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VI.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这是不为世人所知的事,因为世人不知道什么是对应关系,也不知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同样不知道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为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前面(73节)已经说明什么是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以及与人体里的哪些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怎样存在对应关系,对心与肺来说,在最初的地方就怎样存在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普遍的,因为心脏支配整个身体,肺脏也支配整个身体。心和肺可以说是身体里的一切属世运动的两个源头,而意愿和理解力则是身体里的一切属灵活动的两个源头;身体的属世运动必须对应于其灵的活动,因为除非它们相对应,否则身体的生命,以及心智(较低心智)的生命就会停止。正是对应关系使这两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心对应于意愿,或也可说,对应于爱,这一点从脉搏因情感而变动明显看出来。脉搏的变动在于跳动或慢或快,或强或弱,或易或难,或规律或不规律,等等。因此,在快乐中和在悲伤中,它是不同的;在心灵平安中和在愤怒中,在无畏中和在恐惧中也是不同的;当身体变热时和当身体变冷时,它同样是不同的;它还因疾病而各异,等等。
一切情感都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正因心对应于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的情感,所以古代的智者将情感归于心,有些智者甚至认为情感的居所就在那里。这就是一些日常用语的来源,如“仁慈的心”,“胆怯的心”,“欢快的心”,“悲伤的心”,“心软”,“心硬”,“心大”,“心小”,“全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心情沉重”,“豆腐心”,“卑鄙的心”,“无心”,“把心扑在工作上”,“一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上”,“铭记于心”,“心未受到触动”,“铁石心肠”,“振奋人心”,“知心朋友”,以及“和谐”,“不和”,和其它许多词语。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心”都表示意愿或爱,整部圣言完全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肺也是如此,其气息或灵表示理解力;因为正如心对应于爱或意愿,肺的气息或灵,也就是呼吸,对应于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圣言说,人必须用“全心全灵魂”来爱神,这表示他必须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还说,神要在人里面造“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灵”,其中“心”表示意愿,“灵”表示理解力,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就是在被新造。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亚当说,“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使他成了“一个活的灵魂”,这表示神将智慧吹到他里面。此外,“鼻孔”因通过它们所实现的呼吸的对应关系而表示感知;正因如此,一个聪明人可以说“嗅觉敏锐”,一个不聪明的人可以说“嗅觉迟钝”。也正因如此,经上还说:主就向门徒吹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向他们吹气”表示他们即将获得聪明,“圣灵”表示教导并启示人的神性智慧。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圣灵”所表示的神性智慧是从祂自己发出的。灵魂和灵论及呼吸,这也从日常用语清楚可知,因为当人死亡时,就说他放弃了魂,或交出了灵,因为那时他停止了呼吸。此外,在大多数语言中,“灵”都表示两样事物,即天上的灵和人的呼吸,以及风。这就是流行在许多人当中的观念的来源,即:天上的灵就像空气,人死后的灵魂也像空气,甚至神自己也是如此,因为祂被称为一个灵;而事实上,神自己是一个人;人死后的灵魂也是一个人,天上的每个灵同样都是一个人。然而,他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根据对应关系,“灵魂”和“灵”表示智慧。
正如心对应于意愿,肺则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从人的思维和言语进一步看出来。一切思维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言语都属于思维。人不能思考,除非他的肺呼吸伴随并和谐一致。因此,当他安静思考时,他的呼吸也是安静的;他若深入思考,就会深入呼吸;他若缓慢、快速、专心、冷静、热切地思考,等等,也会同样如此呼吸;他若完全屏住呼吸,就不能思考,除非在灵里,并通过灵的呼吸,等等。从人的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口中的言语与肺呼吸构成一体,并且如此合而为一,以至于若没有肺通过喉和会厌的帮助,他不能发出一丝声音或一个音节;事实就是如此,每个人若愿意,都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中知道这一点。心对应于意愿,肺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也可从心和肺在整个身体,以及身体的所有和每个部位的普遍统治清楚看出来。
众所周知,心在体内通过动脉和静脉进行统治。任何解剖学家都能看到肺也在那里进行统治;因为肺通过肺呼吸作用于肋骨和横膈膜,又通过这些藉着韧带和腹膜作用于整个身体的所有内脏,也作用于身体的所有肌肉;它们不仅包裹着内脏和肌肉,还一直穿透到它们里面,并且穿透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任何内脏或肌肉,从表面到至内层或核心,没有一个最小部分不从韧带,因而从呼吸中获得某种东西。胃尤其如此,因为食道穿过横膈膜,与从肺发出的气管密切联合。由于同样的原因,心本身除了自身运动外,还有一个肺运动,因为它停靠在横膈膜上,位于两肺之间的中心处,通过心房附在肺上,并与它们持续相连;呼吸运动通过这种安排也进入动脉和静脉。因此,心和肺在一个与身体其余部位分离的拱形空间中有一个共同的住处,这个空间被称为胸腔。
敏锐的观察者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称为行为并通过肌肉存在的一切生命运动都通过心脏运动和肺运动的合作而发生;这种合作,即外在的总体合作与内在的具体合作,一起存在于每个部位中。此外,凡头脑清晰、拥有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身体运动的这两个源头对应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它们是由这两者产生的。这一点也从天堂得到证实,我被恩准与那些以活生生的方式将它呈现出来的天使在一起。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流入漩涡的奇妙流动,他们形成了一个心脏和两个肺的形像,连同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外结构;然后跟随天堂的流动,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不断努力趋向于这些形式。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天使代表了心肺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合,他们称这种结合为爱与智慧的婚姻。此外,他们还说,在整个身体及其具体的肢体、器官和内脏中,属于心脏的事物与属于肺脏的事物之间都存在一个类似的婚姻;他们进一步说,这些在哪里都不起作用,各自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哪里就不可能有源于意愿的生命运动,也不可能有源于理解力的生命感觉。
凡渴望参透原因、获得智慧的人都能从目前为止所说的这一切中得到教导,还能得知意愿如何与理解力结合,理解力如何与意愿结合,它们又是如何联合行动的;意愿如何从心脏如此行,理解力如何从肺脏如此行,从心与肺的结合得知意愿与理解力的相互结合是什么样。前面章节的真理从这一切得到证实,即:对人来说,出生之后,爱的器皿就变成了意愿,智慧的器皿就变成了理解力,因为出生之后,肺就被打开了,它们与心脏一起开启属于人的意愿的主动生命和属于其理解力的感觉生命。这两种生命都不是靠单独的心脏运动,或单独的肺运动存在的,而是靠它们的合作存在的;它们也不脱离对应关系,或在昏厥或无意识的状态下,或在窒息的情况下而存在。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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