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2

2.II.主在每个人

2.II.主在每个人那里创造,然后形成一个爱的器皿,即他的意愿,并使智慧的器皿,即他的理解力与之毗邻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主里面并从祂发出,还由于人被造为祂的样式和形像,通过爱而为一个样式,通过智慧而为一个形像,所以有两个器皿在人那里被造,一个为爱而造,一个为智慧而造。爱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意愿”的,智慧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理解力”的。人知道他拥有这两者,但不知道它们就像在主里面那样联结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器皿。至于这些器皿的形式是什么样,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这些形式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超出理解。它们是形式中的形式,甚至上升到第三层级;它们数不胜数,彼此不同,却又彼此和谐一致;每一个形式都是一个爱与智慧的器皿。它们起源于脑,在那里是神性纤维的起点和头;它们的努力和力量通过神经纤维向下流到身体的所有器官,无论是出色的器官,还是不出色的,或说无论是更高的器官,还是更低的,并在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在运动器官产生运动,在其它器官产生营养、制造乳糜、制造血液、分离和净化的功能,从而在每个器官都产生自己的功用。话虽如此,但现在可以看出: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内外,都是一种对应。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这一点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即胚胎成孕后在子宫里发展的最初阶段或雏形,以及小鸡开始孵化后在鸡蛋里的最初阶段或雏形;最初形式本身是肉眼看不见的,肉眼只能看见它们所产生的构成头部的各个部位。众所周知,一开始,头部相对较大,身体各个部位的网络都从头部产生。由此可见,这些形式是起点或开端。

据理性:因为一切创造都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而人的创造是通过这些的运作而实现的。胚胎、因而一个人类婴儿在子宫里的形成就像一种创造,或说就是创造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生育,因为它是通过生殖实现的。由此可知,在人那里的最初形式尤其是爱与智慧的器皿,构成人的其它一切事物的创造都是通过它们实现的。此外,结果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在它之先、被称为有效原因的原因存在的;而这个原因也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被称为目的的原因存在的,在这目的里面有随之而来的在努力和观念中的一切事物,努力在神性之爱中,观念在神性智慧中,因为这些是目的中的目的。这一真理在下文将得到更充分的证实。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这一点也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因为神经纤维从这些原始形式中被引出来,并被引到面部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还被引到运动器官,即全身的肌肉;同样被引到执行身体各项功能的内脏系统的所有部位。所有这些器官都只是由从两个脑和脊髓发出的纤维和神经交织而成的组织结构。也形成这些组织结构的血管本身同样是由来自这个源头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凡精通解剖学的人都能看出,在大脑周围和里面,以及在小脑和脊髓里面都有像微小粒子一样的小球,被称皮质、灰质和腺体;两脑中的所有纤维,以及由它们构成、遍及全身的所有神经,都是从这些小球或物质中发出并出去的;这些小球或物质就是初始形式,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据理性:因为神经纤维没有起源是不可能的;还因为由以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的纤维构成的身体器官部位是结果,不能凭自己存活、感觉和移动,只能从其起源通过它们一起形成的连续之物而如此行。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眼睛不是凭自己去看,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看的;正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也正是理解力移动眼睛,使它转向不同物体并固定视线。耳朵也不是凭自己去听,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听的;正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它还指挥耳朵,使其转向并专注于不同的声音。舌头同样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理解力的思维说话。正是思维通过舌头说话,改变声调,并随意提高音量。肌肉也是如此;这些肌肉不是凭自己移动;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一起移动它们,并随意使它们行动。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身体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凭自己感觉或移动的,都只是从它的起源而如此行,而意愿和理解力就住在起源处;因此,在人里面,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器皿。从这些例子还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是最初形式,感觉和运动器官则是源于它们的形式;因为流注照着形成而发生,没有从器官进入最初形式的流注,只有从最初形式进入器官的流注。后一种流注是属灵的,而前一种流注是属世的,或如它的称谓一样,是物质流注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都是一种对应。迄今为止,世上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对应”,因为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也不知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当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来源于其起源和原因的某种东西在感官面前可见和可感知时,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人里面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是与他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事物,因而是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的一切事物,而属世事物是与他的身体有关的一切事物。属世事物因已经从属灵事物存在,并继续从它们存在,也就是说,靠属灵事物生存,故而是对应;所以两者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因此,脸与心智的情感行如一体,言语与思维行如一体,所有肢体的行动与意愿行如一体;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是这样。关于对应的普遍法则是这样:属灵事物使自己适应功用,也就是它的目的,然后通过热和光驱动并调节功用,以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提供的手段或中介为衣服给它穿上,直到最后,一个从属于目的或为目的而服务的形式被创造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属灵之物充当目的,功用充当原因,属世之物充当结果;然而,在灵界,实质之物取代了属世之物。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所描述的这种形式。

关于对应关系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15节)。关于各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其中:脸及其表情与心智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可参看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姿势和动作与智力和自愿的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403-4420节;鼻子及其嗅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24-4634节;耳朵及其听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52-4660节;舌头及其味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791-4805节;手、臂、肩和脚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931-4953节;腰和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和乳糜管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171-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698节;腹膜、肾脏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377-5396节;皮肤和骨头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552-5573节;剑突软骨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36节;对抽象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6808节;对物质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7253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11, 1900, 1928, 2996, 2998, 3634, 3636-3643, 3741-3745, 3884, 4041, 4279, 4523-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对古人,尤其东方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学问中的学问,但如今它被完全遗忘了,可参看3021, 3419, 3472-3485,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5702, 6004, 6692, 7097, 7729,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没有对应的知识,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可参看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72-3485, 8615, 10687节;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可参看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8, 3350, 3475, 3485, 3745, 9481, 9575-9577节;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可参看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 9280节

除了上述章节外,《属天的奥秘》还论述了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其字义,与属灵事物,也就是在天堂里来自主并构成其内义的爱和智慧的事物的对应关系;你还会发现这种对应关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得到证实,并在该书27-69节进一步得到证实。为获得对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的某种概念,可查阅前面的内容(原文为《诠释启示录》366-367节,但或许是《天堂与地狱》366-367节)。

诠释启示录 #182

182.启3:1.“

182.启3:1.“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或灵义来观之时,可以看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在展开接下来这些话的内义之前,有必要解释并说明什么是道德生活,什么是属灵生活,以及什么是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

道德生活就是在履行生活的各种责任和职业时,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或说在生活的一切事务和职业中,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总之,这是世人看得见的生活,因为它是在世人中间所过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有两个来源,要么来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要么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道德生活,尽管它看似道德,因为这样一个人如此表现良善、诚实和公正,只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对他来说,良善、诚实和公正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也就是说,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被提到其他人之上,管辖他们,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获得财富。他在灵里,或私下独自一人时就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但他不敢公开宣称他如此思想的事,因为这会摧毁其他人对他的好感或尊重,从而废掉他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用的手段。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个人的道德生活里面所潜藏的,无非是优先于其他人获得一切的欲望,因而是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服侍他,或他可以占有他们财物的欲望;由此明显可知,他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并剥夺他们的财物。由于一切手段都含有目的的味道,并且本质上与它们的目的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因此被称为中间目的,所以这样一种生活就本身而言,无非是狡猾和欺诈。当联结社会的这些外在纽带松开时,如当所描述的这些人在向自己的同胞提起法律诉讼时的情形,这一点就变得清楚、明显;那时,他们只渴望颠覆正义,获得法官的青睐或国王的恩宠,并且这一切都暗中进行,好叫他们可以剥夺其他人的财物;一旦得逞,他们就在灵里和内心充满快乐。这一点在那些看重战争和胜利的荣誉的君王身上看得更清楚,他们内心的最高快乐就是征服各个领域和国家,在凡有抵抗的地方剥夺被征服者的一切财物,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在多数情况下,这也是许多外出打仗之人的快乐。

当所有这样的人成为灵人时(这种事在身体死后随即发生),前面所描述的道德生活的性质在他们身上变得更显而易见。那时,他们因出于自己的灵思考和行动,故会照着他们的爱而冲进各种罪恶,无论他们活在世上时表面上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

但属灵生活完全不同,因为它有一个不同的来源;事实上,它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那些属灵之人的道德生活也是不同的,并且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生活;因为当这些人在灵里思考时(这是他们私下独自一人思考时的情形),他们不是出于自我和世界,而是出于主和天堂思考;事实上,他们的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实实在在被主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与祂结合;因此,主流入他们的思维、意图和目的,并掌管它们,把它们从他们的自我中撤回来,这自我完全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人的道德生活表面上类似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因为它有一个属灵源头。他们的道德生活只是属灵生活的一个结果,属灵生活是有效原因,因而是它的源头。因为他们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邻舍的爱而良善、诚实和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主把他们的心智和灵保守在这些爱中;因此,当他们成为灵人时(这是他们身体死亡时的情形),就聪明和智慧地思考和行动,并被提升到天堂。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天堂流入他们,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他们。不过,这话并不适用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因为他们的良善不是天堂的良善,他们的真理也不是天堂的真理;但他们却将肉欲的快乐称为良善,将由此而来的虚假称为真理;这些从自我和世界流入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何性质,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又是何性质,即: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真正的道德生活,这种生活可称为属灵的,因为它的原因和源头由此而来;而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不是道德生活,可称为地狱的,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它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欺诈和虚伪的。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推断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然而表面上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神圣(外在神圣是指在教会中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是何品质,即:这些事无一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相反,它们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某种思维中流出,因而从他们的口流入世界。因为他们灵的内层思维充满对邻舍的狡猾和欺诈;然而,提升到天堂正是通过内层实现的。此外,他们在教会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要么是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从而变得熟悉,要么是出于相信这些外在事物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要么是节日里他们在家里或户外都没有什么事可做,要么是出于害怕被他们的同伴视为缺乏虔诚。而那些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之人的敬拜则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的祷告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事实上,主通过天堂接受他们的祷告。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68, 484, 529, 530–534节),以及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7节)。此处提前说明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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