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600

600a.“他右脚踏

600a.“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属世的字义,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在字义中。这从“脚”、“踏海的右脚和踏地的左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的天使时,是指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参看AE 65, 69节)。“脚”在一般意义上表示属世事物,因为人从头到脚底都对应于天堂,天堂整体上呈现为一个人;头对应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其天使是属天的;胸往下直到腰对应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其天使被称为属灵的,脚对应于终端或第一层天堂,其天使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脚底对应于世界,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属世的。这清楚表明,为何“脚”表示属世事物(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 87–102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此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的天使的“脚”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踏海的右脚和踏地的左脚”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右”表示作为真理源头的良善的一切事物,“左”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海和地”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外层还是内层,“海”表示外层事物,“地”表示内层事物。由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也与外层事物和内层事物有关,所以这些话表示总体上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天使之所以被看见“踏海踏地”,是因为灵界的外在表象与自然界的事物的表象很相似;例如,灵界和自然界一样有海,陆地,环海和它们之间的陆地(参看AE 275, 342, 538a,c节)。这表明为何“海和地”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

由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了“右和左”,有些地方只提到“右”或“左”,所以我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它们各自表示什么,以及两者一起表示什么。这一点可从灵界的方位得知,在那里,南方在右,北方在左,东方在前,西方在后。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故在他前面的是主的东方,在他后面的是主的西方,他右手边是南方,左手边是北方。正是由于这种面向的方式,“右”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表示在荫中的真理;或也可说,“右”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在光中的真理,“左”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在荫中的真理;因此,“右”也表示作为真理的源头或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就是身体和头部的所有右边部位和左边部位的含义;如右眼和左眼,右手和左手,右脚和左脚,等等,每个肢体或部位仍旧保留其特有的含义。从这几句话可知,在新旧约圣言中,“右”和“左”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如以下经文。

马太福音: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好叫你的施舍可以在隐秘中。(马太福音6:3, 4)

这些话表示必须出于良善并为了良善,而不是由于自我和世界,为了表现或被看见而行良善;“施舍”表示一切善行;“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表示必须出于良善本身行善,而不是不与良善一起行善,因为这不是良善。“右手”表示作为真理的源头或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这些在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里面行如一体,但在那些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自我和世界的人里面却不行如一体;因此,“左手”在此表示知道,并且不与良善一起行动。“好叫你的施舍可以在隐秘中”表示好叫它不是为了表现的缘故。

同一福音书:

王把绵羊安置在祂的右手边,山羊在左手边;祂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33, 34, 41)

人若不知道“绵羊”和“山羊”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能会以为“绵羊”是指所有善人,“山羊”是指所有恶人;但严格意义上说,“绵羊”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由此处于信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因而表示在教会的末期,所有面临审判的人。因为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因此处于仁与信之良善的人都已经在最后审判之前被提到天堂;而所有未处于仁之良善,并因此未处于信的人,因而所有内在邪恶,同时外在也邪恶的人在最后审判之前都已经被扔进地狱;但那些内在良善,外在却不同样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内在邪恶,但外在良善的人都一直留到最后的审判;届时,那些内在良善的人被提到天堂,而那些内在邪恶的人则被扔进地狱(对此,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中根据耳闻目睹的事所说的)。由此可见,“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例如:但以理书(8:5–25)和以西结书(34:17)中的公山羊。这清楚表明,“绵羊”所在的“右手边”表示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良善,“山羊”所在的“左手边”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绵羊,经上说他们“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因为在天堂,南方在右边,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在那里;因为在南部,发出的神性本身就具有诸如“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所表示的那种品质;因此,他们也被称为“蒙我父赐福的”,“父”表示神性良善,天堂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性良善。但论到左手边的“山羊”,经上没有说“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而是说“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因为恶人为自己预备或制造地狱。他们被称为“被咒诅的人”;在圣言中,“被咒诅的人”表示所有转身离开主的人,因为这些人弃绝教会的仁与信。至于“永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在十字架上被钉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的“两个强盗”与“绵羊”和“山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主对那承认祂的强盗说,他要与祂同在乐园里(马太福音27:38; 马可福音15:27; 路加福音23:39–43)。

约翰福音:

耶稣对正在打鱼的门徒说,你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就必得着。于是他们撒下网去,竟拉不上来了,因为鱼很多。(约翰福音21:6)

由于在圣言中,“打鱼”表示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之人所受的教导和他们的皈依,那时大多数外邦人就处于这良善,“鱼”表示属世人的事物,“船”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船的右边”表示生活的良善。这清楚表明,主吩咐他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要教导生活的良善。他们得着很多,以至于“网竟拉不上来了,因为鱼很多”表示他们将如此使外邦人皈依教会。谁都能看出,主不会吩咐他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除非“右边”具有意义。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掉,从你身上扔掉。(马太福音5:29, 30)

主所说的“右眼”和“右手”不是指右眼和右手,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经上说,若叫人跌倒,眼睛就必须“剜出来”,手必须“砍掉”。但由于“眼睛”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一切,“右手”表示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情感的一切,所以很明显,“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表示如果一个人思想邪恶,那么这邪恶必须从思维中被弃绝;“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掉”表示如果意愿邪恶,那么这意愿的邪恶就必须被抛弃。因为眼睛本身不能叫人跌倒,右手也不能,能叫人跌倒的,是它们所对应的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经上说“右眼”和“右手”,而不说“左眼”和“左手”,是因为“右手”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而“左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跌倒的一切原因都来自邪恶,而非来自虚假,除非这虚假是邪恶之虚假。这些话论及内在人,而不是论及外在人;内在人的功能是思考和意愿,而外在人的功能是看见和行动,这一点从前面论到别的妇女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只是出于淫欲看她,就已经犯通奸罪了。

600b.福音书:

西庇太儿子的母亲求耶稣,叫她儿子在祂国里,一个坐在右手边,一个坐在左手边。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坐在我的右手边和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赐给我父所赐给的人。(马太福音20:20–23; 马可福音10:35–40)

“西庇太儿子,即雅各和约翰的母亲”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是因为“母亲”表示教会;“雅各”表示仁,“约翰”表示行为上的仁之良善;在天上,这两者,或那些处于这两者的人就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那里的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在南方的,是那些处于来自清晰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在北方的,是那些处于来自模糊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本身在这些方位上产生具有这种性质的一个神性气场;因此,除了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这些真理的人外,没有人能住在那里。这就是只有我父所赐给或预备的人才能“坐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的含义;“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天堂和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神性良善。因此,主的这些话意思是说,主赐给那些自创世以来被预备得着在南方和北方的产业之人在天堂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

“右手”表示天堂里的南方,这一点在大卫诗篇是显而易见的:

天是你的,地也是你的;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你建立的;北方和右手边是你创造的。(诗篇89:11, 12)

“天和地”表示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同样表示内在和外在教会;“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表示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世界”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其中所充满的”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由于这些原则,或那些处于这些原则的人都在北方和南方,南方在主的右手边,所以经上说“北方和右手边”;由于在这些方位上,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自创世以来就是这样,如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建立”、“你创造”。

以赛亚书:

主虽然给你艰难饼和困苦水;你的教师却不再离开,你的眼睛必再看见你的教师;当你或向右走、或向左走时,你的耳朵必听见有话说,这就是路,你要行在其中。(以赛亚书30:20, 21)

这些话论述了那些处于试探,通过试探并在试探之后在教义真理上承认和接受教导的人;“艰难饼和困苦水”表示试探本身,“困苦饼”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试探,“困苦水”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试探;因为试探分为两种,即属于爱的良善方面的试探和属于信的真理方面的试探;“饼”表示爱之良善,“水”表示信之真理,“艰难”和“困苦”表示试探的状态。“你的眼睛必再看见你的教师”表示教义真理上的教导,“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教师”表示教义。“你的耳朵必听见话”表示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耳朵”表示服从,由于服从属于生活,所以“听见话”表示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说,这就是路,你要行在其中”进一步描述了教导和服从;“路”表示引导的真理,“向右走”表示引向天上的南方的真理,“向左走”表示引向天上的北方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要扩张你帐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阻碍;要放长你的绳子,坚固你的橛子;因为你要向右向左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2, 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在外邦人当中的建立;“扩张你帐幕之地”表示教会在出于良善的敬拜方面的增长;“伸展居所的幔子”表示教会在教义之真理方面的增长;“放长绳子”表示这些真理的延伸;“坚固橛子”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向右向左突破”表示在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扩张;“向右”表示在仁之良善方面,“向左”表示在来自这良善的信之真理方面;“必得列族为业的种”表示真理,通过真理而有良善;“种”表示真理,“列族”表示良善;“列族使之有人居住的荒凉的城邑”表示来自生活良善的真理;“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没有真理的教义之真理;“列族”表示真理所来自的生活良善,“居住”表示生活。

又: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19–21)

这些话描述了虚假对良善的灭绝,邪恶对真理的灭绝;“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灭绝,无论如何寻求它们;“右手”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抢夺,吞吃这些”表示寻求;“仍受饥饿,仍不饱足”表示找不到,或即便被找到,仍不被接受。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86b节)。

以西结书:

基路伯脸的形像是这样,四个都有人的脸,右面有狮子的脸,左面都有牛的脸;四个也都有鹰的脸。(以西结书1:10)

至于“基路伯”,以及它们像人、狮子、牛和鹰的脸的“脸”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77–281节)。人和狮子的脸出现在“右面”,是因为“人”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以及聪明,“狮子”表示由此而来的在能力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它在天上南方的样子;牛的脸出现在“左面”,是因为“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对那些住在天上北方的人来说,该良善处于模糊之中。

撒迦利亚书:

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使他们向右向左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却叫耶路撒冷仍住在本处,仍在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12: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属天教会,或一个将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的建立;“犹大家”表示该教会。她的“族长”表示该教会的良善连同真理;他们必变得“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他们向右向左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表示这些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表示该教会将要驱散的邪恶;“他们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表示也将要被驱散的虚假;“耶路撒冷仍住在本处,仍在耶路撒冷”表示该教会将免受邪恶和虚假的侵扰,并照着教义之真理活在生活的良善中;“住”论及生活的良善,“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

以西结书:

我要将剑尖指向他们一切的城门;这剑造得像闪电,磨得尖利,要行杀戮。你们聚集起来,转到右边,把自己摆在阵中,转到左边,无论你面向哪一方。(以西结书21:15, 16)

这些话描述了可怕的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剑”表示摧毁真理的那些虚假,“这剑造得像闪电,磨得尖利,要行杀戮”描述了这虚假的可怕和严重性;“你们聚集起来,转到右边,把自己摆在阵中,转到左边,无论你面向哪一方”表示那些处于这种虚假的人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无论他们多么热情地寻求它。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边的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右边的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表示那些不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引向生活的良善,不关心他们所教导的是真理还是虚假的人;“临到他膀臂的剑”表示摧毁意愿的一切良善的虚假,“临到右边眼上的剑”表示摧毁理解力的一切真理的虚假;“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右边的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他们将被剥夺一切良善和真理。前面进一步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131b, 152节)。

600c.由于身体右侧和右侧的部位表示良善,通过良善而有真理,所以当亚伦和他儿子被祝圣,就任祭司职分时,经上吩咐:

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这公绵羊的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经上如此吩咐,是因为“血”表示爱之良善所藉的神性真理, 因为“亚伦”代表该良善,“他儿子”表示真理;由于为了代表爱之神性良善的一切祝圣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所以“血抹在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右耳垂”表示出于感知的服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右脚的大脚趾”表示行为中的良善。

由于“麻风病”表示被虚假吞噬的良善,所以按灵义来理解的洁净麻风病人的过程描述了通过神性手段医治这种恶的方法,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

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脚趾上;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祭司要用右手指蘸在他左手掌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手指弹油七次。(利未记14:14–17, 24–28)

此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右脚的大脚趾”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血”也是,即表示神性真理,因为这就是那把人从吞噬他里面的良善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当他从这些虚假中被洁净出来时,良善就能通过真理被产生,这个人的麻风病因此治愈。由此可见,“右和左”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和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否则,把血抹在这些部位的右边,油倒在左手掌里,用右手指弹还有其它原因吗?

同样:

先知以西结书被吩咐向左侧卧,承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4)

因为“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左侧”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教义,人正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从他的罪孽中被洁净出来。

所罗门把盆:

五个安在房屋的右边,五个安在房屋的左边,又把铜海安在房屋的右旁,在东南边。(列王纪上7:39)

原因在于,“房屋或殿”代表天堂和教会;“盆”代表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代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预备;“房屋的右边”表示天堂的南方,在那里,神性真理处于它的光中,“左边”表示北方,在那里,神性真理处于它的荫中。因此,这些“盆”表示洁净的一切事物和所有被洁净的人,“五个安在这一边,五个安在那一边”表示真理处于光中的那些人或那种人,或真理处于荫中的那些人或那种人;“十”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五”表示一部分或一种。铜海代表普遍的洁净。这铜海之所以被安在“房屋的右旁,在东南边”,是因为洁净的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东方是主显为太阳所在的地方;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那太阳的天堂之光,在南方处于其清晰和光明中。这就是为何普遍的洁净器皿被安在“东南边”。世人不可能知道圣言的这些奥秘,除非明白天上的方位,天上的方位不同于世上的方位。关于天上的方位,可参看根据耳闻目睹的事所说的(《天堂与地狱》,141–153节)。

在灵界,每个人都进入并行在通向那些处于相似的主导爱之人的路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走他想要的任何路,因而走上他的爱把他引向和经由的任何路,向右或向左的这些路倾向于这一种或那一种爱,也就是倾向于已经被植入的爱;因此,“右和左”也表示令人愉悦、自由、渴望或受欢迎的东西。因此,在创世记:

亚伯拉罕对罗得说,请你与我分离;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创世记13:9)

当亚伯拉罕的仆人为以撒求取利百加为妻子时,他对拉班说:

就告诉我,叫我可以或向右或向左看。(创世记24:49)

不要退到或转向右手边或左手边也表示除了主自己所引导,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所引导的路外,不可走其它任何路,因而表示不可误入歧途,如:

他们不可偏离祭司利未人和士师的话,也不可偏离圣言中的诫命,或偏右或偏左。(申命记17:11, 20; 28:14; 约书亚记1:7; 撒母耳记下14:19)

民数记:

以色列人从以东地经过时,不可偏左右,只走王的大道。(民数记20:17)

申命记:

他们从西宏王的地经过时,也是如此。(申命记2:27)

此处,“右边或右手边”表示完全的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全能(可参看AE 298a,b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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