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3

3.III.主在子宫

3.III.主在子宫里通过进入这两个器皿的流注形成人

由于在子宫里形成人的过程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所以与之有关的许多细节是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属灵事物无法以属世的语言来表达,只能用一些最笼统的词语来表达;对于这些词语,一个人可能比另一个人理解得更聪明。然而,利用这些词语和也是对应的比较可以解释以下细节:

(1)人刚一成孕,主就在母亲的子宫里与他结合,并形成他。

(2)主在这两个器皿中与人结合,通过爱在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通过智慧在另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

(3)联合并和谐一致行动的爱和智慧形成每一个和所有事物;然而,它们在这些事物中可能彼此不同。

(4)对人来说,器皿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

(5)一个器皿是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器皿是他的理解力;然而,在形成期间,凡属他的意愿或理解力之物都不存在。

(6)胚胎在出生之前就有生命,只是没有意识到它。

(1)人刚一成孕,主就在母亲的子宫里与他结合,并形成他。无论在此处还是在别处,主都是指从显为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太阳的祂发出的神性;整个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这神性,并通过它被造的;这神性就是生命本身,如前所示。人刚一成孕,这生命本身就开始存在,并赋予形式,这一点从这些事可以推知,即:一个人必须由生命本身形成,以便他可以成为生命的形式,这形式就是一个人;也为了他可以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形像和样式也是一个人;还为了他可以成为爱与智慧,也就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成为主自己的接受者。主自己教导说,人若爱主,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并且主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主在子宫里为自己预备这一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这就是为何耶和华,或主在圣言中被称为:

从子宫中的创造者,形成者,制作者。(以赛亚书43:1; 44:2, 24; 49:5)

在诗篇,经上说:

自子宫里他就被交托给祂,自子宫里他就依赖于祂。(诗篇22:10; 71:6)

当人在子宫里时,他处于一种纯真的状态;所以他出生后第一个状态是一种纯真的状态;主只在人的纯真中与他同住;因此,当人可以说是纯真的时,主尤其住在他里面。那时,人同样处于一种平安的状态。那时,他之所以处于一种纯真和平安的状态,是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就是纯真本身和平安本身,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76—290节)。我预计当你读到这些事时,可能会有所怀疑,但请读到最后,然后重新思考一下,怀疑就会消失。

(2)主在这两个器皿中与人结合,通过爱在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通过智慧在另一个器皿中与他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段落可以推知,那里说明,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两个器皿形成和产生的。由于所有部位的开端和初始都来自它们,所以可推知,形成的神性在它们里面,并通过它们而在从它们延伸出来的事物里面;但神性不是物质地,而是属灵地在它们里面,或在从它们延伸出来的事物里面,因为它在它们的功用里面;这些功用就本身而言,是非物质的,而功用变成结果所必需的事物是物质的。这两个器皿,也就是人的初始,来自父亲;而他的形成,直到足月出生,则来自母亲,因为种子,即精子,来自男性;男性有精囊和睾丸,精子在其中培育和分泌,并被女性接收;女性有子宫,其中有养育精子的热,还有滋养精子的小口。在自然界,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从种子存在的,也没有任何东西不是靠热生长的。下文将说明,人的这些初始拥有哪种形式。

由于人的雏形是精子,这雏形是生命的双重器皿,或说拥有两个部分的器皿,所以很明显,人类灵魂不是来自生命的生命,也就是说,它本身不是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别处已经解释了人拥有生命的这种感觉的源头。由于这些器皿从脑部通过神经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位,所以显而易见,对生命的接受也延伸到这些部位;因此,灵魂不是在这个部位或那个部位,而是在源于这些器皿的每个形式中,正如原因存在于它所引发的事物中,或一个原理存在于它的应用中。

(3)联合并和谐一致行动的爱和智慧形成每一个和所有事物;然而,它们在这些事物中可能彼此不同。爱和智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就像热和光一样;热是可以感受到的,爱也是;光是可见的,智慧也是。当一个人思考时,智慧是可见的;当他受到感动时,爱就被感受到。然而,在事物的形成过程中,它们不是作为两个,而是作为一个来运作的。世上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因为在春夏时节,热与光合作,光与热合作,使万物生长、发芽。同样,当处于一种平安和宁静的状态时,爱与智慧合作,智慧与爱合作,从而产生并形成;这在胚胎和人里面都是如此。爱与智慧的合作就像热与光的合作,这一点从出现在灵界的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爱是热,智慧是光;正是完全照着天使的爱与智慧结合的程度,天使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他们周围的一切也都在绽放。爱与智慧的结合是相互的:爱与智慧结合,智慧反过来与爱结合;因此,爱起作用,智慧起反应;一切结果都通过这种相互作用而存在。

那些有主在里面的人就有这种相互结合;因此,他们的意愿与理解力,并他们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他们的仁与信之间有这种相互作用;事实上,主自己与教会之间有这种相互结合,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对门徒说,叫他们可以住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这句话的意思(约翰福音14:20等)。在马可福音,人与妻子的连合也表示这种结合:二人成为一肉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肉体了。(马可福音10:8)

因为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而是智慧;而女人生来就是意愿,因而是属于爱的情感(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子宫里形成胚胎,所以有两个器皿,一个为爱,另一个为智慧;因此,整个身体处处都有成双成对的部位,它们同样彼此不同,然而又联结在一起。人有两个脑半球,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两个鼻孔,两个心,两只手,两只脚,两个肾,两个睾丸,其余的内脏也是成双成对;无论在哪里,右边的部位都与爱之良善有关,左边的部位都与智慧之真理有关。这两个部位被如此联结在一起,以至于相互并互惠地行如一体,一个孜孜不倦的调查者若不怕麻烦,是能看出这一点的。这种联结本身明显可见于回来伸展并在中间相互连接的神经纤维中。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右”和“左”表示这种成双成对,或双重性。这一切使得以下真理变得显而易见,即:爱和智慧在胚胎中联合并和谐一致地行动,形成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然而本身又在这些事物中彼此有别。

(4)对人来说,器皿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有些读者可能会对男人精子中的人类形式的初始形成一个错误观念,因为它们被称为“器皿”。“器皿”这个词很容易产生一个器皿,或一根小管子的概念。因此,我想尽可能地以属世语言的词语来定义并描述我在天堂所看到并清楚显示给我的那种初始形式。这些器皿不是管状的,或像小器皿一样是挖空的,而是像脑,是一个极其微小和模糊不清的形像,其前面的轮廓类似一张脸,没有任何可见的附属物。这个原始的脑上面的凸起部分是一个由连续的小球聚集而成的结构;每一个小球又是由更微小的这样的小球构成的集合体;更微小的小球同样是由还要更微小的这样的小球构成的集合体。在它的前面部分,也就是鼻子的扁平区域,可以看到一种面部轮廓;但在凸起部分与这个扁平部分之间的凹处没有纤维;凸起部分周围覆盖着一层非常薄的透明的膜。这就是我所看到并显示给我的人的最早初始;它的第一或最低层级是首先描述的那种结构,第二或中间层级是其次描述的那种结构,第三或最高层级是最后描述的那种结构;因此,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我被告知,每个小球都包含无法描述,并照着各个层级而变得越来越奇妙的交织在里面;在每个小球中,右半部分都是爱的床榻或器皿,左半部分都是智慧的床榻或器皿;这些部分通过奇妙的联系可以说在各个地方都像伴侣和伙伴,在这方面就像两个脑半球一样。

此外,我还在照亮它的光中看到,两个内在层级的结构在其位置和流动方面处于天堂的秩序和形式,而第三或最低层级的结构在其位置和流动方面处于地狱的形式。这就是为何说,这些器皿在人那里分为三个层级,一个层级在另一个层级里面;这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但最低层级不是。最低层级之所以不是主的居所,是因为由于遗传的污点,人生来就反对天堂的秩序和形式,因而陷入各种邪恶,这种遗传的污点在属世层级,也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级中;这种污点不会被抹去,除非为接受来自主的爱与智慧而形成的内在层级在他里面打开。主在圣言中教导,并且下文还将教导,这内在层级是如何打开的,至内在层级又是如何打开的。为获得关于这个主题的光,可参看关于层级和脑的阐述(《诠释启示录》776节)。这些层级尽管是内在的,却被称为更高层级。这是因为层级要么处于相继次序,要么处于同步次序。较高和较低的事物处于相继次序,而内在和外在的事物处于同步次序;处于同步次序的内在事物在处于相继次序时是更高的;这也适用于外在和较低的事物。正因人里面有三个层级,所以天堂有三个层级,天堂实际上是由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从处于相继次序的层级来看,天堂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上;从处于同步次序的层级来看,天堂是一层在另一层里面。因此,在圣言中,“高”表示内在之物,主被称为至高者,因为祂在最内在的事物中。由于人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就是前面所描述的那样一个主的居所,并且那时这三个层级是打开的,还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每一个事物在最小事物和最大事物中都是人,如本节前面所示,所以延伸只能进入人类形式,不能进入其它任何形式,延伸也只能通过源于智慧的光线,以作为中间媒介的源于爱的热,因而通过活的神经纤维,也就是被带入形式的光线而实现。眼睛能明显看出,像这样的一种决定是存在的。

人类有三个生命层级,但动物只有最低层级,没有两个更高层级;因此,动物生命的初始不是主的爱和智慧的器皿,只是属世情感和属世知识的器皿;事实上,动物就生在这后一种器皿中。对洁净的动物来说,这些器皿不会违反宇宙流注的秩序而弯曲或转动,而是与它相符;因此,它们通过如此出生而被引入它们的功能,并知道这些功能。事实上,动物不能扭曲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从属灵之光思考和推理的理解力;因此,它们不能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

(5)一个器皿是将来这个人的意愿,另一个器皿是他的理解力;然而,在形成期间,凡属他的意愿或理解力之物都不存在。在肺打开之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还没有开始,只有等到出生之后才开始;因为那时,爱的器皿就变成人的意愿,智慧的器皿则变成他的理解力。之所以只有等到肺打开,这些器皿才首次变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是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心对应于意愿的生命;没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合作,人就没有自己的生命,就像没有爱与智慧的合作,就没有使胚胎得以形成并具有生气的生命一样,如前所述。在胚胎中,只有心脏在跳动,肝脏在跳跃;心脏运动是为了血液循环,肝脏跳跃是为了汲取营养;其它内脏运动都要靠这两种运动。这就是妊娠中期之后被感觉为一种搏动的运动。然而,这种运动不是来自适合胎儿的任何生命,或说不是胎儿自己的任何生命的结果。适合人的生命,或人自己的生命是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而婴儿的生命是开始的意愿和开始的理解力之生命;感觉生命和运动生命只有靠这两者才能存在于身体中;这生命只靠心脏跳动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有靠心跳和肺呼吸的结合才能存在。这一点从那些既拥有意愿,也拥有理解力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当他们昏厥或窒息,呼吸停止时,就好像死了一样;他们没有感觉,四肢一动不动,既不思考,也不意愿;然而,心脏仍继续收缩,血液照样循环。不过,一旦肺恢复呼吸,这个人就会回到他的活动、感觉、意愿和理解力中。由此可以得出关于子宫里的胎儿生命性质的结论,即:在胎儿中,只有心脏在运动,肺脏尚未运动,也就是说,胎儿丝毫没有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在里面;唯独来自主的生命激活或实现形成的过程,人以后将靠着这生命而存活。对此,详情可见于下面的章节。

(6)胚胎在出生之前就有生命,只是没有意识到它。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以推知;还可以推知,胚胎在子宫里存活所依赖的生命不是它自己的生命,乃是主的生命,唯独主是生命。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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