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4

4.IV.人在子宫里

4.IV.人在子宫里的形成与他的改造、重生之间有一种相似和类比性

人的改造完全就像他在子宫里的形成,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一个要改造的人必须拥有意愿和理解力,而他在子宫里没有意愿和理解力。但这种不同并不排除相似和类比性。因为当改造和重生一个人时,主以同样的方式引导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但由于意愿和理解力被赐给他,所以就有了一个表象,即:这个人自己引导自己,也就是说,他从自己意愿和行动,从自己思考和说话。然而,他从圣言,从源于圣言的教义知道,不是他自己,而是主如此行;因此,这一切只是一个表象。他还可以知道,这种表象是为了他能接受和拥有,因为没有这个表象,他里面就没有任何相互的东西,使得他可以像主爱他那样爱主,或如同从自己爱邻舍,如同从自己信主。没有这种相互性,人就会像一台机器,主不能存在于一台机器中,因为主渴望被爱,因此将渴望爱祂的能力赐予人。由此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都不是人的;相反,这两者就本身而言,就像它们在子宫中的人里面一样,也就是说,它们不是他的;这两种官能被赋予人,是为了他可以如同从自己意愿和思考,以及行动和说话,然而又知道、理解并相信,它们不是来自他自己。通过这种方式,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在意愿中接受爱,在理解力中接受智慧,他也在子宫里从这两者被形成。

此外,通过这种方式,人生命的两个更高层级在他里面被打开;在形成他的过程中,这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如前所述。另外,最低层级也被改造;这最低层级是颠倒和向后弯曲的,也如前所述。从这种类比和相似性清楚可知,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可以说重新成孕、形成、出生并受到教育;这是为了他可以在爱方面成为主的一个样式,在智慧方面成为主的一个形像;若你愿意相信,一个人的确通过这种方式成为一个新人;他不仅被赋予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他的灵甚至还被赋予一个新的身体。以前的东西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被抹去,只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新的东西则通过爱和智慧,也就是主,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在一个子宫里被形成。因为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如何,他在每一个事物上就如何;事实上,人从头到脚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它们的产物,如前所示。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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