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5

5.V.对人来说,出

5.V.对人来说,出生之后,意愿变成爱的器皿,理解力变成智慧的器皿

众所周知,人有两种生命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一个人能意愿,也能理解;更重要的是,他能理解他所不意愿的;由此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意愿是爱的器皿,理解力是智慧的器皿。由此也清楚可知,爱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会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因为一个人所洞察或知道的,他用理解力也会看到;理解力的看见是思维。只要人还在子宫里,他就没有这两种官能;前面说明,胎儿在形成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任何东西。由此可知,正是主预备了这两个器皿,一个是为了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是为了他的理解力;被称为意愿的器皿是为了接受爱,被称为理解力的器皿是为了接受智慧;祂通过自己的爱和智慧预备了它们;然而,在人完全形成、足以出生之前,这两个器皿不会传给他。此外,随着人逐渐成熟并变老,主也预备了方法,以便来自祂自己的爱和智慧在它们里面越来越充分地被接受。

意愿和理解力之所以被称为器皿,是因为意愿不是某种抽象的属灵事物,而是一个为接受来自主的爱而形成的实质化的主体;理解力也不是某种抽象的属灵事物,而是一个为接受来自主的智慧而形成的实质化的主体;它们实际上拥有具体存在;尽管隐藏起来看不见,但它们仍从内在存在于构成大脑皮层的物质中,也处处存在于大脑髓质中,尤其存在于纹状体中,还从内在存在于小脑髓质中,以及它们构成细胞核的脊髓中。因此,器皿不止有两个,而是有无数个;其中每个器皿都是双重的,或说拥有两个部分,并且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述。

这些是器皿,并且它们就在那些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它们是所有神经纤维的初始和头,整个身体都是由神经纤维交织而成的;感觉和运动的所有器官都是由从这些器皿延伸出来的神经纤维形成的,因为神经纤维始于它们,并终于它们,或说是它们的初和终。感觉器官能感觉,运动器官能运动,仅仅是因为感觉和运动器官是意愿和理解力的这些居所的延伸和延续。在婴儿里面,这些器皿又小又嫩;后来,它们照着所获得的知识和对这些知识的情感而得到增长和完善;它们照着功用的聪明和对功用的爱而得以完善,照着纯真和对主的爱而变得柔软;它们因这些的对立面而变得固化和坚硬。其状态的变化是情感;其形式的变动是思维;这些变化和变动的存在和持久是记忆;它们的再现则是回忆。这两者合在一起就是人类的心智。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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