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701

701a.由于柜子被

701a.由于柜子被称为“约柜”,所以我们必须从圣言证实,它被称为“约柜”,是因为律法在它里面。在广泛意义上是指圣言的律法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或来自主并且主在其中的圣言;事实上,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当这真理被人接受时,与主的结合就实现了,这种结合就是“约”所表示的。还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是如何实现的。主以光照人的光,对认识并理解真理,以及意愿并实行它们的爱或情感不断流入所有人;由于这光和这情感不断从主流入,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接受这光的程度而变得理性,照着接受这情感的程度而变得智慧,并被主引导。这情感及其光将一个人自小时候起就从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义,以及讲道中学到的真理吸引到自己这里来,并与它们结合;因为一切情感都渴望被与自己和谐一致的知识(或认知)滋养。人的属灵之爱或情感从这种结合中得以形成,他通过这属灵之爱或情感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通过这爱或情感与人结合。

但为叫人接受这光和这情感,选择的自由被赐予人,这自由因来自主,故也是与人同在的主的一个礼物,并且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夺走;因为这自由属于人的情感或爱,因而也属于他的生命。人出于自由能思考并意愿恶事,也能思考并意愿善事。因此,一个人出于属于他的爱,因而属于其生命的自由思考虚假、意愿邪恶,也就是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与主结合;但他思考来自圣言的真理、意愿来自圣言的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与主结合,主使这些真理和良善属于他的爱,因而属于他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这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这就是圣言中的“约”所指的结合。

人若以为人不能为自己的救赎做任何事,因为看见真理的光和实行它们的情感,以及思考和意愿它们的自由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就大错特错了。但由于这些东西在人看来,似乎在他自己里面,并且当它们被思考和意愿时,似乎来自他自己,所以由于这种表象,人当貌似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它们,同时承认它们来自主。任何真理和良善,或信和爱都无法以其它方式被归给人。人若垂下双手,等候流注,就什么也得不到,也无法拥有与主的相互结合;因此,他不在约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主在圣言的上千段经文中教导说,人必须行善,不可作恶;主决不会说这样的话,除非某种东西已经被赐予人,这种东西赋予他行动或实行的能力;也除非被赐予人的东西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的,尽管不是他的。由于情况就是这样,所以主在启示录中如此说:

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701b.“约”表示通过在理解力和意愿,或心和灵魂中,也就是在爱和信中接受神性真理而与主结合,这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因为这一点从圣言中看得很明显:

(1)主自己被称为“约”,因为与主的结合是由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实现的。

(2)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因而圣言就是约,因为它进行结合。

(3)被吩咐给以色列人的诫命、典章和律例对他们来说,就是约,因为那时通过这些而与主结合。

(4)此外,凡进行结合之物都被称为“约”。

关于第一点:主自己被称为“约”,因为与主的结合是由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实现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以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这些话论及主,主被称为“人民的约,列族的光”,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光”表示神性真理;“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AE 175, 331, 625节);“以公义召祂”表示通过将恶人与善人分离,并拯救善人、宣判恶人而实现公义;“搀扶手和保守”表示凭神性全能而如此行,地狱无法抵抗神性全能;耶和华要这样做表示这是主里面的神性做的。

同一先知书:

我使你作人民的约,复兴那地,以承受荒废之地为业。(以赛亚书49:8)

这话也论及主;“使作人民的约”表示好可以与主并通过祂有结合;“复兴那地”表示教会;“承受荒废之地为业”表示恢复已经被摧毁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我要为他保持我的慈爱,直到永远,我的约必为他坚定不移。(诗篇89:3, 4, 28)

“大卫”在此表示在其王权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他凭良善而被称为“拣选的人”,凭真理而被称为“仆人”;“立约,向他发誓”表示主的神性与人身的合一,“立约”表示合一,“发誓”表示确认它;“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永恒;“我要为他保持我的慈爱,直到永远”表示来自祂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我的约必坚定不移”表示祂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当把大卫理解为在神性人身及其王权方面的主时,这就成了这些话的意思了;对此,经上在字义上以这种方式说,是因为字义论述大卫,与大卫没有永约。

撒母耳记下:

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祂必像日出时的晨光,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使青草从地上长出来。我家在神那里不是坚固吗?因为祂为我立永约,以安排一切并遵守。(撒母耳记下23:3–5)

这些话是大卫说的;“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前面解释了“祂必像日出时的晨光,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使青草从地上长出来”表示什么(可参看AE 644c节)。这段经文描述了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真理的一切萌发和良善的结实或繁殖都来自神性真理。“我家在神那里不是坚固吗”表示教会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结合,“大卫的家”表示教会;“因为祂为我立永约”表示祂从祂的人身与神性的合一中拥有与教会之人的结合;“以安排一切并遵守”表示祂从这合一和这结合统治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并拯救那些接受的人。

玛拉基书:

你们必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立约。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存敬畏的他,他就敬畏我。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但你却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玛拉基书2:4–6, 8)

“耶和华与利未所立的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因为利未,以及大卫都表示主,但“利未”表示神性良善,也就是主的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也就是主的王权方面的主。“利未”表示主,这一点从经上说“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明显看出来,“真理的律法”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嘴”表示教导和真理的教义;后来经上说,祭司的嘴唇当守卫知识;他们也当从祂口中寻求律法,因为祂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拉基书2:7)。“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刚才所说的这合一和这结合,主自己凭这合一和这结合成为生命和平安,人也凭它们拥有永生和平安,免受邪恶和虚假侵扰,因而免受地狱侵扰。至于“敬畏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96节)。“你却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表示那些违背神性真理的人;“偏离正道,在律法上跌倒”表示违背神性真理生活,“败坏利未的约”表示败坏与主的结合。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很明显,此处宣告的是主的降临。主在此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立约的使者”;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42d, 433b, 444b节),那里解释了其余的经文。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约”要么表示主自己,要么表示祂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当论及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时,它表示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与主结合。

701c.第二点,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因而圣言就是约,因为它进行结合,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将耶和华的一切话、一切的典章都告知百姓。众百姓用一个声音回答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在一本书里。他拿起约书来,向百姓耳中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摩西就取了燔祭的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出埃及记24:3, 4, 7, 8, 10)

神性真理,也就是与我们同在的圣言,就是约,这一点从在内义或灵义上来看待的这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对这百姓说这些话的摩西代表律法,也就是圣言,这一点可从经上说“摩西和众先知”的各个地方,以及说“律法和众先知”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此,“摩西”表示律法,广泛意义上的律法表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西乃山”表示天堂,神性真理来自天堂;在百姓面前所读的“约书”表示圣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的“血”也表示神性真理,就是圣言,这圣言因进行结合,故被称为“立约的血”。再者,由于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所以摩西、亚伦和他儿子,以及七十个长老看到了“以色列的神”,也就是主。经上说在“祂脚下”看见,是因为“主”就是圣言,“祂的脚”表示在其终端,也就是圣言字义中的圣言;事实上,以色列人并没有从内在看到圣言。“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表示因内在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灵义而透明。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9371–9412节)一书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至于“约”所表示的结合具有什么性质,这可从已经阐述的内容清楚看出来,即:它就像世上两个人之间通常所立的约;同样,主与人所立的约必须在主那一方和人那一方;它们必须是双方的,这样才会有结合。前一章阐明了主那一方的事,即:

祂必赐福与他们的粮和水,也必除去他们的疾病,他们必拥有迦南地,从红海直到幼发拉底河。(出埃及记23:25–31)

此处“赐福与粮和水”在内在灵义上表示良善的结实或繁殖和真理的增多,“粮”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水”表示这良善的一切真理;“除去疾病”表示移除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这些就是灵义上的疾病;“拥有迦南地,从红海直到幼发拉底河”表示在其整个延伸范围内的教会,那些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结合的人从主那里拥有教会。前三章已经说明必须由人那一方承担的事,简言之,就是在前面引用的经文中,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向百姓宣告的“耶和华的话和典章”、百姓用一个声音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的意思。因此,摩西将燔祭的血分成两半,一半给主,留在了碗里,一半则洒在百姓身上。

福音书中的“血”也表示主与人的结合通过神性真理实现: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它;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20)

这血被称为“新约的血”,是因为“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约”表示结合。“血”表示从主发出、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 476节);“喝”表示接受,变成人自己的,从而结合(可参看AE 617节)。

同样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这话论及主,这一章明显论述主;“立约的血”和前面一样,表示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而与主结合。至于“被囚在无水坑里的人”是指谁,可参看前文(AE 537b节)。

既然主称祂那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血为“新约的血”,那么就要简单解释一下“旧约”和“新约”是什么意思。“旧约”是指通过诸如被赐给以色列人的那种外在、因而代表内在神性真理的神性真理实现的结合。他们没有其它神性真理,因为他们不能接受其它任何真理,他们是外在和属世的人,不是内在或属灵的,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那些对主的降临有所了解的人对祂没有其它观念,只知道祂要来作王,把他们提升到全世界所有人民之上,从而在他们中间建立地上的王国,而不是建立天上的王国,并由此在那些信祂的人中间建立地上的王国。因此,“旧约”是通过包含在摩西五经中,被称为诫命、典章和律例的那种神性真理实现的结合,这种神性真理内在隐藏着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内在和属灵的神性真理。当主在世时,祂揭开了这神性真理;由于只有通过这种神性真理才能有主与人的结合,所以这种神性真理是“新约”,因而是被称为“新约的血”的“祂的血”所指的。“酒”具有同样的含义。

旧约圣言有时会论述当主降世时,要与主所立的这“新约”。如在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使我的约无效。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必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直译:一个人,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耶和华,也就是主,“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意思不是说要与以色列人和犹大立新约,而是说要与所有从主处于教义之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立新约。在圣言中,“以色列人”和“犹大”是指这些人(可参看AE 433节);“日子将到”表示主的降临,这是显而易见的。“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表示那时会有通过内在和属灵的神性真理实现的与主的结合。这句话表示那时他们会从内心在自己里面接受神性真理;因为属灵的神性真理被人从内在接受,而以色列人和犹太人不是这样,他们是从外在接受的。事实上,当一个人从内在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说,使它属于他的爱,从而属于他的生命时,真理是从真理本身被知道的,因为主流入与人同在的祂自己的真理,并教导他。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即:“他们必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表示“新约”所表示的结合本身由此实现。

同一先知书: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终日敬畏我;我要与他们立永约,使自己不离开他们,向他们行善;我也要把敬畏我的心赐给他们,使他们不会离开我。(耶利米书32:38–40)

这些话也论及主,以及与祂所立的新约;“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表示通过它实现的结合,“祂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终日敬畏祂”、“祂要使自己不离开他们,把敬畏祂的心赐给他们,使他们不会离开祂”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结合;“一心一道敬畏我”表示一个良善的意愿和一个真理的理解力,以敬拜主;由于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的一个结合,所以经上说:“祂要使自己不离开他们,向他们行善,使他们不会离开我。”由此清楚可知,主要与他们所立的“永约”表示什么,即表示通过属灵的神性真理实现的结合,当这真理被接受时,它就构成人的生命,永恒的结合就来自它。

以西结书:

我要为他们兴起一个牧人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使邪恶的野兽灭绝,他们就必在旷野中安居,在森林中安眠。(以西结书34:23–25)

这些话也论及主;要牧养他们,在他们中间作王的“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祂因服侍而被称为仆人;祂要与他们所立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与主的结合;这约被称为“平安的约”,是因为人通过与主结合拥有平安,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侵扰;因此,经上还补充说“我必使邪恶的野兽灭绝,他们就必在旷野中安居,在森林中安眠”,“邪恶的野兽”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在旷野中安居,在森林中安眠”表示他们必处处安全,免受邪恶和虚假的一切侵扰。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所立的永约;我必赐予他们,使他们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在他们中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24, 26, 27)

此处“大卫”也是指主,因为很明显,大卫不会再来作他们的王和牧人;而是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因为这神性真理是主的王权,而神性良善是祂的祭司职分;主被称为“牧人”,是因为祂要用神性真理牧养他们,并通过神性真理引向爱之良善,从而引向祂自己;由于其结果是结合,所以经上说:“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就是永约。”前面已经说明,“平安的约”表示什么,还说明“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表示结合。祂要在他们中间设立的“圣所”和在他们中间的“居所”表示天堂和教会,天堂和教会凭爱之良善被称为“圣所”,凭这良善的真理被称为“居所”,因为主住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要从地上折断弓、剑和战争;我必使他们安然躺卧;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8, 19)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一个新教会。很明显,那时主不会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因此,这些东西表示诸如属于人的那类事物;“田野的野兽”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天空的飞鸟”表示属灵思维,“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至于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50e节)。这清楚表明,主将要立的约是一种属灵的约,或通过属灵真理实现的约,而不是通过诸如与以色列人所立的那种属世真理实现的约;这后一种约是“旧约”,而前一种约是“新约”。

由于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在广泛意义上是指圣言,所以律法写在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摩西五经:

我上了山,要领受两块石版,就是耶和华与你们立约的版。过了四十昼又四十夜,耶和华把那两块石版,就是约版,交给我。(申命记9:9, 11)

这些“版”,也就是写在其上的律法表示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而与主结合,它们因这结合而被称为“约版”;由于一切结合,和约一样,是由这一方和那一方实现的,因而是双方相互的,所以版有两块,并且是石头的;它们是石头的,是因为“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由于同样的原因,放这些版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对以色列人来说,这约柜是他们敬拜中最神圣的事物,如前所示。

701d.第三点,被吩咐给以色列人的诫命、典章和律例对他们来说,就是约,因为那时通过这些而与主结合,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你们若行在我律例中,谨守我的诫命,实行它们,我就眷顾你们,使你们繁殖增多,也要与你们坚立我的约。但你们若厌弃我的律例,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废了我的约,我就对你们做相反的事。(利未记26:3, 9, 15等)

前一章阐述了要谨守和实行的律例和诫命,以及他们若谨守这些诫命和律例,就会享有的良善;这一章则详细阐述了以后他们若不遵守,就会临到他们身上的邪恶。但他们所要享有的良善都是尘世和世俗的良善,邪恶也是如此,因为他们是尘世和属世人,不是属天和属灵人,因而对从内在影响人的良善,或从内在折磨人的邪恶一无所知;尽管如此,他们必须遵守的外在事物是诸如内在包含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那种,通过这些事物而有与主的结合本身或真实结合;由于这些在天上被感知到,所以以色列人要遵守的外在被称为“约”。至于主与以色列人通过这些事物或方法实现的结合是何性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在以下经文中,“约”具有同样的含义。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因为我是按说这些话的口与你和以色列立约的。(出埃及记34:27)

申命记:

你们要谨守遵行这约的话,你们今日站在此处的,就是你们的头、支派、官长、以色列的一切男丁,都要进入耶和华的约,和耶和华你神今日向你所起的誓,好使祂今日可以把你立为子民,祂可以作你的神;我不但与你们,还要与凡今日不与你们同在这里的人立这约,起这誓。(申命记29:9, 10, 12–15)

列王纪下:

约西亚王派人召集犹大和耶路撒冷所有的长老到他那里;王和犹大众人、与他同在的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还有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从小的到大的,都一同上到耶和华的家;王就把在耶和华家发现的约书上的一切话都向他们耳中诵读;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全心全灵魂跟从耶和华,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律例,坚立这书所写这约的一切话;所有百姓都站在约中。(列王纪下23:1–3)

以及在其它经文中(如耶利米书22:8, 9; 33:20–22; 50:5; 以西结书16:8; 玛拉基书2:14; 诗篇78:37; 50:5, 16; 103:17, 18; 105:8, 9; 106:45; 111:5, 9; 申命记17:2; 列王纪上19:14)。这一切经文都提到“约”,它表示以色列人要遵守的外在仪式。

至于主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约,这约与祂和雅各的后代所立的约不同;它是主那一方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那一方的约:在主那一方,就是要使他们的种增多,要把迦南地赐给他们的种;在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那一方,就是一切男丁都要受割礼。与雅各的后代所立的约是不同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这约,耶和华不是与我们的列祖立的,而是与我们立的。(申命记5:2, 3)

关于前一个约,摩西五经记着说:

耶和华把亚伯拉罕带到外面,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又对他说,你的种将要如此。耶和华对他说,你为我取一头三岁大的小母牛,一只三岁大的母山羊,一只三岁大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他从中间劈开,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日落幽暗出现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火炉和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从埃及河直到大河,幼发拉底河。(创世记15:5–18)

后来经上说:

我要在我与你之间立我的约,使你大大繁多。论到我,看哪,我的约是同你立的,你要作多族之父,我必使你极能生殖;我要将你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随从你的种,作永远的产业。这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并随从你的种之间所立的约。你们中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包皮肉没有受割礼的,那人必从他民中被剪除;他背了我的约。我要与撒拉必给你所生的以撒坚立我的约。(创世记17:1–21)

由此清楚可知,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何性质,即:他的种要大大繁多,迦南地要赐给他的种作产业。经上没有提到构成约的诫命、典章和律例本身;但它们仍由“三岁大的小母牛、母山羊和公绵羊”,以及“斑鸠和雏鸽”来表示,因为这些动物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迦南地”本身表示教会。由于主预见,亚伯拉罕从雅各一支繁衍的后代不会守约,所以有“从肉块间经过的冒烟的火炉和火把”向亚伯拉罕显现;“冒烟的火炉”表示密集的虚假,“火把”表示雅各的后代将陷入的可怕邪恶。耶利米书(33:18–20)也证实了这一点。亚伯拉罕按照双方所立之约的仪式将小母牛、母山羊和公绵羊劈开,一半对着一半摆列。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1783–1862节)充分解释了这些事物。

之所以通过割礼立约,是因为割礼代表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洁净,以及它们的移除,这些爱都是肉体和尘世的爱;因此,割礼也是用一把小石头刀来执行的,这小石头刀表示教义之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以及它们的移除都是通过教义之真理实现的。不过,《属天的奥秘》一书也解释了这一章关于这约(AC 1987–2095节)和割礼(AC 2039e, 2046e, 2632, 2799, 4462, 7044, 8093节)所记载的细节。但由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这教会也由他们的种要承受为业的“迦南地”来表示。

还有与挪亚所立的约:

人们不再因洪水灭亡,弓出现在云中作那约的记号。(创世记6:17, 18; 9:9, 17)

这约也涉及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主的结合,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659–675, 1022–1059节)对上述这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云中的弓”或彩虹,在此表示重生,重生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因此,弓被视为约的记号(也可参看AC 1042节)

701e.第四点,此外,凡进行结合之物都被称为“约”;如摩西五经中的安息日:

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要守安息日,就是一个时代的约。(出埃及记31:16)

安息日被称为“一个时代的约”,是因为“安息日”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在普遍意义上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此,“安息日的安息”表示这合一和这结合的状态,因为通过这种状态,主有平安和安息,天上和地上由此也有平安和拯救。这是“安息日”和那时的“安息”的含义(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8510, 10356, 10360, 10367, 10370, 10374, 10668, 10730节)。

祭物中的盐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立约之盐”:

你不可使你神的立约之盐在你的供物上断绝,你要在你一切的供物上献盐。(利未记2:13)

供物的盐被称为“立约之盐”,因为“盐”表示真理对良善的渴望,两者通过这种渴望结合在一起。关于“盐”的这种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9207节)。

在玛拉基书,妻子被称为“约的妻”:

耶和华是你和你年轻时所娶的妻之间的证人,她虽是你的伴侣,你约的妻,你却背弃她。(玛拉基书2:14)

妻子在此因她与丈夫的结合而被称为“约的妻”,但“妻”在此表示教会,“年轻时所娶的妻”表示古教会,经上说犹太教会背弃古教会。由于这两个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在这方面是一样的,从而结合在一起,所以经上说:“她虽是你的伴侣,你约的妻。”

约伯记提到“与田间的石头所立的约”:

你必不害怕田间的野兽,因为你的约是与田间的石头立的,田间的野兽必与你和平相处。(约伯记5:22, 23)

“与田间的石头所立的约”表示与教会真理的结合,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田”表示教会,“约”表示结合;“田间的野兽”表示对虚假的爱,当通过真理与教会结合时,“你必不害怕”田间的野兽,田间的野兽“必和平”。

再者,何西阿书也提到“与野兽和飞鸟所立的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摩西五经:

神对挪亚说,看哪,我要与你们和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就是飞鸟、牲畜,以及同你们在一起的地上一切的野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甚至地上一切的野兽。(创世记9:9, 10)

“与牲畜、野兽、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所立的约”表示与诸如这些所表示的人里面的那类事物的结合;因为“牲畜”表示对良善的情感,“野兽”表示对真理的情感,“飞鸟”表示思考能力,“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凭这些情感存活的认知能力或科学。

以赛亚书提到“与死亡所立的约”:

你们曾说,我们与死亡立了约,与地狱造了异象。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必然废掉,你们与地狱所造的异象必站立不住。(以赛亚书28:15, 18)

“与死亡立约”表示通过来自地狱的虚假实现的结合,人由此属灵地死亡;“与地狱造异象”表示来自地狱、似先知的占卜。从此处引用的一系列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在论述主的地方,“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结合。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的结合的确存在;但由于主在人那里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人由此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在真理中接受主的良善,从中承认、称谢并敬拜主,所以爱之良善通过真理进行结合,相对来说就像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与大地的结实或繁殖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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