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659

659a.“又不许把

659a.“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这些人所遭到的弃绝和诅咒。这从“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的含义清楚可知:“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是指永恒的诅咒;在圣言中,“埋葬”表示醒来得生命和复活,因为当一个人死亡并被埋葬时,他就醒来或复活得永生。事实上,死后,人和在世上一样继续生活,只是抛弃了为了在自然界的功用而服务于他的尘世或物质身体,以灵体继续他的生活。因此,埋葬可以说只是蜕去了他在自然界随身携带的外壳或覆盖物。埋葬之所以表示醒来得永生,或复活,是因为天使不知道人死亡是什么,也不知道埋葬他是什么;对他们来说,没有死亡,因而没有埋葬,但他们属灵地感知一切事物;因此,当圣言提到人的死亡时,他们感知到的是他从一个世界过渡到另一个世界,而不是死亡;在提到埋葬的地方,他们感知到的是他复活得生命。由此可知,“不埋葬”表示没有复活得生命,而是复活得诅咒,诅咒意味着属灵的死亡。诚然,每个人离世后都会醒来并复活,但有些人复活得生命,有些人却复活得诅咒;由于“埋葬”表示复活得生命,所以“不埋葬”表示诅咒,但在此表示那些弃绝由“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所受的诅咒;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仅就那些谴责这些良善和真理之人的概念而言,意味着诅咒。因此,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坟墓,以及埋葬和不埋葬表示什么。

“坟墓”因其中的死尸和骸骨而表示不洁之物,因而表示地狱之物,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这人民时常在我面前惹我发怒;在砖上烧香,坐在坟墓里,在荒废之地过夜,吃猪肉。(以赛亚书65:3, 4)

“在耶和华面前惹祂发怒”表示向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犯罪,离开其中所吩咐的敬拜,“耶和华的面或脸”是指在圣言中所揭示的事物;“在砖上烧香”表示出于教义之虚假的敬拜,“砖”表示教义之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它们的敬拜;“坐在坟墓里”表示处于污秽的爱;“在荒废之地过夜”表示停留并生活在虚假之中,“荒废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吃猪肉”表示将地狱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摩西五经:

无论何人,在田间地面上摸了一个被剑杀的人,或死尸,或人的骨头,或坟墓,就必不洁净七天,以后必被洁净。(民数记19:16, 18)

在圣言中,“摸”表示交流。因此,为免得交流,从而采用虚假和邪恶,经上禁止摸不洁之物,如此处一个被剑杀的人,死尸,人的骨头,或坟墓。因为“一个被杀的人”表示一个被虚假摧毁,因而被叛下地狱的人;“死尸”表示一个被邪恶摧毁的人;“人的骨头”表示地狱的虚假,“坟墓”表示地狱的邪恶。

以西结书:

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使她与下坑的人一同下去。他们必倒在那些被剑所杀的人中间。亚述和他所有的会众都在那里,他的坟墓在他四围,都是倒在剑下的被杀之人,坑两侧的坟墓被交与他们,他的会众在他坟墓的四围。以拦和他所有的群众都在他坟墓的四围,都是被剑所杀的未受割礼的人。(以西结书32:18, 20, 22–24)

“埃及群众”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这些知识或科学是死的,因为它们不是从属灵人的真理那里降下来,并取得结果、结论和确认的形式的;“亚述”表示基于这些知识或科学的推理。因此,“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使她与下坑的人一同下去”表示由于那些处于这些知识或科学之人所受的诅咒而悲伤,“坑”表示这些死的知识或科学,也就是与真理分离的知识或科学掌权的地狱,因为这些知识或科学被用来确认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此处“被剑杀的人”和前面一样,表示那些因虚假而被判入地狱的人;“亚述和他所有的会众都在那里”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推理;在亚述的四围和以拦所在的坑两侧的“坟墓”,并所有被剑所杀的未受割礼的人表示这些虚假所在的地狱,也就是那些处于这些虚假的人。

659b.要知道,各种虚假和邪恶对应于属世人中的不洁和令人恶心之物,更可怕的虚假和邪恶对应于死尸和恶臭的排泄物,温和点的虚假和邪恶对应于沼泽地;因此,在那些处于这些虚假和邪恶之人的地狱,住所看上去就像坑和坟墓;若你愿意相信,这些恶魔和恶灵也住在我们世上的坟墓、厕所和沼泽之中,尽管他们不知道这一事实;原因在于,它们相对应,相对应的事物就结合在一起。从以下事实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即:对那些曾是刺客和投毒者的人,以及那些以侵犯妇女为快乐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尸体的气味更令人快乐的了;对那些深陷统治之爱的人,以及那些喜欢通奸,不喜欢婚姻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粪便的气味更令人快乐的了;对那些确认虚假,在自己里面灭绝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沼泽和尿骚味的地方更令人快乐的了。这就是为何他们所住的地狱照着相对应的快乐出现,有的像坑,有的像坟墓。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被鬼附的人在坟墓里,并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8:28等; 马可福音5:2, 3, 5; 路加福音8:27),即因为那些在世生活期间被附的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或处于来自圣言的知识,他们却通过把这些知识用于确认邪恶,以及摧毁教会的纯正真理,尤其摧毁关于主、圣言和死后生活的真理而使它们变成死的;在圣言中,这些死的知识被称为“传统”。这就是为何那些被已经变成鬼的人附的人在坟墓中,这些鬼本身被赶入猪里面,这些猪一头栽入海中(马太福音8:31–33)。他们被赶入猪里面,是因为他们在世上活在卑鄙污秽的贪婪中,这种贪婪就对应于猪,猪因此表示贪婪;这些猪之所以一头栽入海中,是因为“海”在此表示地狱。

诗篇:

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如同无力的人一样;被忽略在死人当中,好像被杀的人躺在坟墓里,他们是你不再记得的,与你的手隔绝了。你把我放在较低部分的坑里,在黑暗地,在深处。岂能在坟墓里述说你的仁慈?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真理?(诗篇88:4–6, 1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试探,在至高意义上论述主的试探;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些试探是何性质,即:祂觉得自己似乎在地狱里被诅咒的人当中,主所受的试探如此猛烈和巨大;因此,“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表示祂觉得自己似乎在地狱,“坑”表示地狱;“如同无力的人一样”表示那时,祂觉得自己似乎没有能力,因为试探把人投到其中没有能力的虚假和邪恶中;“被忽略在死人当中”表示在那些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被弃绝的人当中;“好像被杀的人躺在坟墓里”表示好像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被杀的人”表示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坟墓”表示地狱,因为地狱里的人属灵地死亡了;“他们是你不再记得的,与你的手隔绝了”表示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真理和良善;“你把我放在较低部分的坑里”表示在这些人所在的地狱之地;“在黑暗地”表示可以说处于虚假;“在深处”表示可以说处于邪恶。

随之而来的是出于悲伤的一个祷告,愿祂摆脱试探;除了其它原因外,还因为“岂能在坟墓里述说你的仁慈?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真理”,这表示在地狱,邪恶和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地狱无法被宣扬,“仁慈或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坟墓”表示邪恶所在并来自的地狱,“灭亡”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坟墓”表示地狱,因为地狱里的人都属灵地死亡了。

以赛亚书:

好叫他将恶人交与坟墓,将富人交在死亡中。(以赛亚书53:9)

这句话也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但此处论述的是祂对地狱的胜利。被交与坟墓的“恶人”表示将被投入地狱的恶人;此处“坟墓”明显表示地狱,地狱因其中属灵的死人而被称为坟墓;被交在死亡中的“富人”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他们因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被称为富人;“死亡”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那些处于其中的人属灵地死亡了。

那些对神和邻舍思想邪恶,却说得很好的人,以及那些对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思想疯狂,却说得理智的人,里面都是坟墓,外面却粉饰的很白,正如主说的这些话: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29;路加福音11:47, 48)

诗篇:

在任何人的口中都没有诚实,他们中间是毁灭;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篇5:9)

“在口中”表示外面,“中间”表示里面;“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表示里面有地狱;“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表示外面有假冒为善和表面的理智。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表明,“坟墓”表示什么。

659c.因此,当经上论述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时,他们的“坟墓”表示这虚假所来自并所在的地狱;但当经上论述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时,“坟墓”表示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移走和弃绝,“埋葬”表示醒来并复活得生命,以及重生。因为对一个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来自邪恶的虚假被移走并扔进地狱;就其属于灵的内层而言,这个人自己复活并进入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生命,这生命是属灵的生命。以下经文中的“埋葬”要按照这个意义来理解。

约翰福音:

不要希奇,因为时候将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人子的声音,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8, 29)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那些在坟墓或墓穴里的人要听见主的声音,并出来,因为死后,所有人都和在这个世界上一样作为人活着,唯一不同的是:死后他们以灵体,而不是以物质的身体活着。因此,“从坟墓里出来”表示脱去物质身体;这出来首先发生在刚刚死去的每个人身上,后来发生在施行最后审判之时,因为那时,外层被除去,内层被打开,这是对所有以前没有发生过这种事的人来说的。那些内层属天堂的人复活得生命,而那些内层属地狱的人复活得死亡,这就是“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所表示的。

这一点由“从坟墓或墓穴出来”来表示,这在以西结书中更明显:

我的民哪,看哪,我要打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我的民哪,我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将我的灵交在你们里面,使你们活了,将你们安置在本地的时候。(以西结书37:12–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先知在山谷表面看到的枯骨;这些枯骨上似乎有伸出的筋,上面也长出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当神的灵进入他们时,他们就又活过来,并双脚站起来。这些骨头表示以色列全家,对此,经上以这些话公开声明了:

人子啊,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们说,看哪,我们的骨头枯干了,我们的希望灭没了;至于我们,我们都被割绝净尽了。(以西结书37:11)

以色列家好比“枯骨”,因为他们处于虚假和邪恶,虚假和邪恶没有生命,因为它们与天堂的筋、肉和皮都没有对应;“骨头”表示处于秩序终端的真理,属灵真理就建立在这些真理的基础上,“枯骨”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这清楚表明,“开坟墓,使人民从坟墓中出来”表示从来自邪恶的虚假,因而从死中复活,赋予来自良善的真理,从而赋予生命,这生命就是“神的灵”,他们从“神的灵”又活过来了;因此,这就是“使民从坟墓中出来”的意思。他们要被安置在的“以色列地”表示将要从这些人中形成的教会。

659d.马太福音中记载:

主受难之后,坟墓开了,许多已睡之人的身体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27:52, 53)

“坟墓开了,许多已睡之人的身体显现”与前面以西结书中的经文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耶和华要开坟墓,使他们从坟墓中出来”,即信徒重生并复活得生命;并不是说躺在坟墓里的身体本身复活,而是说有这种表象,以表示从主重生并复活得生命。此外,这些话还表示在圣言中,经上说“被囚在坑里”的人,主完成整个救赎的工作后,就解救了他们。因为许多信徒无法得救,直到主降世并征服地狱;在此期间,他们逗留在被称为“坑”的地方,直到主降临,但主降临之后立即解救了他们。这些坑也由敞开的“坟墓”来代表,其中的人由那些主复活之后,如经上所说,向“圣城中的许多人显现”的已睡之人来代表;“圣城”是指锡安和耶路撒冷,但它们表示天堂,他们被主提升到天堂,因为锡安和耶路撒冷与其说是神圣的,不如说是亵渎的。由此明显可知,这神迹和这表象代表并表示什么。

由于“迦南地”表示教会和天堂,“埋葬”表示复活得生命,所以亚伯拉罕向以弗仑买了在幔利前面、其中有麦比拉洞的一块田(创世记23章);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及其妻子们都葬在那里(创世记23章; 25:9, 10; 35:29; 49章; 50章)。关于那洞所记载的细节,即它在幔利前面以弗仑的田间,以及其它许多细节,都表示复活得生命,这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中的解释。由于这个原因,约瑟也吩咐,他的骸骨要被带到迦南地(创世记50:24–26);这事也做了(出埃及记13:19; 约书亚记24:32);因为如前所述,“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也就是天堂。由于埋葬代表复活上天堂,所以大卫和他之后的王都被葬在锡安(列王纪上2:10; 11:43; 14:17, 18; 15:8, 24; 22:50; 列王纪下8:24; 12:21; 14:20; 15:7, 38; 16:20)。这是因为“锡安”表示属天教会和天堂,就是主所在之处。

“埋葬”表示复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经上常说,死者“被收殓归到他们的列祖和列民那里”;在创世记,经上说被归到“他们列祖那里”:

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你要平平安安到你列祖那里,必享长寿,被人埋葬。(创世记15:15)

列王纪下:

耶和华指着犹大王约西亚说,看哪,我必将你收殓归你列祖,你必平平安安被收殓归入坟墓。(列王纪下22:20)

在创世记,经上还说“被归到他们列民那里”:

亚伯拉罕寿高年老,享尽天年,气绝而死,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创世记25:8)

又:

以撒年纪老迈,日子满足,气绝而死,归到他列民那里。(创世记35:29)

又:

雅各断了气,归到他列民那里去了。(创世记49:33)

“到他们列族那里”和“到他们列民那里”表示到他们自己人那里,也就是到来世他们的同类那里,因为每个人死后都来到他的同类那里,与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这意思不是说,他们被收殓归到在坟墓里的他们列族和列民那里,因为论到亚伯拉罕,经上还说,当他死了时,被“收殓归到他列祖那里”,他被“收殓归到他的民那里”;但他却被葬在一个新坟墓里,除了他妻子撒拉外,这坟墓之前并未埋葬他的任何列祖或任何民。

约伯记:

你必知道你的帐棚平安,你的儿女如地上的青草,你必寿高年迈才归坟墓,好像一堆谷物到季节就起来。(约伯记5:24–26)

在圣言中,“帐棚”表示敬拜的神圣和爱之良善,因为在上古时代,神性敬拜在帐棚中举行;由于他们的敬拜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以“帐棚”也表示这良善;由于真正的平安在属天良善中,或说属于属天良善,所以经上说:“你必知道你的帐棚平安。”“儿女如地上的青草”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及其增长,因为“儿子”、“儿女或孩子”,以及“地上的青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你必寿高年迈才归坟墓”表示一个人充满智慧后,就会进入天堂,“寿高年迈”表示智慧,“归坟墓”或“被埋葬”表示复活;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补充说:“好像一堆谷物到季节就起来。”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可知,“坟墓”因其中的死尸和骨头而表示地狱之物,但“埋葬”表示对这些的弃绝,因而表示复活。因为当一个人抛弃或脱下他的物质身体时,他就会披上一个灵体,他与这灵体一起复活。因此,人的死亡在灵义上表示他生命的延续,但在一个坏的意义上表示诅咒,也就是属灵的死亡。由于就人而言,“埋葬”表示复活,以及重生,所以就主而言,它表示祂人身的荣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也就是将它变成神性,因而在第三天与祂得了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的人身一起复活。除非这样做,否则没有人能复活得生命;因为人只从主那里,从祂将神性与祂的人身合一的事实复活得生命;人从这种合一,或严格地说,从荣耀中获得拯救;主论到那将香膏浇在祂头上的女人的话也涉及这一点,她是为祂的安葬作的(马太福音26:7, 12; 马可福音14:8; 约翰福音12:7);因为“膏抹”表示这种荣耀;由于人从荣耀获得拯救,所以经上论到这女人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在全世界,这福音无论传到什么地方,这女人所作的都要被传讲,来纪念她。(马太福音26:13)

这也由那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的人来代表(列王纪下13:20, 21)。因为“以利沙”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神性真理构成人复活所得的天堂生命。

659e.由于被埋葬和埋葬表示复活得生命,以及重生,所以不得埋葬和被拖出坟墓表示没有复活上天堂,没有重生,而是复活下地狱,以及相应的诅咒;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杀的人为衣,就是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你不得与他们同在坟墓里,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必永不留名。(以赛亚书14:19, 20)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王,他表示对神性真理的亵渎。因此,“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表示被判入地狱,或被诅咒下地狱;“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杀的人为衣,就是被剑刺透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亵渎;“可憎的枝子”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杀的人,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表示被可怕的虚假玷污并彻底摧毁的真理;“坠落坑中石头那里,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表示到邪恶之虚假所在的地狱,“被践踏的尸首”表示地狱灵,地狱灵里面的一切都因良善的彻底毁灭而属灵地死亡了;“你不得与他们同在坟墓里”表示与那些复活得生命的人没有结合,因为在坟墓里或被埋葬表示复活,另一方面,“被抛弃在坟墓之外”表示诅咒。“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表示教会和其中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被邪恶之虚假毁灭了;“恶人的种必永不留名”表示永恒的割裂与分离。

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在这地方所生的儿女,生他们的母亲和在这地生养他们的父亲,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或被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 4)

这些话论及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儿女和父母”在灵义上不是指儿子和女儿,母亲和父亲,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外层的和内层的,“儿子和女儿”表示外层真理和良善,“母亲和父亲”表示内层真理和良善;这些被称为“母亲和父亲”,是因为它们孕育并产生外层;“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表示由于可怕的虚假而被判入地狱;“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表示地狱的污秽,也就是玷污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被剑和饥荒灭绝”表示被虚假和邪恶摧毁;“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表示被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之欲望吞噬,还要进一步被吞噬。

同一先知书:

必有喧哗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族争辩;对一切血肉进行审判,将恶人交给剑;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殓,不得葬埋,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25:31, 33)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在结束时,就是当最后审判发生时的毁灭。“必有喧哗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族争辩”表示当所有属教会的人被察罚,他们的邪恶被揭露时,他们的惊惶,“地”表示教会,“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耶和华与他们的争辩”表示察罚和揭露。“祂对一切血肉进行审判”表示在教会结束时发生的全体审判;“将恶人交给剑”表示信徒将因自己的虚假而灭亡;“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表示那些因各种虚假而灭亡的人,“耶和华所杀戮的”表示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表示从教会的最初事物到最后事物,因而表示各种虚假;“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殓,不得葬埋”表示将不再有任何恢复和拯救,而是有定罪,“哀哭”表示悲伤,因为这就是人的状态,没有“哀哭”表示没有悲伤,因为人是这样:没有恢复,或说他不允许恢复;“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表示纯粹的虚假和邪恶,没有对来自天堂的生命的任何接受;事实上,一个人若不通过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获得生命,就完全是死的,因为他处于纯粹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这些就是“地面上的尸体和粪土”。

又:

论到托耶和华的名说预言的那些先知:由于饥荒和剑,听他们说预言的百姓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他们,他们连妻子带儿女,都是如此。(耶利米书14:15, 16)

此处“无人埋葬”表示没有复活得生命,而是复活得诅咒;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52d节)。又: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侍奉、所随从、所求问、所敬拜的;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 2)

“将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表示与列民分离,也就是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隔绝,被赶到外面受诅咒的人当中,如当恶人进入善人的社群,后来被发现而被赶出去时所发生的;因为论到那些被埋葬的人,经上说他们“被收殓归到他们列民那里”,如前面论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说的;因此,“从坟墓中被取出来”表示从他们那里被赶出来。“王、首领、祭司、先知和耶路撒冷居民”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以及教会的一切事物,“王”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教会的真理本身,“首领”表示主要或首要真理,“祭司”表示教义的良善,“先知”表示教义的真理,“耶路撒冷居民”表示依赖于它们的教会的一切事物。

此处被取出去的“他们的骸骨”表示与真理和良善毫无共同之处的虚假和邪恶;“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下”表示把他们交给魔鬼之爱,因而交给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日头”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月亮”表示源于这爱的两种意义上的信,“天上的万象”表示各种虚假和邪恶;故此处“把骸骨抛散给这些”表示把他们完全交给这些事物,好叫他们无非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和欲望;“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侍奉、所随从、所求问、所敬拜的”表示对这些事物和由此而来的敬拜的外层和内层情感和倾向;“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表示他们永远不会回到天堂的社群,而是会留在地狱里的人那里;“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表示死的和不洁之物,就是诸如被赶出去、被践踏的那种。

659f.由此明显可知,以下这些话表示什么:约西亚王将骸骨从坟墓里取出来,并烧在坛上(列王纪下23:16);田里的狗吃了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被埋葬,如同埋葬一匹驴,被拖出去,扔在耶路撒冷城门外(耶利米书22:19)。

在耶利米书,“被埋葬在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具有相同的含义:

看哪,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他们要在陀斐特埋葬,直到没有地方,并且这百姓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无人吓走它们。(耶利米书7:32, 33)

同一先知书:

我要打碎这民和这城,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囵;并且人要在陀斐特埋葬,因为无处可葬,我要使这城与陀斐特一样。(耶利米书19:11, 12)

“陀斐特”和“欣嫩子谷”表示地狱,“陀斐特”表示在后面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欣嫩子谷”表示在前面被称为“撒旦”的地狱;因为在耶路撒冷城内和城外,所有地方都对应于灵界的地方;事实上,在灵界,住所都按照神序;那些处于最大光明或智慧的人在中间,那些处于最小光明或智慧的人在边界;向东、向西的,是那些处于爱的人,向南、向北的,是那些处于聪明的人;这就是整个天堂的排列,那里的一切社群、一切城市和一切房屋都是如此,这是因为天堂里的较小形式都依照最大形式的形像。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那里的地方根据它们相对于圣殿和锡安的方位和距离而具有代表性。这就是为何“陀斐特”和“欣嫩子谷”是最不洁净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之地,故代表、因而表示地狱。由此明显可知,“在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埋葬”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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