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IV.人在子宫里的形成与他的改造、重生之间有一种相似和类比性
人的改造完全就像他在子宫里的形成,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一个要改造的人必须拥有意愿和理解力,而他在子宫里没有意愿和理解力。但这种不同并不排除相似和类比性。因为当改造和重生一个人时,主以同样的方式引导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但由于意愿和理解力被赐给他,所以就有了一个表象,即:这个人自己引导自己,也就是说,他从自己意愿和行动,从自己思考和说话。然而,他从圣言,从源于圣言的教义知道,不是他自己,而是主如此行;因此,这一切只是一个表象。他还可以知道,这种表象是为了他能接受和拥有,因为没有这个表象,他里面就没有任何相互的东西,使得他可以像主爱他那样爱主,或如同从自己爱邻舍,如同从自己信主。没有这种相互性,人就会像一台机器,主不能存在于一台机器中,因为主渴望被爱,因此将渴望爱祂的能力赐予人。由此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都不是人的;相反,这两者就本身而言,就像它们在子宫中的人里面一样,也就是说,它们不是他的;这两种官能被赋予人,是为了他可以如同从自己意愿和思考,以及行动和说话,然而又知道、理解并相信,它们不是来自他自己。通过这种方式,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在意愿中接受爱,在理解力中接受智慧,他也在子宫里从这两者被形成。
此外,通过这种方式,人生命的两个更高层级在他里面被打开;在形成他的过程中,这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如前所述。另外,最低层级也被改造;这最低层级是颠倒和向后弯曲的,也如前所述。从这种类比和相似性清楚可知,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可以说重新成孕、形成、出生并受到教育;这是为了他可以在爱方面成为主的一个样式,在智慧方面成为主的一个形像;若你愿意相信,一个人的确通过这种方式成为一个新人;他不仅被赋予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他的灵甚至还被赋予一个新的身体。以前的东西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被抹去,只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新的东西则通过爱和智慧,也就是主,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在一个子宫里被形成。因为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如何,他在每一个事物上就如何;事实上,人从头到脚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它们的产物,如前所示。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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