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805

805a.启13:8

805a.启13:8.“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被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承认的必要性。这从“拜”和“凡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相信一件事是真的,并在教义和敬拜中接受它。这就是“拜”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E 789—790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表示什么。他们出于必要性而承认,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凡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因为“地”表示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中,并在那里生活的人。之所以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是因为每个人都首先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事实上,他通过教育被引入这宗教,后来从讲道确认它;主要因为很少有人研究教会的教义和圣言的内义,以为这些东西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而且它们不应该被明白和理解,只可以被相信。这就是为何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有承认的必要,这由“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那兽”来表示。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首先从被称为唯一的得救之信的普遍接受的信明显看出来,即:“父神把祂的儿子差到世上,好可以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实现挽回、救赎和拯救。”若按照那些捍卫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的观念,由此按照来自他们教义的讲道来理解,这信不是信;这从包含在这信中,并从它得出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这些细节是:

(1)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

(2)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

(3)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

(4)有一个归算的原则,因而有主功德的归算,我们通过这归算得救。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

(10)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但由于几乎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口头上都承认,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祂把它们都转到自己身上,并担当它们,由此不仅使父和解,还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因主的这个功德,只要我们出于信靠和信心相信它,就会得救,所以首先有必要调查一下这些事是否应当根据普遍观点来理解。

805b.(1)关于第一个命题,即:“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这涉及因被称为伸冤公义的某种愤怒或报复而对人类的弃绝或疏远,这种愤怒或报复是父神强加给圣子的,旨在通过圣子的十字架受难,祂可以与人类和解,从而被安抚。但谁看不出,父神抛弃人类,或出于公义报复他们的疏远违背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事实上,这种报复对任何天使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对任何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神了。谁还看不出,思想父神把这种报复强加给圣子,或圣子把这种报复担在自己身上是很难的;父神施怜悯是出于考虑到或回想起这一点,而不是出于神性之爱本身,而神性之爱本质上是无限的、永恒的,直接面向全人类的?因此,我不知道有人怎么能从神并在神那里认为,他被神弃绝了,因此,按照父的意愿,圣子受到诅咒,由此变成挽回祭和恩典的宝座。此外,公义是一种神性属性,而不是伸冤公义,更不用说它能为了另一个人而在这一个人里面。如果它不是公义,那么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的缘故得救,或被另一个人拯救也不符合神性秩序。除了人自己的悔改外,神也不能通过其它任何方式和解。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通过主,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得救,因而被主拯救,就是挽回祭和赎罪。

(2)“没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当处于虔诚的敬拜时,各个教会,以及教会之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通常的祷告是:“愿父神为了圣子和祂十字架的受难而怜悯我们。”这种祷告源于对圣子为父所作的挽回祭或和解的公认信仰,如刚才所提到的;同样源于教会关于唯信称义,无需善行的教义。由于该教义的捍卫者和维护者将属于善行的生活与信仰分离,所以他们只能承认的得救之信是,父神差遣祂的儿子,祂被圣子的十字架受难感动而施怜悯。因此,这种祷告如今被全体成员接受为唯一能进入天堂,并感动神的声音,即便人只是在临死的那一刻怀着信靠的承认发出这个声音。然而,这种祷告没有来自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可从刚才所说关于挽回祭与和解,以及由此产生的父的怜悯的话明显看出来,也从稍后关于主担当我们的罪孽,主功德的归算,代求,脱离生活方法的拯救和救赎所说的看出来。在此我们只说明,教会的任何人从来都没有被恩准直接靠近父神,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向祂祈求;事实上,必须被靠近和祈求的,正是主,因为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主与父一样是神,是无限的,永恒的,非受造的,全能的,他们无分先后,也无分大小,而完全是一样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若不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父与祂为一,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0, 11)

同一福音书:

父与我为一。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对此,又补充说:主是天地的神,如祂自己在福音书(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中所教导的;因此,必须靠近祂。还要知道,除非靠近主,否则人不能与天使一起思考,因为天使关于神的一切思维都是关于神-人(God-Man)的。关于神,因而关于神性事物,天使不能思考别的,因为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发出,或说发出进入天堂的每个部分;天堂是一个人形式的天堂。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

(3)“没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如共信所教导的,即:主将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把它们扔进地狱,从而除去它们。他们从约翰论到耶稣的这句话得出这个结论: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约翰福音1:29)

也从以赛亚书中论述主的地方得出这个结论: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和痛苦,背负我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11)

但各教会还不理解“背负罪孽”表示什么;因此,要予以解释。根据神序,先知们要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好叫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它的品质或真正性质,这可从以下例子明显看出来。以赛亚被吩咐:

露身赤脚行走,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 3)

他以这种方式代表教会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露身赤脚行走”就表示这一点。何西阿被吩咐:

为自己娶淫妇,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何西阿书1:2等)

“淫妇”表示一个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会。以及以西结被吩咐:

给自己拿一块砖来,将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他还被吩咐吃用牛粪烤制的大麦烤饼;经上说,他们必这样在耶路撒冷缺粮、缺水,因自己的罪孽消瘦而亡。(以西结书4:1–28)

这段经文表示教会没有良善和真理,处于来自邪恶的纯粹虚假;并且经上说:

他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5)

然而,他并没有由此除去他们的罪孽,只是代表它们;这是因为“先知”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表示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方面的教会。“担当罪孽”在论及主的地方所表相同,主是最大的先知,因为祂以自己代表犹太教会如何傲慢无礼或可耻地对待神性真理或圣言,祂就是圣言本身。因此,他们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用芦苇打祂,给祂戴上荆棘的冠冕,给祂醋喝,分祂的衣服,最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都是犹太教会的状态的代表(可参看AE 83, 195c, 627c, 655b节)。因此,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同样也是祂承受比其他所有人的都更严厉的试探所表示的。然而,把其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因被允许进入自己的悲伤和惩罚而除去它们,违反罪的消除性质。因为罪只有通过犯罪之人的生活悔改才能消除。通过把它们从别人那里拿来担在自己身上而移除它们,是没有真理的天主教的教条。

(4)“不可能有归算,因而不可能有主功德的归算。”显然,像归算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因为通过归算得救违反圣言所描述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些律法是:人必须学习他必须避开的罪是什么,他必须实行的真理什么是;他若违背真理生活,就必须悔改,或说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一个人通过怀着信仰的信心宣称,神为了祂的儿子并通过儿子的十字架受难怜悯了他,从而将主的功德归算给他,就能得救,那么教会的教义从圣言所教导的这些律法和一切细节都是多余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人可能会生活在邪恶中,通奸、偷盗、欺诈行事,实施仇恨和报复,诽谤,以及其它许多事,因为他不能靠善行得救,只能靠与生活完全分离的信得救。然而,说一个人可以邪恶地生活,却又能从主生活,这是亵渎。人必须避开邪恶,实行良善,却又只能通过对归算的功德的信得救,这也是一个矛盾。主的功德是,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通过这种方式,祂为自己获得拯救所有信祂,并遵行祂的教导之人的能力。这功德不能归给,或归算给任何人,父更不能做这种事,因为这是主自己的功德;拯救也来自主,因而经由主,而不是为了主的缘故。总之,没有人能将另一个人的功德归于自己,除非这个人通过其生活与他是共享者,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而得赏赐或惩罚;但生活或生命来自主;这生活或生命源于祂的功德。此外,前面所提到的归算也违反神性之爱的本质,这爱延伸到所有人那里;因为归算意味着爱这一个人,而不爱那一个人,除非为了这一个人的缘故;它也违反公义,公义要求每个人都要按照他从主生活的程度而得赏赐。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这一点的确属于那些完全简单之人的观念,他们认为神性的三个位格只是像三个人坐在一起讨论要做什么,一个感动另一个为了祂的缘故而施怜悯,也就是代求。但更有学问的人看到,代求意味着来自爱的永恒记忆,因为一个位格与另一个位格具有同样的本质或物质,同样的爱,因而同样的怜悯;这不是任何乞求能激发或回忆起来的。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众所周知,真理属于信仰,良善属于生活,没有真理,就不可能有信仰。例如,没有以下真理(译注:就没有信仰):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圣的,必须相信和遵行圣言里的话,圣餐是敬拜的最神圣的事物,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事;这一切都必须构成信,或说是信所必需的;同样,没有良善,就没有信仰的生活;因为主说:

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凡听见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4, 26)

这些和类似的事只要被相信,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信;只要它们被实行,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生活;没有它们,人不能得救。如果只有这一件事代替它们被称为信,即:人凭父为了圣子的纯粹怜悯,以及圣子功德的归算而得救,那么这一切就都毫无意义。没有直接怜悯这回事,只有间接怜悯;然而,人凭纯粹的怜悯被主引领,从幼年直到老年,然后直到永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因此,也没有任何直接的拯救。由此可推知,救赎只在于主将那些信祂、遵行祂吩咐的人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此外,若非主降世,这些人不可能得救,因为若非祂降临,他们不可能信祂,或遵行祂的吩咐,因而从祂那里生活。在别处我们会看到,他们就是圣言中被救赎的人所指的那些人,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除了人生活良好,好可以上天堂,又知道自己当如何生活外,宗教还能是什么?知道这一点就被称为教义;相信它并照之生活被称为宗教。人从教义中不仅知道必须思想什么,还知道必须做什么;因为人应该为了行动而去思考,而不应该思考不涉及行动的事。此处所描述的信在于思考而不行动;因此,它可被称为一种纯思维或有思考力的信,这就是当一个人只乞求怜悯,因为神的儿子为他受苦,将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把他从地狱中救赎并拯救出来,同时他相信神儿子的功德被归于他时的情形。让凡愿意并能思考的人考虑一下,这种信是否包含圣言的任何内容,就是经常提到相信和遵行的内容,因而这种信里面是否有教会或宗教的任何东西。因为在此处所引用的这些事中,必须构成信的真理和必须构成生活的良善在哪里呢?而唯独这些真理和良善可以构成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因而构成基督教界的神学。由于这些事物不存在于这种信中,所以可推知,这信不仅是一种空洞而无效的信,还是一种对不真实的东西的信。令灵界的许多人和天上的所有人感到诧异的事是,基督教界的神学竟沦落到如此空洞和空虚的地步,以至于最终整个神学只在于思维的表达,而对于这种思维的表达,恶人在死亡的那一刻出于对地狱的恐惧也能做到。因此,这种盛行在天主教中的神学空虚也盛行在基督教界改革宗的许多人当中。但任何人若愿意,就让他思考一下,这些人能否在天堂天使当中,天使的聪明都来自圣言中的真理,而天使的智慧都来自被称为良善的行为中的真理。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因为向父祈求为了祂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靠近的是父,而不是主;然而,必须靠近的是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圣言教导说,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就不能靠近父,如前所示;还教导说,必须是对主的信;因为主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同样:

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凡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以及别的地方。信祂,却不靠近祂,而是祈求父为了祂的缘故,不是信祂;因为一切信都靠近人所相信的那一位;因此,腓力被拒绝靠近并看见父;经上说:看见主就是看见父(约翰福音14:7–11)。因此,所有向主祈求怜悯自己,并信祂的人,疾病都得了医治。仰望铜蛇的以色列人在旷野也得救了,铜蛇代表在其人身里面被称为感官层的终端方面的主。此外,在灵界,出于承认的一切看见和思维都能进行结合;但指向父的看见无法结合任何人;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对此,要补充的是,向父祈求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主是一个凡人;因为他视主在父之下,因而视主为母亲马利亚所生的一个人,这人在十字架上受了苦难,由此获得怜悯,或说由此就有了对人的怜悯。凡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都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了,尽管尼西亚会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并未把他们分离;因为该教义教导,主的神性与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他们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

那些仰望父的人虽承认主的神性,却不靠近它;因为他们认为这神性在父旁边,在祂的人身之上,因而看到的是没有其神性的人身,尽管祂的神性就是祂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如今许多人只是口头上承认主的神性,很少有人从心里承认它;而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向它祈求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由此可推知,在这种信,即对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信里面没有对主的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此外,这也是主向彼得所预言的,在教会的末了,祂将不再被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因为这信的信心是一种属世的信靠,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因为没有属于信仰和生活的任何真理和良善。因此,如果这信被学者确认,那么因着这种确认,天堂的真理可能会被摧毁,人被天堂拒之门外。这就是在各个教会被接受的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之信的空虚。这信虽是空虚的,却仍充满基督教界的整个神学。这就是为何教会的学者在死后进入灵界时,充满如此多的虚假,以至于几乎不知道一个真正的真理。而对那些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虚假,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能被接收到天上的天使当中。因为怀着被确认的信仰,因而从心里相信这些虚假,是一回事;而怀着没有被确认的信仰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

(10)接下来会论述:“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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