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6

6.VI.心与意愿,

6.VI.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这是不为世人所知的事,因为世人不知道什么是对应关系,也不知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同样不知道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为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前面(73节)已经说明什么是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以及与人体里的哪些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怎样存在对应关系,对心与肺来说,在最初的地方就怎样存在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普遍的,因为心脏支配整个身体,肺脏也支配整个身体。心和肺可以说是身体里的一切属世运动的两个源头,而意愿和理解力则是身体里的一切属灵活动的两个源头;身体的属世运动必须对应于其灵的活动,因为除非它们相对应,否则身体的生命,以及心智(较低心智)的生命就会停止。正是对应关系使这两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心对应于意愿,或也可说,对应于爱,这一点从脉搏因情感而变动明显看出来。脉搏的变动在于跳动或慢或快,或强或弱,或易或难,或规律或不规律,等等。因此,在快乐中和在悲伤中,它是不同的;在心灵平安中和在愤怒中,在无畏中和在恐惧中也是不同的;当身体变热时和当身体变冷时,它同样是不同的;它还因疾病而各异,等等。

一切情感都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正因心对应于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的情感,所以古代的智者将情感归于心,有些智者甚至认为情感的居所就在那里。这就是一些日常用语的来源,如“仁慈的心”,“胆怯的心”,“欢快的心”,“悲伤的心”,“心软”,“心硬”,“心大”,“心小”,“全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心情沉重”,“豆腐心”,“卑鄙的心”,“无心”,“把心扑在工作上”,“一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上”,“铭记于心”,“心未受到触动”,“铁石心肠”,“振奋人心”,“知心朋友”,以及“和谐”,“不和”,和其它许多词语。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心”都表示意愿或爱,整部圣言完全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肺也是如此,其气息或灵表示理解力;因为正如心对应于爱或意愿,肺的气息或灵,也就是呼吸,对应于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圣言说,人必须用“全心全灵魂”来爱神,这表示他必须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还说,神要在人里面造“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灵”,其中“心”表示意愿,“灵”表示理解力,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就是在被新造。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亚当说,“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使他成了“一个活的灵魂”,这表示神将智慧吹到他里面。此外,“鼻孔”因通过它们所实现的呼吸的对应关系而表示感知;正因如此,一个聪明人可以说“嗅觉敏锐”,一个不聪明的人可以说“嗅觉迟钝”。也正因如此,经上还说:主就向门徒吹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向他们吹气”表示他们即将获得聪明,“圣灵”表示教导并启示人的神性智慧。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圣灵”所表示的神性智慧是从祂自己发出的。灵魂和灵论及呼吸,这也从日常用语清楚可知,因为当人死亡时,就说他放弃了魂,或交出了灵,因为那时他停止了呼吸。此外,在大多数语言中,“灵”都表示两样事物,即天上的灵和人的呼吸,以及风。这就是流行在许多人当中的观念的来源,即:天上的灵就像空气,人死后的灵魂也像空气,甚至神自己也是如此,因为祂被称为一个灵;而事实上,神自己是一个人;人死后的灵魂也是一个人,天上的每个灵同样都是一个人。然而,他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根据对应关系,“灵魂”和“灵”表示智慧。

正如心对应于意愿,肺则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从人的思维和言语进一步看出来。一切思维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言语都属于思维。人不能思考,除非他的肺呼吸伴随并和谐一致。因此,当他安静思考时,他的呼吸也是安静的;他若深入思考,就会深入呼吸;他若缓慢、快速、专心、冷静、热切地思考,等等,也会同样如此呼吸;他若完全屏住呼吸,就不能思考,除非在灵里,并通过灵的呼吸,等等。从人的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口中的言语与肺呼吸构成一体,并且如此合而为一,以至于若没有肺通过喉和会厌的帮助,他不能发出一丝声音或一个音节;事实就是如此,每个人若愿意,都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中知道这一点。心对应于意愿,肺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也可从心和肺在整个身体,以及身体的所有和每个部位的普遍统治清楚看出来。

众所周知,心在体内通过动脉和静脉进行统治。任何解剖学家都能看到肺也在那里进行统治;因为肺通过肺呼吸作用于肋骨和横膈膜,又通过这些藉着韧带和腹膜作用于整个身体的所有内脏,也作用于身体的所有肌肉;它们不仅包裹着内脏和肌肉,还一直穿透到它们里面,并且穿透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任何内脏或肌肉,从表面到至内层或核心,没有一个最小部分不从韧带,因而从呼吸中获得某种东西。胃尤其如此,因为食道穿过横膈膜,与从肺发出的气管密切联合。由于同样的原因,心本身除了自身运动外,还有一个肺运动,因为它停靠在横膈膜上,位于两肺之间的中心处,通过心房附在肺上,并与它们持续相连;呼吸运动通过这种安排也进入动脉和静脉。因此,心和肺在一个与身体其余部位分离的拱形空间中有一个共同的住处,这个空间被称为胸腔。

敏锐的观察者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称为行为并通过肌肉存在的一切生命运动都通过心脏运动和肺运动的合作而发生;这种合作,即外在的总体合作与内在的具体合作,一起存在于每个部位中。此外,凡头脑清晰、拥有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身体运动的这两个源头对应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它们是由这两者产生的。这一点也从天堂得到证实,我被恩准与那些以活生生的方式将它呈现出来的天使在一起。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流入漩涡的奇妙流动,他们形成了一个心脏和两个肺的形像,连同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外结构;然后跟随天堂的流动,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不断努力趋向于这些形式。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天使代表了心肺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合,他们称这种结合为爱与智慧的婚姻。此外,他们还说,在整个身体及其具体的肢体、器官和内脏中,属于心脏的事物与属于肺脏的事物之间都存在一个类似的婚姻;他们进一步说,这些在哪里都不起作用,各自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哪里就不可能有源于意愿的生命运动,也不可能有源于理解力的生命感觉。

凡渴望参透原因、获得智慧的人都能从目前为止所说的这一切中得到教导,还能得知意愿如何与理解力结合,理解力如何与意愿结合,它们又是如何联合行动的;意愿如何从心脏如此行,理解力如何从肺脏如此行,从心与肺的结合得知意愿与理解力的相互结合是什么样。前面章节的真理从这一切得到证实,即:对人来说,出生之后,爱的器皿就变成了意愿,智慧的器皿就变成了理解力,因为出生之后,肺就被打开了,它们与心脏一起开启属于人的意愿的主动生命和属于其理解力的感觉生命。这两种生命都不是靠单独的心脏运动,或单独的肺运动存在的,而是靠它们的合作存在的;它们也不脱离对应关系,或在昏厥或无意识的状态下,或在窒息的情况下而存在。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