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II.主在每个人那里创造,然后形成一个爱的器皿,即他的意愿,并使智慧的器皿,即他的理解力与之毗邻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主里面并从祂发出,还由于人被造为祂的样式和形像,通过爱而为一个样式,通过智慧而为一个形像,所以有两个器皿在人那里被造,一个为爱而造,一个为智慧而造。爱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意愿”的,智慧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理解力”的。人知道他拥有这两者,但不知道它们就像在主里面那样联结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器皿。至于这些器皿的形式是什么样,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这些形式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超出理解。它们是形式中的形式,甚至上升到第三层级;它们数不胜数,彼此不同,却又彼此和谐一致;每一个形式都是一个爱与智慧的器皿。它们起源于脑,在那里是神性纤维的起点和头;它们的努力和力量通过神经纤维向下流到身体的所有器官,无论是出色的器官,还是不出色的,或说无论是更高的器官,还是更低的,并在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在运动器官产生运动,在其它器官产生营养、制造乳糜、制造血液、分离和净化的功能,从而在每个器官都产生自己的功用。话虽如此,但现在可以看出: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内外,都是一种对应。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这一点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即胚胎成孕后在子宫里发展的最初阶段或雏形,以及小鸡开始孵化后在鸡蛋里的最初阶段或雏形;最初形式本身是肉眼看不见的,肉眼只能看见它们所产生的构成头部的各个部位。众所周知,一开始,头部相对较大,身体各个部位的网络都从头部产生。由此可见,这些形式是起点或开端。
据理性:因为一切创造都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而人的创造是通过这些的运作而实现的。胚胎、因而一个人类婴儿在子宫里的形成就像一种创造,或说就是创造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生育,因为它是通过生殖实现的。由此可知,在人那里的最初形式尤其是爱与智慧的器皿,构成人的其它一切事物的创造都是通过它们实现的。此外,结果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在它之先、被称为有效原因的原因存在的;而这个原因也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被称为目的的原因存在的,在这目的里面有随之而来的在努力和观念中的一切事物,努力在神性之爱中,观念在神性智慧中,因为这些是目的中的目的。这一真理在下文将得到更充分的证实。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这一点也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因为神经纤维从这些原始形式中被引出来,并被引到面部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还被引到运动器官,即全身的肌肉;同样被引到执行身体各项功能的内脏系统的所有部位。所有这些器官都只是由从两个脑和脊髓发出的纤维和神经交织而成的组织结构。也形成这些组织结构的血管本身同样是由来自这个源头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凡精通解剖学的人都能看出,在大脑周围和里面,以及在小脑和脊髓里面都有像微小粒子一样的小球,被称皮质、灰质和腺体;两脑中的所有纤维,以及由它们构成、遍及全身的所有神经,都是从这些小球或物质中发出并出去的;这些小球或物质就是初始形式,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据理性:因为神经纤维没有起源是不可能的;还因为由以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的纤维构成的身体器官部位是结果,不能凭自己存活、感觉和移动,只能从其起源通过它们一起形成的连续之物而如此行。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眼睛不是凭自己去看,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看的;正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也正是理解力移动眼睛,使它转向不同物体并固定视线。耳朵也不是凭自己去听,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听的;正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它还指挥耳朵,使其转向并专注于不同的声音。舌头同样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理解力的思维说话。正是思维通过舌头说话,改变声调,并随意提高音量。肌肉也是如此;这些肌肉不是凭自己移动;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一起移动它们,并随意使它们行动。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身体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凭自己感觉或移动的,都只是从它的起源而如此行,而意愿和理解力就住在起源处;因此,在人里面,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器皿。从这些例子还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是最初形式,感觉和运动器官则是源于它们的形式;因为流注照着形成而发生,没有从器官进入最初形式的流注,只有从最初形式进入器官的流注。后一种流注是属灵的,而前一种流注是属世的,或如它的称谓一样,是物质流注。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都是一种对应。迄今为止,世上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对应”,因为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也不知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当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来源于其起源和原因的某种东西在感官面前可见和可感知时,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人里面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是与他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事物,因而是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的一切事物,而属世事物是与他的身体有关的一切事物。属世事物因已经从属灵事物存在,并继续从它们存在,也就是说,靠属灵事物生存,故而是对应;所以两者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因此,脸与心智的情感行如一体,言语与思维行如一体,所有肢体的行动与意愿行如一体;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是这样。关于对应的普遍法则是这样:属灵事物使自己适应功用,也就是它的目的,然后通过热和光驱动并调节功用,以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提供的手段或中介为衣服给它穿上,直到最后,一个从属于目的或为目的而服务的形式被创造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属灵之物充当目的,功用充当原因,属世之物充当结果;然而,在灵界,实质之物取代了属世之物。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所描述的这种形式。
关于对应关系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15节)。关于各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其中:脸及其表情与心智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可参看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姿势和动作与智力和自愿的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403-4420节;鼻子及其嗅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24-4634节;耳朵及其听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52-4660节;舌头及其味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791-4805节;手、臂、肩和脚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931-4953节;腰和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和乳糜管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171-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698节;腹膜、肾脏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377-5396节;皮肤和骨头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552-5573节;剑突软骨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36节;对抽象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6808节;对物质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7253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11, 1900, 1928, 2996, 2998, 3634, 3636-3643, 3741-3745, 3884, 4041, 4279, 4523-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对古人,尤其东方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学问中的学问,但如今它被完全遗忘了,可参看3021, 3419, 3472-3485,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5702, 6004, 6692, 7097, 7729,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没有对应的知识,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可参看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72-3485, 8615, 10687节;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可参看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8, 3350, 3475, 3485, 3745, 9481, 9575-9577节;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可参看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 9280节。
除了上述章节外,《属天的奥秘》还论述了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其字义,与属灵事物,也就是在天堂里来自主并构成其内义的爱和智慧的事物的对应关系;你还会发现这种对应关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得到证实,并在该书27-69节进一步得到证实。为获得对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的某种概念,可查阅前面的内容(原文为《诠释启示录》366-367节,但或许是《天堂与地狱》366-367节)。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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