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III.主在子宫里通过进入这两个器皿的流注形成人
由于在子宫里形成人的过程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所以与之有关的许多细节是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属灵事物无法以属世的语言来表达,只能用一些最笼统的词语来表达;对于这些词语,一个人可能比另一个人理解得更聪明。然而,利用这些词语和也是对应的比较可以解释以下细节:
(1)人刚一成孕,主就在母亲的子宫里与他结合,并形成他。
(2)主在这两个器皿中与人结合,通过爱在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通过智慧在另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
(3)联合并和谐一致行动的爱和智慧形成每一个和所有事物;然而,它们在这些事物中可能彼此不同。
(4)对人来说,器皿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
(5)一个器皿是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器皿是他的理解力;然而,在形成期间,凡属他的意愿或理解力之物都不存在。
(6)胚胎在出生之前就有生命,只是没有意识到它。
(1)人刚一成孕,主就在母亲的子宫里与他结合,并形成他。无论在此处还是在别处,主都是指从显为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太阳的祂发出的神性;整个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这神性,并通过它被造的;这神性就是生命本身,如前所示。人刚一成孕,这生命本身就开始存在,并赋予形式,这一点从这些事可以推知,即:一个人必须由生命本身形成,以便他可以成为生命的形式,这形式就是一个人;也为了他可以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形像和样式也是一个人;还为了他可以成为爱与智慧,也就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成为主自己的接受者。主自己教导说,人若爱主,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并且主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主在子宫里为自己预备这一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这就是为何耶和华,或主在圣言中被称为:
从子宫中的创造者,形成者,制作者。(以赛亚书43:1; 44:2, 24; 49:5)
在诗篇,经上说:
自子宫里他就被交托给祂,自子宫里他就依赖于祂。(诗篇22:10; 71:6)
当人在子宫里时,他处于一种纯真的状态;所以他出生后第一个状态是一种纯真的状态;主只在人的纯真中与他同住;因此,当人可以说是纯真的时,主尤其住在他里面。那时,人同样处于一种平安的状态。那时,他之所以处于一种纯真和平安的状态,是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就是纯真本身和平安本身,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76—290节)。我预计当你读到这些事时,可能会有所怀疑,但请读到最后,然后重新思考一下,怀疑就会消失。
(2)主在这两个器皿中与人结合,通过爱在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通过智慧在另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段落可以推知,那里说明,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两个器皿形成和产生的。由于所有部位的开端和初始都来自它们,所以可推知,形成的神性在它们里面,并通过它们而在从它们延伸出来的事物里面;但神性不是物质地,而是属灵地在它们里面,或在从它们延伸出来的事物里面,因为它在它们的功用里面;这些功用就本身而言,是非物质的,而功用变成结果所必需的事物是物质的。这两个器皿,也就是人的初始,来自父亲;而他的形成,直到足月出生,则来自母亲,因为种子,即精子,来自男性;男性有精囊和睾丸,精子在其中培育和分泌,并被女性接收;女性有子宫,其中有养育精子的热,还有滋养精子的小口。在自然界,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从种子存在的,也没有任何东西不是靠热生长的。下文将说明,人的这些初始拥有哪种形式。
由于人的雏形是精子,这雏形是生命的双重器皿,或说拥有两个部分的器皿,所以很明显,人类灵魂不是来自生命的生命,也就是说,它本身不是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别处已经解释了人拥有生命的这种感觉的源头。由于这些器皿从脑部通过神经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位,所以显而易见,对生命的接受也延伸到这些部位;因此,灵魂不是在这个部位或那个部位,而是在源于这些器皿的每个形式中,正如原因存在于它所引发的事物中,或一个原理存在于它的应用中。
(3)联合并和谐一致行动的爱和智慧形成每一个和所有事物;然而,它们在这些事物中可能彼此不同。爱和智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就像热和光一样;热是可以感受到的,爱也是;光是可见的,智慧也是。当一个人思考时,智慧是可见的;当他受到感动时,爱就被感受到。然而,在事物的形成过程中,它们不是作为两个,而是作为一个来运作的。世上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因为在春夏时节,热与光合作,光与热合作,使万物生长、发芽。同样,当处于一种平安和宁静的状态时,爱与智慧合作,智慧与爱合作,从而产生并形成;这在胚胎和人里面都是如此。爱与智慧的合作就像热与光的合作,这一点从出现在灵界的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爱是热,智慧是光;正是完全照着天使的爱与智慧结合的程度,天使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他们周围的一切也都在绽放。爱与智慧的结合是相互的:爱与智慧结合,智慧反过来与爱结合;因此,爱起作用,智慧起反应;一切结果都通过这种相互作用而存在。
那些有主在里面的人就有这种相互结合;因此,他们的意愿与理解力,并他们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他们的仁与信之间有这种相互作用;事实上,主自己与教会之间有这种相互结合,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对门徒说,叫他们可以住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这句话的意思(约翰福音14:20等)。在马可福音,人与妻子的连合也表示这种结合:二人成为一肉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肉体了。(马可福音10:8)
因为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而是智慧;而女人生来就是意愿,因而是属于爱的情感(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子宫里形成胚胎,所以有两个器皿,一个为爱,另一个为智慧;因此,整个身体处处都有成双成对的部位,它们同样彼此不同,然而又联结在一起。人有两个脑半球,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两个鼻孔,两个心,两只手,两只脚,两个肾,两个睾丸,其余的内脏也是成双成对;无论在哪里,右边的部位都与爱之良善有关,左边的部位都与智慧之真理有关。这两个部位被如此联结在一起,以至于相互并互惠地行如一体,一个孜孜不倦的调查者若不怕麻烦,是能看出这一点的。这种联结本身明显可见于回来伸展并在中间相互连接的神经纤维中。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右”和“左”表示这种成双成对,或双重性。这一切使得以下真理变得显而易见,即:爱和智慧在胚胎中联合并和谐一致地行动,形成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然而本身又在这些事物中彼此有别。
(4)对人来说,器皿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有些读者可能会对男人精子中的人类形式的初始形成一个错误观念,因为它们被称为“器皿”。“器皿”这个词很容易产生一个器皿,或一根小管子的概念。因此,我想尽可能地以属世语言的词语来定义并描述我在天堂所看到并清楚显示给我的那种初始形式。这些器皿不是管状的,或像小器皿一样是挖空的,而是像脑,是一个极其微小和模糊不清的形像,其前面的轮廓类似一张脸,没有任何可见的附属物。这个原始的脑上面的凸起部分是一个由连续的小球聚集而成的结构;每一个小球又是由更微小的这样的小球构成的集合体;更微小的小球同样是由还要更微小的这样的小球构成的集合体。在它的前面部分,也就是鼻子的扁平区域,可以看到一种面部轮廓;但在凸起部分与这个扁平部分之间的凹处没有纤维;凸起部分周围覆盖着一层非常薄的透明的膜。这就是我所看到并显示给我的人的最早初始;它的第一或最低层级是首先描述的那种结构,第二或中间层级是其次描述的那种结构,第三或最高层级是最后描述的那种结构;因此,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我被告知,每个小球都包含无法描述,并照着各个层级而变得越来越奇妙的交织在里面;在每个小球中,右半部分都是爱的床榻或器皿,左半部分都是智慧的床榻或器皿;这些部分通过奇妙的联系可以说在各个地方都像伴侣和伙伴,在这方面就像两个脑半球一样。
此外,我还在照亮它的光中看到,两个内在层级的结构在其位置和流动方面处于天堂的秩序和形式,而第三或最低层级的结构在其位置和流动方面处于地狱的形式。这就是为何说,这些器皿在人那里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这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最低层级之所以不是主的居所,是因为由于遗传的污点,人生来就反对天堂的秩序和形式,因而陷入各种邪恶,这种遗传的污点在属世层级,也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级中;这种污点不会被抹去,除非为接受来自主的爱与智慧而形成的内在层级在他里面打开。主在圣言中教导,并且下文还将教导,这内在层级是如何打开的,至内在层级又是如何打开的。为获得关于这个主题的光,可参看关于层级和脑的阐述(《诠释启示录》776节)。这些层级尽管是内在的,却被称为更高层级。这是因为层级要么处于相继次序,要么处于同步次序。较高和较低的事物处于相继次序,而内在和外在的事物处于同步次序;处于同步次序的内在事物在处于相继次序时是更高的;这也适用于外在和较低的事物。正因人里面有三个层级,所以天堂有三个层级,天堂实际上是由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从处于相继次序的层级来看,天堂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上;从处于同步次序的层级来看,天堂是一层在另一层里面。因此,在圣言中,“高”表示内在之物,主被称为至高者,因为祂在最内在的事物中。由于人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就是前面所描述的那样一个主的居所,并且那时这三个层级是打开的,还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每一个事物在最小事物和最大事物中都是人,如本节前面所示,所以延伸只能进入人类形式,不能进入其它任何形式,延伸也只能通过源于智慧的光线,以作为中间媒介的源于爱的热,因而通过活的神经纤维,也就是被带入形式的光线而实现。眼睛能明显看出,像这样的一种决定是存在的。
人类有三个生命层级,但动物只有最低层级,没有两个更高层级;因此,动物生命的初始不是主的爱和智慧的器皿,只是属世情感和属世知识的器皿;事实上,动物就生在这后一种器皿中。对洁净的动物来说,这些器皿不会违反宇宙流注的秩序而弯曲或转动,而是与它相符;因此,它们通过如此出生而被引入它们的功能,并知道这些功能。事实上,动物不能扭曲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从属灵之光思考和推理的理解力;因此,它们不能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
(5)一个器皿是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器皿是他的理解力;然而,在形成期间,凡属他的意愿或理解力之物都不存在。在肺打开之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还没有开始,只有等到出生之后才开始;因为那时,爱的器皿就变成人的意愿,智慧的器皿则变成他的理解力。之所以只有等到肺打开,这些器皿才首次变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是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心对应于意愿的生命;没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合作,人就没有自己的生命,就像没有爱与智慧的合作,就没有使胚胎得以形成并具有生气的生命一样,如前所述。在胚胎中,只有心脏在跳动,肝脏在跳跃;心脏运动是为了血液循环,肝脏跳跃是为了汲取营养;其它内脏运动都要靠这两种运动。这就是妊娠中期之后被感觉为一种搏动的运动。然而,这种运动不是来自适合胎儿的任何生命,或说不是胎儿自己的任何生命的结果。适合人的生命,或人自己的生命是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而婴儿的生命是开始的意愿和开始的理解力之生命;感觉生命和运动生命只有靠这两者才能存在于身体中;这生命只靠心脏跳动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有靠心跳和肺呼吸的结合才能存在。这一点从那些既拥有意愿,也拥有理解力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当他们昏厥或窒息,呼吸停止时,就好像死了一样;他们没有感觉,四肢一动不动,既不思考,也不意愿;然而,心脏仍继续收缩,血液照样循环。不过,一旦肺恢复呼吸,这个人就会回到他的活动、感觉、意愿和理解力中。由此可以得出关于子宫里的胎儿生命性质的结论,即:在胎儿中,只有心脏在运动,肺脏尚未运动,也就是说,胎儿丝毫没有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在里面;唯独来自主的生命激活或实现形成的过程,人以后将靠着这生命而存活。对此,详情可见于下面的章节。
(6)胚胎在出生之前就有生命,只是没有意识到它。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以推知;还可以推知,胚胎在子宫里存活所依赖的生命不是它自己的生命,乃是主的生命,唯独主是生命。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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