,我被恩准与那些以活生生的方式将它呈现出来的天使在一起。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流入漩涡的奇妙流动,他们形成了一个心脏和两个肺的形像,连同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外结构;然后跟随天堂的流动,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不断努力趋向于这些形式。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天使代表了心肺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合,他们称这种结合为爱与智慧的婚姻。此外,他们还说,在整个身体及其具体的肢体、器官和内脏中,属于心脏的事物与属于肺脏的事物之间都存在一个类似的婚姻;他们进一步说,这些在哪里都不起作用,各自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哪里就不可能有源于意愿的生命运动,也不可能有源于理解力的生命感觉。
凡渴望参透原因、获得智慧的人都能从目前为止所说的这一切中得到教导,还能得知意愿如何与理解力结合,理解力如何与意愿结合,它们又是如何联合行动的;意愿如何从心脏如此行,理解力如何从肺脏如此行,从心与肺的结合得知意愿与理解力的相互结合是什么样。前面章节的真理从这一切得到证实,即:对人来说,出生之后,爱的器皿就变成了意愿,智慧的器皿就变成了理解力,因为出生之后,肺就被打开了,它们与心脏一起开启属于人的意愿的主动生命和属于其理解力的感觉生命。这两种生命都不是靠单独的心脏运动,或单独的肺运动存在的,而是靠它们的合作存在的;它们也不脱离对应关系,或在昏厥或无意识的状态下,或在窒息的情况下而存在。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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