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422a.启7: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从主出来的神性之爱。这从“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使(angel,或译为使者)”是指从主发出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天使(angel,或译为使者)”在最近的意义上表示一个完整的天使社群,但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的每个人;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某种神性事物,尤表神性真理(关于天使或使者的这些含义,可参看AE 90, 130,200, 302, 307节)。故此处“从日出之地上来的天使”表示从主的爱出来的神性;“日出之地”或“东方”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从那里“上来”表示发出并行进;所以此处“从日出之地上来的天使”表示从主出来的神性之爱。接下来的事也属于神性之爱,即不叫善人受到伤害。“日出之地”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是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主从祂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主在哪里显为一轮太阳,哪里就是天堂的东方,太阳因始终在那里,所以也始终升起,或说始终在日出之地。
灵界有四个方位,即东、西、南、北;这些方位都是由这太阳,也就是主决定的;这太阳在哪里,哪里就是东方,与它相对的,是西方,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住在东方,因为他们在主的最近或直接支持之下,主最近、最直接地从神性之爱流入他们,这就是为何“日出之地”和“东方”在圣言中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正是主的神性之爱如此显现(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AE 401节);灵界的一切方位都是由东方,就是主显为一轮太阳的地方决定的(HH 141节);因此,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住在东方(HH 148—149节)。
圣言经常提到四个方位,即东、西、南、北;人若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会以为这是指我们太阳世界的方位,从而以为它们并不涉及天堂和教会的奥秘。然而,圣言所提到的方位是指灵界的方位;灵界的方位完全不同于我们世界的方位;因为那里所有的天使和灵人都照其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在这些方位上拥有自己的住处;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住在那里的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之人住在南方和北方。他们以这种方式居住,是因为主是那里的太阳,一切热和光,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那里的热,也就是属灵之热或爱之良善,直接从东方流入西方,并照着天使的接受,因而照着距离而减少,因为在灵界,与主的一切距离都取决于对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接受程度。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内层,由此处于清晰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那里的东方,那些处于外层,由此处于模糊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西方。光,也就是属灵之光,或神性真理,直接从东方流入西方;它也流入两边,但不同之处在于:从东方流入西方的神性真理本质上是爱之良善,而流入两边的神性真理本质上是来自那良善的真理;因此,那些住在南方和北方,也就是两边的方位之人处于真理之光;那些住在南方的人处于清晰的真理之光,那些住在北方的人处于模糊的真理之光;真理之光是聪明和智慧。关于这些方位,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在圣言中,提到方位的地方,指的就是这些方位,所以它们也表示诸如存在于这些方位上的那些神性事物;即“东方”表示处于清晰的爱之良善,“西方”表示处于模糊的爱之良善,“南方”表示处于清晰的来自那良善的真理,“北方”表示处于模糊的来自那良善的真理。
此外,灵界还有些方位不同于刚才所提到的这些方位,离它们大约30度;这些方位在显为月亮的主的主导之下;因为主向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显为一轮月亮(关于这种表象,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8—119, 122节)。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住在那里的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来自那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之人住在南方和北方。在圣言中论述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地方,有时所指的,就是这些方位。
422b.由此可见,人若对此处所提到的天堂方位一无所知,决无可能知道在提到方位的经文中的圣言的属灵事物,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雅各和以色列,人若不知道这些方位表示前面所提到的属灵事物,可能会以为意思是说以色列和雅各的众子要从四方被招聚;但“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教会是由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组成的,他们的“种”表示所有属于那教会的人。“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或日出之地来,又从西方招聚你”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要被领来并聚集在一起;“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要被领来并聚集在一起。“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表示所有处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人,甚至直到那些处于终端的人都要被聚集在一起;“众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终端真理和良善的人。在以下经文中,这些方位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要从各地、从东、从西、从北、从海招聚赎民。(诗篇107:3)
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梦中对雅各说,你的种必像地上的尘沙,必向西、向东、向北、向南突破。(创世记28:14)
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南、从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许多经文提到从“东到西”,却没有同时提到“从南、从北”;在这些经文中,所表示的是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此外,这些方位也暗含其它两个方位,因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也都处于真理,良善与真理处处都行如一体;因此,在经上提到“从东到西,或从东从西”的地方,所表示的是这些人。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在前面从路加福音(13:29)所引用的经文中,经上论到那些要在天国里坐席的人说:“从东、从西、从南、从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此处经上只说“从东从西”,是因为这两个方位也暗含其它两个方位,如刚才所述。这同样适用于以下经文。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玛拉基书1:11)
诗篇: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赞美的。(诗篇113:3)
以赛亚书:
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荣耀。(以赛亚书59:19)
同一先知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的。(以赛亚书45:6)
诗篇:
神,耶和华神说话,必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呼召大地。(诗篇50:1)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要从日出之地、从日落之地拯救我的百姓。(撒迦利亚书8:7)
在这些经文中,“日出之地”和“日落之地或之处”表示所有处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以下方位表示类似事物:量圣殿所按照的方位(以西结书42章);量要作为产业被赐予的地所按照的方位(以西结书47:13等);这地业在以色列十二支派当中分配所按照的方位(以西结书48章);以色列人安营所按照的方位(民数记2章);他们起行所按照的方位;安新城的门所按照的方位(以西结书40; 启示录21:13),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的类似事物。
之所以圣殿要按照方位来量(如在以西结书),地在众支派当中要按方位来分配(如以西结书和约书亚记所提到的),同样以色列人要按照方位来安营,并按同样的顺序来起行,是因为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按照方位来安排的,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总体上,所有天使和灵人都住在与他们良善和真理的状态相对应的方位上,如前所述。这在细节上也一样;因为在他们所有的集会中,那些在场的人都在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方位上被分配地方;在那里,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坐在圣殿中,也以同样的方式住在他们的房子里。总之,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照着天堂的方位来安排;因为天堂的形式在每个细节上都如同它在总体上的。这清楚表明,在圣言中,照着方位来安排,以及建帐幕、所罗门建圣殿所按照的方位表示什么;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
422c.关于方位,总体上就这么多了。“东方”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那些接受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中间的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带我到一座朝东的殿门;看哪,以色列神的荣耀从东路而来;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耶和华的荣耀从面朝东的门进入屋内。灵将我举起,带入内院;看哪,耶和华的荣耀充满了房屋。(以西结书43:1–2, 4–5)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新殿的建造,这新殿表示主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由于引入教会通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实现,所以朝东的殿门和从东路而来的以色列神被看到;“门”表示引入和接近或入口;“以色列神”表示主;“东”表示来自主并向主显现的爱之良善,“荣耀”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为主从祂的神性之爱进入天堂,由此进入教会,神性之爱在天堂显为太阳,如前所述;那里的一切神性良善和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之爱。“耶和华的荣耀从面朝东的门进入屋内”和“耶和华的荣耀充满了房屋”具有相同的含义;“房屋”或“殿”表示天堂和教会。在圣言中,“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色列神的荣耀”表示光照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的荣耀”表示光照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之人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被称为“荣耀”,是因为它是天堂之光;那里的一切辉煌、壮丽和荣耀都来自这光,因为在天堂,出现在眼前的一切,都来自这光;因此,经上补充说“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地”表示教会。“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表示这光或神性真理从四面八方朝向较低部分或较低事物的流注;“声音”(voice)表示流注,“水”表示真理。
同一先知书:
后来他又带我回到外圣所朝东的门;那门关闭了。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必由那门进入。(以西结书44:1–2)
又:
内院朝东的门,在六个工作的日子必须关闭;惟有安息日要敞开。(以西结书46:1)
此处“朝东的门”也表示通过从主发出的爱之良善被主引入天堂和教会;因此,这由“东”来表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必由那门进入”表示主做了这一切;“那门惟有安息日要敞开”表示引入通过出于那良善对主的敬拜实现;“那门在六个工作的日子必须关闭”表示没有出于那良善的敬拜,或说当敬拜不是来自那良善时,引入就无法实现。
又:
基路伯展开翅膀,站在耶和华房屋的东门口;在他们以上有以色列神的荣耀。(以西结书10:19)
“基路伯”表示神性治理或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参看AE 152e, 277节);由于“基路伯”表示主,一切爱之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一切真理都从显为太阳的主,也就是东方所在之处发出,所以基路伯被看到“站在耶和华房屋的东门口,在他们以上有以色列神的荣耀”;“耶和华房屋”、“东”和“以色列神的荣耀”在此处的含义和在前面的一样。
以赛亚书:
谁从东方兴起一人,凭公义召他来到脚前呢?祂将列族交在他面前,使他管辖列王。(以赛亚书41:2)
这些话论述了主,经上说祂从东方被兴起,是因为祂从神性本身成孕,这神性本身本质上是神性之爱;主由此也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凭公义召”表示恢复天堂和教会;因为在圣言中,“主的公义”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这是通过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实现的(参看AE 293节)。至于这段经文中其余的话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57b节)。
撒母耳记下:
耶和华的灵在我里面说话,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对我说,好像日出时的晨光,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使青草从地上长出来。(撒母耳记下23:2–4)
“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表示主,由于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而光照天使和世人,赋予聪明,进行改造的一切神性真理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流入,所以经上说:“好像日出时的晨光,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使青草从地上长出来。”“日出时的晨光”表示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真理;“无云的清晨”表示这真理的纯净;“雨”表示它的流注;“从地上长出来的青草”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改造;“青草”表示这些,因为青草是藉着雨后世上太阳的活动,或太阳的力量而从地上长出来的,而聪明通过神性真理的流注来自显为太阳的主。
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显在你身上。列族必照你的光行走,列王必照你升现的光辉行走。(以赛亚书60:2–3)
这些话论及主;“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显在你身上”表示祂里面的神性;“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荣耀要显在你身上”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神性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照你的光行走”,这表示遵行神性真理的生活;论到后者,经上说“他们必照你升现的光辉行走”,这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聪明的生活;“行走”表示生活;“光”表示神性真理,“升现的光辉”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聪明由此而来。
以西结书:
于是,基路伯展开翅膀,在他们上面有以色列神的荣耀。耶和华的荣耀从城中间上升,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以西结书11:22–23)
“基路伯”表示神性治理或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以色列神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光,从在天使天堂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所以“耶和华的荣耀被看见从城中间上升,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城是指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由于教会的教义来自神性真理,所以耶和华的荣耀被看见“从城中间上升”;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而东方在那里,所以荣耀被看见“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城东的那座山是橄榄山。“橄榄山”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此,主习惯逗留在那座山上(可参看AE 405d节);橄榄山位于耶路撒冷的东边,这一点可见于撒迦利亚书(14:4)。
以西结书:
他带我回到房门;看哪,有水从房屋的门槛下面往东流出,因为这房屋的正面朝东,水从底下,从房屋的右边,祭坛的南边流下来。他带我取道北门而出,又领我取道外边转到朝东的外门;看哪,水从右边流出。他对我说,这些水往东方边界流出去,下到平原,直到海;所发出的水既流入海,就得医治。这两条河所到之处,凡爬行的活灵魂都必存活;并且必有极多的鱼。在河旁,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必生长各类树木,可作食物,树叶不凋零,其果子不断绝。(以西结书47:1–2, 8–9, 12)
此处描述了当一切神性要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时,主将要在天堂和地上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为在主降临之前,神性从被祂称为父的神性发出,但在教会荒废之后,这神性就没有到达终端。此处“房屋”表示教会,它的“门”表示接近或入口和引入;“东方”表示主,就是祂的神性之爱显为太阳的地方;“流出去的水”表示从那太阳发出的神性真理。“平原”和“海”表示教会的终端,也就是那些处于终端真理和良善的人所在之处,以前神性没有到达他们那里,因为他们是属世和感官的,只在微小程度上是属灵的。“海水因河从东方流入而得医治”表示主降临之后,这些人从神性拥有生命;“极多的鱼”表示认知和知识或科学的丰富,它们也在这些人里面获得属灵生命。“在河岸必生长各类树木,可作食物,树叶不凋零,其果子不断绝”表示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由此可见,此处一系列的细节表示什么,它们都来自的“东方”表示主及其神性之爱。
撒迦利亚书中的这句话所表相同: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其一半往东海流。(撒迦利亚书14: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主。“在那日”表示祂的降临,“东海”表示在灵界,朝东的最后极限或边界,在主降临之前,那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但当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时,那里就有了接受。灵界的终端或边界就像海(可参看AE 342b,c节);那里有干地和水(可参看约伯记2:20)。
422d.由于在天使所在的天堂,主显为一轮太阳,并且祂所显现的地方就是东方,所以当亚伦为自己和本家赎罪时,就将公牛的血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利未记16:14–15);摩西、亚伦和他儿子在帐幕前东边安营(民数记3:38);犹大支派也是(民数记2:3)。“摩西、亚伦和他儿子”,以及“犹大支派”代表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他们的营面向东方。所以古人在敬拜时也面向太阳升起的地方;因此,他们以这种方式建造圣殿:最神圣的地方所在的前面部分要朝东;如今也是这样,这种做法就源于古代的习俗。此外,整个天使天堂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因而始终转向东方。在天堂,众天使的一切内层都转向这个方向;因此,天堂天使面向主。关于这个主题,许多重要的事都记录在《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4, 272节)。
由于主是东方,所以在马太福音,经上说:
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马太福音24:27)
由于当论及人时,“日出之地”表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被他接受的爱之良善,所以在士师记,经上说:
耶和华啊,愿你的仇敌都灭亡;愿爱你的人如日头在他的能力中出现。(士师记5:31)
这些话出现在底波拉和巴拉的预言之歌中;论到那些爱耶和华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经上说:“愿他们如日头在他的能力中出现。”
摩西五经:
约瑟必得东山初熟的果子,一个时代的山岭宝物。(申命记33:15)
“约瑟”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故经上论到他说:“约瑟必得东山初熟的果子,一个时代的山岭宝物。”“东山初熟的果子”表示对主之爱、因而对邻之仁的纯正良善;“东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初熟的果子”表示纯正和首要的良善,或说那些纯正和首要的事物;“一个时代的山岭”表示对邻之仁的良善;当这些是纯正的时,它们就被称为“宝物”。至于对约瑟其余的祝福,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405节)。
在古时,教会存在于亚洲许多国家中,如迦南地,叙利亚和亚述,阿拉伯,埃塞俄比亚,埃及,迦勒底,推罗和西顿,以及其它地方。但他们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为他们敬拜的一切细节和他们的每一个律例都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在敬拜和律例中的这些代表直到主降临的时候,仍留在许多人中间,他们从这些代表中获得主降临的知识。这一点从巴兰的预言清楚看出来,巴兰来自叙利亚或亚兰,以这些话预言了主:
我看祂,却不在现时;我望祂,却不在近处;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再次明显看出来:当主出生时,来自东方的几个智慧人从东方看见一颗星,就跟随它;对此,马太福音是这样说的:
当希律王的日子,有几个智慧人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看,他们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在他们前头行,直至来到小孩子所在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马太福音2:1–2, 9)
智慧人在东方看见那星,是因为主就是东方;由于他们从仍留在他们中间的代表拥有关于主降临的知识,所以他们看见那星,它在他们前头行,先到了代表教义和圣言方面的教会本身的耶路撒冷,然后从那里到了婴孩的主所在之地。此外,“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关于主的知识。在圣言中,“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179, 402节)。由于东方人拥有这些知识,所以他们被称为“东方之子”。来自阿拉伯的人就是如此被称呼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49:28)。在圣言中,“东方之子”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基达”,也就是“阿拉伯”具有相同的含义。约伯就是东方之子之一,这一点从约伯记(1:3)明显看出来。
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具有反面意义,“东方”也是如此,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对主之爱的对立面。以西结书(8:16)和以赛亚书(2:6)就提到了这层意义上的东方。“东方”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太阳(AE 401节)和早晨(AE 176节)的阐述看得更清楚;因为在天使天堂,太阳在哪里,哪里就是东方;由于早晨是太阳升起的地方,并且那里的太阳始终升起,从不落下,所以“早晨”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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