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2

2.II.主在每个人

2.II.主在每个人那里创造,然后形成一个爱的器皿,即他的意愿,并使智慧的器皿,即他的理解力与之毗邻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主里面并从祂发出,还由于人被造为祂的样式和形像,通过爱而为一个样式,通过智慧而为一个形像,所以有两个器皿在人那里被造,一个为爱而造,一个为智慧而造。爱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意愿”的,智慧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理解力”的。人知道他拥有这两者,但不知道它们就像在主里面那样联结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器皿。至于这些器皿的形式是什么样,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这些形式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超出理解。它们是形式中的形式,甚至上升到第三层级;它们数不胜数,彼此不同,却又彼此和谐一致;每一个形式都是一个爱与智慧的器皿。它们起源于脑,在那里是神性纤维的起点和头;它们的努力和力量通过神经纤维向下流到身体的所有器官,无论是出色的器官,还是不出色的,或说无论是更高的器官,还是更低的,并在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在运动器官产生运动,在其它器官产生营养、制造乳糜、制造血液、分离和净化的功能,从而在每个器官都产生自己的功用。话虽如此,但现在可以看出: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内外,都是一种对应。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这一点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即胚胎成孕后在子宫里发展的最初阶段或雏形,以及小鸡开始孵化后在鸡蛋里的最初阶段或雏形;最初形式本身是肉眼看不见的,肉眼只能看见它们所产生的构成头部的各个部位。众所周知,一开始,头部相对较大,身体各个部位的网络都从头部产生。由此可见,这些形式是起点或开端。

据理性:因为一切创造都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而人的创造是通过这些的运作而实现的。胚胎、因而一个人类婴儿在子宫里的形成就像一种创造,或说就是创造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生育,因为它是通过生殖实现的。由此可知,在人那里的最初形式尤其是爱与智慧的器皿,构成人的其它一切事物的创造都是通过它们实现的。此外,结果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在它之先、被称为有效原因的原因存在的;而这个原因也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被称为目的的原因存在的,在这目的里面有随之而来的在努力和观念中的一切事物,努力在神性之爱中,观念在神性智慧中,因为这些是目的中的目的。这一真理在下文将得到更充分的证实。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这一点也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因为神经纤维从这些原始形式中被引出来,并被引到面部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还被引到运动器官,即全身的肌肉;同样被引到执行身体各项功能的内脏系统的所有部位。所有这些器官都只是由从两个脑和脊髓发出的纤维和神经交织而成的组织结构。也形成这些组织结构的血管本身同样是由来自这个源头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凡精通解剖学的人都能看出,在大脑周围和里面,以及在小脑和脊髓里面都有像微小粒子一样的小球,被称皮质、灰质和腺体;两脑中的所有纤维,以及由它们构成、遍及全身的所有神经,都是从这些小球或物质中发出并出去的;这些小球或物质就是初始形式,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据理性:因为神经纤维没有起源是不可能的;还因为由以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的纤维构成的身体器官部位是结果,不能凭自己存活、感觉和移动,只能从其起源通过它们一起形成的连续之物而如此行。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眼睛不是凭自己去看,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看的;正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也正是理解力移动眼睛,使它转向不同物体并固定视线。耳朵也不是凭自己去听,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听的;正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它还指挥耳朵,使其转向并专注于不同的声音。舌头同样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理解力的思维说话。正是思维通过舌头说话,改变声调,并随意提高音量。肌肉也是如此;这些肌肉不是凭自己移动;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一起移动它们,并随意使它们行动。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身体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凭自己感觉或移动的,都只是从它的起源而如此行,而意愿和理解力就住在起源处;因此,在人里面,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器皿。从这些例子还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是最初形式,感觉和运动器官则是源于它们的形式;因为流注照着形成而发生,没有从器官进入最初形式的流注,只有从最初形式进入器官的流注。后一种流注是属灵的,而前一种流注是属世的,或如它的称谓一样,是物质流注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都是一种对应。迄今为止,世上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对应”,因为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也不知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当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来源于其起源和原因的某种东西在感官面前可见和可感知时,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人里面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是与他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事物,因而是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的一切事物,而属世事物是与他的身体有关的一切事物。属世事物因已经从属灵事物存在,并继续从它们存在,也就是说,靠属灵事物生存,故而是对应;所以两者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因此,脸与心智的情感行如一体,言语与思维行如一体,所有肢体的行动与意愿行如一体;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是这样。关于对应的普遍法则是这样:属灵事物使自己适应功用,也就是它的目的,然后通过热和光驱动并调节功用,以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提供的手段或中介为衣服给它穿上,直到最后,一个从属于目的或为目的而服务的形式被创造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属灵之物充当目的,功用充当原因,属世之物充当结果;然而,在灵界,实质之物取代了属世之物。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所描述的这种形式。

关于对应关系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15节)。关于各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其中:脸及其表情与心智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可参看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姿势和动作与智力和自愿的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403-4420节;鼻子及其嗅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24-4634节;耳朵及其听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52-4660节;舌头及其味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791-4805节;手、臂、肩和脚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931-4953节;腰和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和乳糜管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171-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698节;腹膜、肾脏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377-5396节;皮肤和骨头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552-5573节;剑突软骨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36节;对抽象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6808节;对物质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7253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11, 1900, 1928, 2996, 2998, 3634, 3636-3643, 3741-3745, 3884, 4041, 4279, 4523-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对古人,尤其东方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学问中的学问,但如今它被完全遗忘了,可参看3021, 3419, 3472-3485,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5702, 6004, 6692, 7097, 7729,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没有对应的知识,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可参看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72-3485, 8615, 10687节;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可参看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8, 3350, 3475, 3485, 3745, 9481, 9575-9577节;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可参看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 9280节

除了上述章节外,《属天的奥秘》还论述了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其字义,与属灵事物,也就是在天堂里来自主并构成其内义的爱和智慧的事物的对应关系;你还会发现这种对应关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得到证实,并在该书27-69节进一步得到证实。为获得对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的某种概念,可查阅前面的内容(原文为《诠释启示录》366-367节,但或许是《天堂与地狱》366-367节)。

诠释启示录 #526

526a.“以致它们

526a.“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这一切事物都被改变成了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这从“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黑暗”是指虚假,因此“黑暗了”表示被改变成虚假。它之所以表示被改变成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是因为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日头”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星辰”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此,“日头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爱之良善被改变成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良善被改变成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月亮”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则被改变成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也就是虚假之邪恶。虚假之邪恶是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从教义的虚假发出,而邪恶之虚假是生活的邪恶,教义的虚假从生活的邪恶发出。

黑暗之所以表示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正如黑暗是光的对立面。此外,当一个人没有生命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时,死荫或说死亡的阴影就在他里面,这就是虚假。因为人出于他的自我而处于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且只有通过教会的真理才能远离它们;因此,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有邪恶之虚假。人只有通过真理才能远离邪恶,被洁净和改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节)。

在圣言中,“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1)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黑暗了”具有相同的含义,即:在教会的末期,邪恶之虚假将取代爱之良善,虚假之邪恶将取代信之真理。

在圣言中,提到日月黑暗或昏暗的其它地方也有类似含义,如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1, 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3:14–15)

又:

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在祂面前,地震动,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2, 10)

福音书: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25)

这些话论及教会的末期,那时不再有任何属灵良善或真理,或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日月被遮蔽、昏暗,众星不发光”表示被称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改变成邪恶和虚假;“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表示那时随之而来的最后审判;由于当教会处于黑暗和幽暗时,这日就会到来,所以它也被称为“黑暗、幽冥或幽暗的日子”,以及“密云、乌黑的日子”,如在以下经文中。

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荒废凄凉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4–15)

以赛亚书:

那日,人若望地,看哪,只有黑暗与痛苦,光明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同一先知书:

他俯视大地,只见困苦、幽暗、困苦之乌暗,他被幽暗驱赶。(以赛亚书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造成黑暗,你们的脚在昏暗山上绊跌之先,当将荣耀归给祂;那时,你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变为死荫,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这些经文也论及教会的末期,那时主必降世,审判也要完成;由于那时将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只有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所以那日被称为“一个黑暗、幽冥或幽暗的日子”。

当主被钉十字架时,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临到全地的黑暗(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路加福音23:44–49)所表相同。“临到全地的黑暗”代表整个教会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以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此外,三个时辰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为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一切细节都包含天堂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并表示属天的神性事物,或神性属天事物,这些事物只有通过内在的灵义才能显明。

526b.“黑暗”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以暗为光,以光为暗”表示称虚假为真理,称真理为虚假;显然,“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因为良善和邪恶首先被提及,因此随后真理和虚假被提及。

约翰福音:

光来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这就是审判。(约翰福音3:19)

此处主自称光,因为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由于黑暗反对光,所以“世人不爱光,倒爱的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邪恶之虚假在此由“黑暗”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明显看出来。邪恶之虚假源于恶行,或生活的邪恶;因为正如良善与真理结合,邪恶则与虚假结合;这一个属于或来自那一个。

在以下约翰福音的经文中,“光”和“黑暗”具有相同的含义: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约翰福音1:4–5)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耶稣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在这些经文中,“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作为黑暗对立面的“光”表示神性真理。“光”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天堂,光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既然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光,那么可知,邪恶之虚假,也就是地狱里的虚假,就是黑暗。这黑暗对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看来,的确不是黑暗,因为他们确实能看见彼此;但他们看见所凭借的光就像烧着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这光时,这光就变成一片漆黑。因此,他们所在的山洞和巢穴在天堂里的人看来,就像阴暗的洞穴。

由此可见,为何“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又为何主说: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诗篇:

仇敌追赶我的灵魂;将我的生命压倒在地,使我坐在黑暗之中,像世上的死人一样。(诗篇143:3)

追赶他灵魂的“仇敌”在灵义上表示邪恶;因此,“使我坐在黑暗之中”表示处于虚假。

以赛亚书:

公平远离我们,公义追不上我们;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以赛亚书59:9)

“公平远离我们”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公义追不上我们”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表示期待真理,却见虚假;“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表示期待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却见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生活;“光明”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光”表示真理,真理是来自良善的光明;“幽暗”表示邪恶之虚假,“行走”表示生活。

路加福音:

但这是你们的时刻和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这话是主对大祭司,掌管圣殿的和长老们说的,他们在犹大的帮助下抓住了主。主将作这恶的权力称为“黑暗的权势”,因为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处于关于主的虚假和反对祂的邪恶之中;“黑暗”在此也表示地狱,因为这些邪恶之虚假就在那里。

同一福音书: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因此,如果你的眼睛了亮,全身就充满光明;如果你的眼睛坏了,你身体就充满黑暗。所以,你要注意,免得你里面的光黑暗了。因此,若是你全身充满光明,毫无黑暗,整个都必充满光明,如同灯明闪闪地给你光一样。(路加福音11:34–36; 马太福音6:22–23)

此处“眼睛”表示理解,纯眼或单眼表示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理解;但坏眼表示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理解;要么光明,要么黑暗的“身体”表示整个人。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这些话按系列的含义是,来自意愿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事实上,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是他自己的爱或情感;因此,他的性质完全就是他来自意愿的理解力的样子;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良善都属于意愿。事实上,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是一个有效原因的结果,有效原因是来自意愿的理解力;因此,这一个的品质取决于那一个的品质,因为每一个结果都从有效原因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所以,你要注意,免得你里面的光黑暗了”表示务必小心,免得真理一旦在理解力中被感知到,并被接收到意愿中,就变成虚假,这种事是出于邪恶,因为虚假由此变得更糟糕;故经上在刚才引用的马太福音的经文中说:

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3)

在以赛亚书,“黑暗”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迦勒底的女子啊,你要静坐,进入黑暗中,因你必不再称为列国之后。(以赛亚书47:5)

“迦勒底的女子”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因此“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邪恶之虚假也由临到埃及全地三天之久,而以色列人的住处却有光的“幽暗”(出埃及记10:21–23),以及创世记(15:17)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的“黑暗”来表示。

到目前为止,已经说明在圣言中,“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黑暗”也表示不属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宗教虚假,这些虚假由于他们对真理的无知而在他们中间;这些虚假也被称为“黑暗”,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这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亮他们。(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出现。(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拿出来给饥饿的人,使困苦的灵魂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出现在黑暗中,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同一先知书:

祂必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以赛亚书49:9)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卷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我要引瞎子行他们所不认识的道,在他们面前使黑暗变为光明,使弯曲变为平直。(以赛亚书42:1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必作我的光。(弥迦书7:8)

在这些经文中,“黑暗”表示无知的虚假,就是诸如以前存在,如今也存在于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这些虚假完全不同于邪恶之虚假,因为后者包含邪恶在里面,而前者包含良善在里面,它们以良善为目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虚假的人能在真理上被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也从心里接受真理,因为在他们虚假中的良善热爱真理,当听到真理时,也与它结合。邪恶之虚假则不然;这些虚假厌恶并弃绝一切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因而与邪恶不一致。

在圣言中,“黑暗”也表示由真理的缺乏导致的纯粹的无知(如大卫诗篇18:29; 诗篇139:11–12)。“黑暗”也表示属世之光,因为这光相比属灵之光,就像黑暗;因此,当天使俯视人的属世之光,就是诸如在人的属世认知里的那种光时,他们视之为黑暗,视它里面的事物如在黑暗之中;这光由创世记(1:2–5)中的“黑暗”来表示。由于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所以在圣言中,这字义也被称为“云”,与内在的灵义或内义相比,也被称为“黑暗”;内在的灵义或内义是天堂之光,被称为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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