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V.对人来说,出生之后,意愿变成爱的器皿,理解力变成智慧的器皿
众所周知,人有两种生命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一个人能意愿,也能理解;更重要的是,他能理解他所不意愿的;由此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意愿是爱的器皿,理解力是智慧的器皿。由此也清楚可知,爱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会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因为一个人所洞察或知道的,他用理解力也会看到;理解力的看见是思维。只要人还在子宫里,他就没有这两种官能;前面说明,胎儿在形成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任何东西。由此可知,正是主预备了这两个器皿,一个是为了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是为了他的理解力;被称为意愿的器皿是为了接受爱,被称为理解力的器皿是为了接受智慧;祂通过自己的爱和智慧预备了它们;然而,在人完全形成、足以出生之前,这两个器皿不会传给他。此外,随着人逐渐成熟并变老,主也预备了方法,以便来自祂自己的爱和智慧在它们里面越来越充分地被接受。
意愿和理解力之所以被称为器皿,是因为意愿不是某种抽象的属灵事物,而是一个为接受来自主的爱而形成的实质化的主体;理解力也不是某种抽象的属灵事物,而是一个为接受来自主的智慧而形成的实质化的主体;它们实际上拥有具体存在;尽管隐藏起来看不见,但它们仍从内在存在于构成大脑皮层的物质中,也处处存在于大脑髓质中,尤其存在于纹状体中,还从内在存在于小脑髓质中,以及它们构成细胞核的脊髓中。因此,器皿不止有两个,而是有无数个;其中每个器皿都是双重的,或说拥有两个部分,并且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述。
这些是器皿,并且它们就在那些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它们是所有神经纤维的初始和头,整个身体都是由神经纤维交织而成的;感觉和运动的所有器官都是由从这些器皿延伸出来的神经纤维形成的,因为神经纤维始于它们,并终于它们,或说是它们的初和终。感觉器官能感觉,运动器官能运动,仅仅是因为感觉和运动器官是意愿和理解力的这些居所的延伸和延续。在婴儿里面,这些器皿又小又嫩;后来,它们照着所获得的知识和对这些知识的情感而得到增长和完善;它们照着功用的聪明和对功用的爱而得以完善,照着纯真和对主的爱而变得柔软;它们因这些的对立面而变得固化和坚硬。其状态的变化是情感;其形式的变动是思维;这些变化和变动的存在和持久是记忆;它们的再现则是回忆。这两者合在一起就是人类的心智。
716.“十角”表示大能或许多能力。这从“角”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对抗虚假和邪恶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抗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节);“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同样是指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675节);这表明,“十”表示大能。龙拥有大能,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由于他,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被提到神那里去了,他的尾巴将星辰的第三部分从天上拖下来;以及他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后来他挑动歌革和玛各,以及大量民族去与圣徒争战。
“龙”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龙”表示那些将信与仁之良善,也就是作为分离出去,并通过圣言字义来确认这种分离的人,他们就这样扭曲了圣言的字义,使其脱离了它的真正意义,可以说把它从天上拖下来;由于在启示录所论述的教会终结的时候,没有仁爱,所以这时龙拥有了能力。因为在教会的末期,每个人都想为自己、为世界,并照着自己的属世秉性生活,很少有人想为主、为天堂和永生生活;关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原则就支持前一种生活,并且就像河里的水流一样把所有人都卷进来,把他们带入这种信仰和这种生活。这就是为何表示这些人和这些事物的“龙”看似有“十角”。
此前已说明,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但必须知道,来自邪恶的虚假并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来自主,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但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龙的十角”所表示的一种能力,因为它们战胜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这些人和这些虚假行如一体;此外,人从父母那里遗传性地、后来又从实际生活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尤其在教会终结的时候;来自邪恶的这些虚假无法在一瞬间、只能一点一点地从人身上被驱逐出去;如果它们瞬间被逐出去,人就会灭亡,因为它们构成人的生命。由于这就是在教会终结的时候,人的状态,所以邪恶之虚假占了上风,尽管它们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任何能力。主凭祂的神性真理可以立刻逐出人里面的邪恶之虚假,但这会将此人立刻投入地狱;因为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它们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有为植入来自良善的真理提供的地方,并且人被改造。此处“龙”所指的这些人也由与公绵羊争战的“公山羊”(但以理书8章)和马太福音25章中的“公山羊”来表示,因为那里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公绵羊”和“母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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