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750a.“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为了这些真理忍受试探,与天堂的生活相比,视世上的生活毫不重要的信徒。这从“不爱惜灵魂”和“至死”的含义清楚可知:“不爱惜灵魂”是指与天堂的生活相比,视世上的生活毫不重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至死”是指忍受试探。因为那些处于试探的争战之人认为,与天堂的生活相比,世上的生活毫不重要,因而与灵魂的生命相比,身体的死亡毫不重要,这从那些殉道的人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他们知道,与天上的生活,就是永生相比,仅持续数年的世上的生活什么都不是;事实上,人在世上一生的时间与持续到永恒的天上生活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你若能,就想一想,十万年与永恒之间是否有任何可比性,你会发现没有任何可比性。这些和其它许多想法从天上流入那些忍受属灵试探的人中间,所以他们至死不爱惜自己的灵魂或生命,也就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
何谓“灵魂或生命”,这在世上鲜为人知,因为关于灵魂在身体中的位置,灵魂的本质,以及它进入身体的流注和在身体里面的运作,学者们发明了许多理论,并由此得出灵魂不朽的概念。人们由此开始相信,灵魂是某种有思维的东西,本质上是空灵的,当与身体分离时,就没有了它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运动或感觉器官,直到它再次与身体结合,他们说,在最后审判时,这种结合就会发生。由于关于人的灵魂,学术界已经接受了如此不合适的观念,所以从圣言来说明何谓灵魂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来说,灵魂是指人,尤指人的生命;由于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所以灵魂也有如此多的层级。但由于人的整个生命都居于其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的两个官能中,这些因此在圣言中有时被称为复数形式的“生命”,还由于灵魂是指生命,所以可推知,既有意愿的灵魂,也有理解力的灵魂,意愿的灵魂是属于爱的情感,理解力的灵魂是由此而来的思维。但在圣言中,严格来说,“灵魂”是指人的理解力的生命,也就是思维,“心”是指意愿的生命,也就是情感。由于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也就是思维,心跳对应于意愿的生命,也就是情感,所以在最低的属世意义上,灵魂是指呼吸的生命;因此,经上论到那些快要死的人,就说他们放弃灵魂或灵,还说,他们不再有任何生气,或嘴口的气息感觉不到了。这就是圣言中“灵魂”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750b.(1)一般来说,“灵魂”表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亚伯兰带上他们在哈兰所得的一切灵魂;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创世记12:5)
创世记: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把灵魂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创世记14:21)
又:
从利亚所生儿女的一切灵魂共有三十三个。(创世记46:15)
又:
约瑟的儿子有两个灵魂;雅各家来到埃及的一切灵魂共有七十个。(创世记46:27)
利未记:
凡吃尸体,或被撕裂者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利未记17:15)
申命记:
在这些人民的城中,你不可存留任何活的灵魂。(申命记20:16)
又:
如果有人从他弟兄中拐带了一个灵魂,从他谋利。(申命记24:7)
利未记:
吃脂肪和血的灵魂必被剪除。(利未记7:27)
创世记:
不受割礼的灵魂必从他民中剪除。(创世记17:14)
以及别处。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灵魂”取代人。
750c.(2)“灵魂”尤表身体的生命,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清楚看出来。路加福音:
富人自己思想,我要对我的灵魂说,你有大量积存多年的财物;只管安逸地吃喝快乐吧。神却对他说,愚蠢的人哪,今夜他们必要你的灵魂。(路加福音12:19, 20)
摩西五经:
拉结的灵魂要走的时候,就给他起名叫便俄尼。(创世记35:18)
出埃及记:
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出埃及记4:19)
以及别处,如耶利米书:
寻索你灵魂的人手下。(耶利米书19:7, 9; 34:21)
又:
归降迦勒底人的必存活,他的灵魂给他作掠物。(耶利米书21:9)
又:
我使你的灵魂为猎物。(耶利米书45:5)
以赛亚书:
这岂是我所拣选的禁食,为人用以刻苦自己灵魂的日子吗?(以赛亚书58:5)
创世记:
论到约瑟,流便对他的弟兄说,我们不可在灵魂上击杀他。(创世记37:21)
申命记:
要以灵魂偿灵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申命记19:21)
又:
你不可拿磨或磨石作当头,因为他拿灵魂作当头。(申命记24:6)
士师记:
参孙说,让我的灵魂与非利士人同死吧!(士师记16:30)
列王纪:
耶洗别对以利亚说,她要使他的灵魂像他们当中一人的灵魂一样;以利亚就为他的灵魂逃走了。(列王纪上19:2, 3)
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要为你放弃我的灵魂;耶稣回答,你要为我放弃你的灵魂吗?我实在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否认我。(约翰福音13:37, 38)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灵魂”来表示身体的生命。在福音书中,主以同样的方式论到祂身体的生命: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并且要交出自己的灵魂,为多人作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以赛亚书:
看哪,我爱你,所以我拿人代替你,使万民替换你的灵魂。(以赛亚书43:4)
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为朋友放弃自己的灵魂,没有爱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15:13)
又: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放弃自己的灵魂。我放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枘放弃,也有权柄再取回。(约翰福音10:11, 12, 15, 17, 18)
750d.(3)“灵魂”表示人之灵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他的属灵生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说,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倒要怕那能把灵魂和身体都灭在地狱里的。(马太福音10:28; 路加福音12:4, 5)
马太福音:
凡想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耶稣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马太福音17:33)
约翰福音:
爱惜自己灵魂的,就丧失它;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灵魂的,要保全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马太福音:
耶稣说,凡要跟从祂的,就让他否认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祂。因为凡要救自己灵魂的,必丧失它;凡为祂丧失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足以赎回自己灵魂的价值呢?(马太福音16:24–26; 马可福音8:35–37; 路加福音9:24, 25)
路加福音:
耶稣,我来不是要灭灵魂,乃是要拯救。(路加福音9:56)
又:
马利亚对伊利莎白说,我的灵魂尊主为大。(路加福音1:46)
马太福音:
论到婴孩耶稣,西面对马利亚说,剑也必刺透你自己的灵魂,为叫许多人心中的想法显露出来。(路加福音2:35)
又:
耶稣论到末期说,你们凭你们的坚忍,就拥有自己的灵魂。(路加福音21:19)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
根基必被打碎,所有从灵魂的池子中获利的人。(以赛亚书19:10)
耶利米哀歌: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灵魂的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耶利米书:
他们挖坑害我的灵魂。(耶利米书18:20)
又:
他们的灵魂必像浇灌的园子。(耶利米书31:12)
又:
我要浇灌疲乏的灵魂,我要充满一切悲伤的灵魂。(耶利米书31:25)
以西结书:
那些在我手的一切关节之下缝靠枕,给各样身材的头作头巾,以猎取灵魂的人有祸了。难道你们要猎取我百姓的灵魂,为了自己使灵魂存活吗?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使不该活的灵魂活着。(以西结书13:18, 19)
又:
看哪,所有灵魂都是我的,父的灵魂怎样,子的灵魂也怎样,他们都是我的;犯罪的灵魂必死亡。(以西结书18:4,20)
以赛亚书:
我因灵魂的苦楚,就要走了。(以赛亚书38:15)
约拿书:
诸水环绕我,甚至直到灵魂。(约拿书2:5)
诗篇:
众水已经淹到灵魂;我陷在深淤泥中。(诗篇69:1, 2)
又:
他们用脚镣伤我的脚,我的灵魂来到大地。(诗篇105:18)
又:
求你引领我的灵魂出离监牢。(诗篇142:7)
又:
你救我的灵魂脱离死亡。(诗篇56:13)
又:
要救他们的灵魂脱离死亡,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诗篇33:19)
又:
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的灵魂。(诗篇27:12; 41:2)
又:
我以禁食刻苦我的灵魂;不容他们心里说,阿哈,遂他的灵魂了。(诗篇35:13, 25)
又:
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地狱,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篇16:10)
又:
敬畏耶和华的人,耶和华必教导他当选择的道路;他的灵魂必美好过夜。(诗篇25:12, 13)
又:
就是手洁心纯,不向虚妄高举灵魂的人。(诗篇24:4)
又:
祂要拯救贫穷人的灵魂,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诗篇72:13, 14)
又:
我的灵魂啊,你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1, 22)
又:
愿每个灵魂都赞美耶。(诗篇150:6)
又:
他们为灵魂求食物。(诗篇78:18)
创世记:
耶和华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灵魂”来表示人之灵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他的属灵生命。
750e.(4)由于人有两种生命官能,即理解力的官能和意愿的官能,这两种官能构成人的属灵生命,所以从前面引用的一些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灵魂”表示被称为人的理解力之生命的官能。如摩西五经: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稣说,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马太福音10:27)
“全心、全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表示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以及全部的爱和全部的信,因为“心”表示爱和意愿,“灵魂”表示信和理解力。“心”表示爱和意愿这两者,因为人的爱是出于他的意愿;“灵魂”表示信和理解力这两者,因为信是出于理解力。这就是“心和灵魂”的含义,因为人的心脏对应于属于其意愿的爱之良善,肺脏的灵魂或呼吸对应于属于人的理解力的信之真理。“全力和全心智”表示胜过一切事物。
以西结书:
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银子、金子不能救他们;他们不能使他们的灵魂满足,也不能充满他们的肚腹。(以西结书7:19)
此处“灵魂”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当教会没有真理时,经上就说它没有被满足,“肚腹”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当教会没有良善时,经上就说它没有被充满。由于出于对应关系,“银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金子”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所以经上说:“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银子、金子不能救他们。”“银子和金子”表示不是真理的东西和不是良善的东西,也表示虚假和邪恶的东西,“发怒的日子”表示审判的日子。
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祂的圣者必成为火焰,它必将他森林和迦密或肥田的荣耀焚烧灭尽,从灵魂到肉体都烧尽。(以赛亚书10:17, 18)
必成为火和火焰的“以色列的光”和“祂的圣者”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火和火焰”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的毁灭;火和火焰必焚烧和灭尽的“森林和迦密或肥田的荣耀”表示教会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它们因变成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而将被摧毁;“从灵魂到肉体”表示甚至从它的理解力直到它的意愿,“灵魂”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肉体”表示对良善的意愿。
同一先知书:
愚顽人必说愚顽话,使饥饿者的灵魂空虚,使口渴者的喝的断绝。(以赛亚书32:6)
此处灵魂同样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方面的人,“饥饿者的灵魂”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口渴者的喝的”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愚顽人必说愚顽话,使灵魂空虚,使它断绝”表示一个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将努力剥夺一个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的这真理。
又:
又像饥饿的人作梦在吃,他醒来时,灵魂仍旧空空;或像口渴的人作梦在喝,醒来时,看哪,他仍旧发昏,他的灵魂仍有欲望;与锡安山打仗的所有民族的群众也必如此。(以赛亚书29:8)
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然而又认为它们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与锡安山打仗的所有民族的群众”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与教会的良善争战;“群众”论及真理,“民族”表示邪恶,“锡安山”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又像饥饿的人作梦在吃,他醒来时,灵魂仍旧空空”表示相信邪恶是良善,然而它们是虚假之邪恶;“饥饿的人作梦在吃”表示对良善的错误观点和信念;“作梦”表示错误的观点和信念,“饥饿,在吃”表示可以说是对将给予滋养的良善的渴望;“他醒来时”表示当发现什么是良善时;“灵魂仍旧空空”表示没有对良善的理解。类似的事论到真理,它们由“口渴的人作梦在喝,醒来时,看哪,他仍旧发昏,他的灵魂仍有欲望”来表示;“口渴,作梦在喝”表示一种观点和信念,认为它是真理;“醒来时,看哪,他仍旧发昏,他的灵魂仍有欲望”表示但它不是真理,而是虚假;“灵魂”在此表示对虚假的信念,因为真理没有被理解。事实上,邪恶和虚假,就像良善和真理一样,当只属于思维时,属于信和理解力。因为一个人能如此思考,以至于理解,从而相信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所有处于教义的虚假,只相信老师和书本,却不想想所教导的东西是不是虚假和邪恶,而是相信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能被证明的人都是这样,殊不知,虚假和邪恶跟真理和良善一样,也能被证明。
又:
你若向饥饿的人掏出灵魂,使困苦的灵魂得满足,你的光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变成正午。(以赛亚书58:10)
“向饥饿的人掏出灵魂,使困苦的灵魂得满足”表示教导一个渴望它的人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饥饿的人”表示一个渴望良善的人,“困苦的人”表示一个渴望真理的人,“掏出灵魂”表示教导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出于理解、教义和信仰(来教导)。“你的光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变成正午”表示对那些处于无知,却仍渴望它们的人来说,必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赐下;“黑暗”和“幽暗”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而“光”和“正午”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
耶利米哀歌:
所有的人民都在唉哼,寻求饼,他们交出可爱之物,换取食物,以恢复灵魂。那恢复我灵魂的安慰者离我甚远;我的众子变得荒凉,因为仇敌得了胜。我的祭司和长老在城中绝气,因为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恢复他们的灵魂。(耶利米哀歌1:11, 16, 19)
这些话论及一个不再有任何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会,渴望这些的教会之人因此缺乏它们;“所有的人民都在唉哼,寻求饼,他们交出可爱之物,换取食物,以恢复灵魂”表示教义中的良善和真理的缺乏,为滋养信仰和理解的生命而对它们的渴望;他们的“唉哼”表示缺乏;“寻求饼”表示对良善的渴望;“交出可爱之物,换取食物”表示对真理的渴望;“恢复他们的灵魂”表示对信仰和理解的滋养;“那恢复我灵魂的安慰者离我甚远;我的众子变得荒凉,因为仇敌得了胜”表示没有对信仰和理解的滋养,因为由于生活的邪恶,不再有任何真理,“变得荒凉的众子”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得了胜的仇敌”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因而生活的邪恶。“我的祭司和长老在城中绝气”表示不再有教导良善和真理的任何人;“祭司”表示那些教导良善的人,“长老”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城”表示教义,“绝气”表示这些不复存在。“因为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恢复他们的灵魂”表示他们没有属灵的滋养。
耶利米哀歌:
他们像一个被刺伤的人在城里街上昏厥的时候,他们的灵魂倾倒在母亲怀里的时候,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耶利米哀歌2:12)
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于前段经文的,即:教会因缺乏教义中的良善和真理而如此荒凉,以至于其中的属灵生命昏厥并灭亡。“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表示教义的良善及其真理现在在哪里呢?“他们的灵魂倾倒在母亲怀里”表示由于真理的缺乏所产生的荒凉,属灵生命昏厥并灭亡。由于“灵魂”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信仰和理解的生命,也就是人的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说:“他们像被刺伤的人在城里街上昏厥的时候。”“一个被刺伤的人”表示一个因虚假而灭亡的人,“城里的街道”表示教义的真理。
约拿书:
我的灵魂在我身上发昏时。(约拿书2:7)
这句话论述了试探;“他的灵魂在他身上发昏”表示真理在信仰和理解上发昏(或停止)。诗篇:
我的眼睛,我的灵魂和肚腹,因忧愁而荒废。(诗篇31:9)
又:
我们的灵魂伏于尘土,我们的肚腹紧贴大地。(诗篇44:25)
这些话也描述了试探的状态。“眼睛”表示理解,“灵魂”表示对真理的相信和理解,“肚腹”表示对良善的相信和理解。这就是“肚腹”的含义,因为肚腹接受食物,而“食物”和“饼”表示进行滋养的良善,在此表示理解和信仰。“因忧愁而荒废”、“灵魂伏于尘土”、“紧贴大地”表示这些在试探中的缺乏。
摩西五经:
他们说,现在我们的灵魂枯干了,除了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什么都没有。(民数记11:6)
由于“吗哪”表示属灵的滋养,而被属灵滋养的,是信仰和理解,也就是人的聪明,还由于以色列人没有属世的滋养,却渴望它,所以他们说:“我们的灵魂枯干了,除了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什么都没有。”“枯干的灵魂”表示当同时没有任何属世的滋养时,衰退的信仰和理解的生命;“除了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什么都没有”表示除了属灵的滋养以外,什么都没有;由于他们厌恶这属灵的滋养,所以鹌鹑肉或selav(希伯来语的鹌鹑)被赐给他们,这些的肉表示属世的滋养。
撒母耳记上:
哈拿对以利说,我在耶和华面前倾吐我的灵魂。(撒母耳记上1:15)
“耶和华面前倾吐灵魂”表示表明她心智和内心的想法。福音书:
不要为你们的灵魂忧虑你们要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你们要穿什么;灵魂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马太福音6:25; 路加福音12:22, 23)
尽管这些话是指着身体的生命说的,但它们仍表示诸如属于灵之生命的那类事物,因为圣言字义的一切都是属世的,却包含属灵的内义在里面;在这层意义上,“吃”、“喝”、“饮食”表示属灵的滋养,也就是对信仰的滋养,连同对理解的滋养,聪明由此而来;故经上说:“不要为你们的灵魂忧虑你们要吃什么,喝什么;灵魂不胜于饮食吗?”“喝”表示理智地、因而属灵地感知真理;“饮食”表示作为属灵营养之源头的良善和真理。“给身体穿衣”和“衣裳”表示覆盖爱与意愿之良善的真理;“衣裳”表示这真理,“身体”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意愿的良善。
诗篇:
我的灵魂哪,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诗篇57:4)
此处“灵魂”也表示属灵的生命,也就是信仰的生命,因而理解的生命,因为理解是从真理中形成的,并由真理构成,信仰也一样。由于这就是“灵魂”的含义,并且此处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荒废,所以经上说:“我躺卧在狮子中间。”“狮子”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人子”表示教义和教会的真理,当这些被肉体的爱占有,从而灭亡时,经上就说它们“有火着起”。摩西五经:
亚伯拉罕对赫人说,你们的灵魂若愿意让我埋葬我的死人。(创世记23:8)
“灵魂”在此表示出于真理的思维。不过,《属天的奥秘》(2930节)解释了这些话。
耶利米书:
爱你的人将憎恨你,他们要寻索你的灵魂。(耶利米书4:30)
“爱人”表示那些处于对邪恶的爱之人;“寻索灵魂”表示想通过邪恶之虚假来摧毁对真理的相信和理解。以西结书:
雅完人和土巴人用人的灵魂和铜器交易。(以西结书27:13)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交易”表示这些的获得和传播;“雅完人和土巴人”表示外在的代表性敬拜;“人的灵魂”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铜器”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的知识。启示录(18:13)中的“人的灵魂”也表示属世真理的知识;严格来说,“人的灵魂”是指奴隶或仆人,奴隶或仆人在灵义上也表示服务于属灵人的属世人的真知识或科学真理。
750f.(5)由于信之生命,以及人的理解力的生命都来自神性真理,所以“灵魂”也表示神性真理;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真实地将他们栽植于此地,在我的整颗心和整个灵魂中。(耶利米书32:41)
由于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还由于这些当被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接受时,便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生命,所以清楚可知“将他们栽植在整颗心和整个灵魂中”表示什么,即在祂的神性良善和在祂的神性真理中,因为“心”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灵魂”表示神性真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当耶和华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来确认时,经上就说祂“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因为“起誓”表示确认,“耶和华的灵魂”表示神性真理。诗篇:
耶和华试验义人;祂的灵魂恨恶恶人和喜爱强暴的人。(诗篇11:5)
此处“耶和华的灵魂”也表示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强暴的人”表示一个向神性真理施暴的人;由于这是由邪恶之虚假造成的,所以这由“恶人和喜爱强暴的人”来表示。
以赛亚书:
我所拣选、我的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于他身上。(以赛亚书42:1)
这话论及主,“耶和华所拣选的”是指祂;由于被赐于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表示发出的神性,所以喜悦祂的“耶和华的灵魂”表示神性真理;因为就其世上的人身而言,主就在这神性里面。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我的灵魂也不向着这人民。(耶利米书15:1)
“摩西和撒母耳”在代表性意义上表示圣言;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人民”在此是指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没有不被歪曲和玷污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我的灵魂也不向着这人民。”
同一先知书:
我的灵魂岂不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此处“耶和华的灵魂”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当主从这神性真理施行审判时,经上就说:“祂的灵魂复仇。”“要施行审判的人子”具有相同的含义;“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
耶路撒冷啊,当受管教,免得我的灵魂与你疏远,免得我使你荒废。(耶利米书6:8)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受管教”表示接受纪律;“免得我的灵魂与你疏远”表示免得神性真理离开他们;“荒废”表示免得教会在一切真理上荒凉。
以赛亚书:
赐灵魂给地上的人民,又赐灵给行在其上之人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2:5)
耶和华赐给地上人民的“灵魂”表示来自主、赐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教会之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将赐给行在地上之人的“灵”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行”表示生活。
750g.(6)由于当论及主时,“灵魂”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它表示来自真理的属灵生命。摩西五经:
一切肉体的灵魂都是血。(利未记17:14)
由于人的终端生命,也就是他身体的生命,就在于血,所以经上说“一切肉体的灵魂,也就是其生命就是它的血”;但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就灵义而言,“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此这也由“肉体的灵魂”来表示。“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329, 476节)。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以色列人被禁止吃血;因此,燔祭和祭牲的血被洒在祭坛周围,成圣和圣职礼通过血来举行;以色列的神,也就是主,与百姓的约也是通过血来立的;主与当今教会所立的新约同样是这样立的。这就是为何主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也就是与主结合的血;它被如此称呼,是因为进行结合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为何“血”被称为灵魂。
正是由于血的这种含义,自上古时代起,吃血是被禁止的,这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唯独带灵魂的肉,就是它的血,却不可吃。(创世记9:3, 4)
此处经上也说:“血是肉的灵魂。”吃血是被禁止的,因为吃血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利未记:
凡吃什么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那灵魂从人民中间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在血中;因此,我把这血赐在祭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为是血本身在为灵魂赎罪。(利未记17:10, 11)
由于“灵魂”和“血”一样,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还由于对主的一切敬拜都是通过神性真理来进行的,所以经上说“因为肉体的灵魂在血中;因此,我把这血赐在祭坛上”,“把这血赐在祭坛上”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敬拜。由于脱离邪恶和虚假的一切拯救,也就是赎罪,都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所以经上说:“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为是血本身在为灵魂赎罪。”
创世记:
我必追讨你们灵魂的血,我要在一切野兽的手上追讨它,尤其在人的手上和为弟兄之人的手上追讨人的灵魂。(创世记9:5)
此处“血”,以及“灵魂”都表示人的属灵生命,就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这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灭绝这生命的,都在永死中灭亡,因为这生命只能被一个处于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之人灭绝。关于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解释。
750h.(7)“活的灵魂”表示总体上的生命,这一点可从牲畜或走兽、鸟、爬行物和鱼被称为“活的灵魂”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神说,水要滋生爬行物,就是活的灵魂。神就造出大鲸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的灵魂。(创世记1:20, 21)
创世记:
神说,地要生出活的灵魂来,各从其类,牲畜和野兽。(创世记1:24)
又:
耶和华把田野的各样走兽和空中的各样飞鸟,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它,就是活的灵魂,那就是它的名字。(创世记2:19)
以西结书:
凡河所到之处,凡滋生的活的灵魂,都必存活;由此必有极多的鱼。(以西结书47:9)
启示录:
海里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启示录16:3)
所有动物在灵义上都表示属于属世人及其生命的事物;由于属世人的生命,也就是终端中的生命,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生命,所以它们被称为活的灵魂。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什么,即表示人的生命,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因而表示他身体和灵的生命。由此明显看出,关于人的灵魂,首先由学者,然后通过学者由普通人所持有的以下观念何等扭曲,即:它是一种不可见的实体,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要么在大脑,要么在心脏或其它地方占有一席之地;当它通过死亡从人身上被释放时,它就没有了身体,也没有诸如属于身体的那种感官和运动能力或部位,但在最后审判之日,这些将添加到它上面;在此期间,它是某种在以太中飞舞的东西,要么住在某个地方,等待添加到它上面的部分,也就是身体。这就是现在世人对人的灵魂所持的观念;尽管在圣言中,“灵魂”没有这种含义,相反,它表示人的生命,这生命脱离了身体就无法存在,而是只能在身体中;因为身体是被称为灵魂的那生命的外在形式,对灵魂在两个世界,即世人所生活的自然界,以及灵人和天使所生活的灵界的意愿和快乐产生影响。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所有人的生命,所以“灵魂”在属天意义上表示这生命。由于发出的神性,无论它来到哪里,都形成主的形像,也就是如此形成天使和灵人,以至于他们可以照着接受成为人的形式,所以可知,死后活着的灵魂必是指人的灵,也就是具有一个灵魂和一个身体的人,即一个掌管身体的灵魂,一个灵魂在它所在的世上实现其意愿所凭借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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